重庆巫山“土地爷”卖工程涉贿25万被诉
7月25日获悉,重庆巫山县国土资源局原局长谢曙光涉嫌受贿25万余元,并由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侦查终结后起诉至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检察机关起诉书称,谢曙光1998年与重庆某水文地质队的刘某相识。2002年2月,刘某来到巫山找到了担任县国土资源局局长的谢曙光,要求谢在地灾项目上给予关照,谢答应帮忙。随后,刘某单独来到谢曙光的办公室,送给谢曙光5000元现金。
由于巫山地灾项目承接的单位较多,因此竞争激烈。刘某为了拿下这个项目,几乎每个月都要与谢曙光会面争取,同时送上5000元感谢费。2002年7月,在谢曙光的推荐和帮忙下,这个水文地质队终于承接到了巫山地灾项目。据检察机关初步审查查明,从2002年2月至2004年7月,在谢曙光的关照下,这个水文地质队先后在巫山县签订地灾项目合同、协议28份,合同价款400余万元,谢曙光从中捞到好处费10万余元。
2002年年底的一天,重庆一地质队队长陈某获知谢曙光到重庆出差入住万州一宾馆,便指派工程处负责人丁某来到谢曙光入住的宾馆,要求谢将巫山县地灾防治项目中的库岸防护检测工程交给该队做,谢答复可以考虑。于是,丁某以拜年为名,从身上拿出事先准备好的2000元现金送给了谢曙光。2003年4月,经谢曙光的推荐,这个地质队承接了巫山县库岸防护项目检测工程。同年9月,负责该工程的丁某得知谢曙光出差来到重庆,为感谢谢曙光将工程交给他们做,便带着5万元先来到谢住的宾馆送给了他。
检察机关审查查明,2002年2月至2004年8月,谢曙光利用担任巫山县国土资源局局长、县移民房屋安全入住办公室主任的职务之便,在实施地灾项目及本单位基建项目中为他人谋利,先后25次收受贿赂25万余元。案发后,谢曙光受贿的赃款已被全部追缴。
中国法院网·龚清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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