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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贪污挪用上亿公款 后悔逃亡期间找警察麻烦


    中国华融信托投资公司一名小小的业务员竟利用职务便利,贪污、挪用公款上亿元。今天上午10时35分,这个名叫宋丈艾的业务员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被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依法执行死刑。临刑前,他还在后悔自个儿逃亡期间胆子太大,竟然去找便衣警察的麻烦。

    今年48岁的宋丈艾出生于湖南衡阳,毕业于湖南财经学院,1986年10月到中国工商银行信托投资公司(后更名为中国华融信托投资公司)业务一部任业务员。他在公司主要负责信托存、贷款和委托存、贷款业务。

    虽然只是一名普通工作人员,宋丈艾的手中却掌管着1.4亿元的贷款资金。1992年至1997年间,宋丈艾先后开设并控制了京华实业总公司、京裕商行、富文泉公司、玉麒麟商贸中心、中科公司五家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工商银行等银行开立的7个账号。他向公司隐瞒这些账号由自己控制并使用之事,利用职务便利,采用虚报贷款用途的手段,自己经办向上述单位的贷款,并将贷款直接打入这些账号里,或者予以侵吞,或者用于投资房地产、炒股。

    此外,国家某部委条财司曾经存入华融公司1亿元,这笔钱主要由宋丈艾负责对外操作。宋丈艾对本单位领导谎称条财司要取款,骗取领导同意后,利用其掌握的两张空白“委托付款凭证”,于1997年2月、4月从华融公司财务领取共计2800万元的转账支票三张,并将该支票私自以条财司的名义存入其他银行,后其私刻了条财司的财务章、人名章,分五次将2800万元骗出,全部转入其个人公司在北京证券公司小西天营业部开立的股票账户内。同年5月,条财司索要本金时,宋丈艾从股票账户内提取500万元付给条财司,其余2300万元被其贪污。

    1998年初,西城区检察院接到一封举报信,称宋丈艾利用职务之便进行犯罪。同年5 月,华融公司作出让宋丈艾下岗的决定,并要求对账,宋丈艾毁掉原始单据后携款出逃。他先后使用多个假身份,分别在长沙、广州等地开立股票账户,进行股票交易。1999年6月16日,宋丈艾正在广州守着电脑炒股票,突然停电了。连着停了两次电后,他气急败坏地冲下楼,发现电闸旁有两个人正在鼓捣,他以为这两人是电工,便大声喝问:“怎么回事?”但这两人却是广东省公安厅的警察,宋丈艾最终落入法网。

    去年8月,市高院终审认为宋丈艾共计作案20起,其中贪污公款2300万元,挪用公款8259.6万余元,高院维持了一中院作出的死刑判决。

    北京晚报·杨昌平

男子贪污挪用上亿公款 后悔逃亡期间找警察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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