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的宣战权
法学院院长安塔纳西奥说:“在战争权力的问题上,美国联邦最高法院一般来说都交给立法和执法机构去管。联邦最高法院说,它有一个政治问题原则规定,如果宪法给予政府某一机构,而不是另外一个机构一项特殊的权力,那么被给予权力的机构就应实施这一权力。因此,联邦最高法院在审理有关案子时,经常利用这一原则不予以回应。它的论点是,这是国会和总统的事,不是它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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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的宣战权(第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