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民国家与民族问题——关于中国近代以来民族问题的历史思考
进入80年代后期以后,中国的民族问题出现了一个新的局面:在南方地区,民族问题的内容已经不再超出经济的层次;而在西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以及内蒙古自治区中,分裂主义势力却逐渐抬头[1]。民族问题有许多种表现,但其最激烈的表现,不外乎要求打破现有国家体制,独自建立民族国家的分裂主义思想和运动。因此,人们推测:西藏和新疆地区的分裂主义运动,将会成为21世纪中困扰中国的最大难题之一。
许多外国学者在谈及中国之所以存在分裂主义思想和运动时,都将其归罪于所谓根深蒂固、至今仍在作怪的 “华夷思想”(sinocentrism),即汉民族歧视周边民族的思想。其实这种说法,既无视了中国分裂主义发生的历史背景,也无助于理解中国民族问题的性质[2]。因为从时间上来看,所谓“华夷思想”(且不论此词是否恰当),并非近代以来的现象,而是一种历史的存在;从空间上来看,即使存在歧视其他民族的“中华思想”,其对象当然也就不仅限于个别地区的个别非汉民族。但是,中国近代以来的分裂主义思想和运动,既不是起源于人民共和国时代,也不是发生在中国所有的少数民族地区[3]。
1911年的外蒙古独立运动,开近代中国边疆民族中分裂主义运动之先声。可是值得注意的是,中国历史上曾经多次举行大规模起义的南方的少数民族,自这个时期起却不再出现分裂主义的倾向。进入中华人民共和国时代之后,无论是南方或者北方的少数民族,都受到了50年以上的民族平等、民族团结和民族自治的教育;同时,中国政府还向西藏、新疆和内蒙古地区投入了比起南方的少数民族地区来不知要多出多少倍的财政援助;然而结果却是:西藏、新疆和内蒙古地区的分裂主义思想和运动时隐时现,始终威胁着中国的国家统一和领土完整。为什么90年前,内蒙古、西藏、新疆地区开始发生分裂主义思想和运动?为什么90年间,西藏、新疆和内蒙古地区的分裂主义思想和运动一直不肯销声匿迹?很明显,要想深刻理解近代以来中国民族问题的性质,至少应该回溯中国90年间走过的历程,而作一种历史的反思。
一、近代中国社会的转型与分裂主义的发生
90年前的1911年,是给中国社会带来发生翻天覆地的巨大变化的一年,然而也是开始发生中国近代分裂主义思想和运动的一年。这一年的11月8日(旧历10月10日),清王朝的库伦办事大臣三多,接到署名四盟王公喇嘛的一封呈书,内称:“现闻内地各省,相继独立。革命党人,已带兵取道张家口来库,希图扰乱蒙疆。我喀尔喀四部蒙众,受大清恩惠二百余年,不忍坐视。我佛哲布尊巴呼图克图,已传檄征调四盟骑兵四千名,进京保护大清皇帝。请即日按照人数,发给粮饷枪械,以便起行。是否照准,限本日三小时内,明白批示。”[4]因为外蒙古的王公已于一年前开始暗中交接俄国势力筹划独立,这封提出原本不可能兑现之条件的呈书,目的不过是为了制造一个宣布独立的环境。当天晚上7时,三多再接哲布尊巴呼图克图宣布外蒙古独立的通告:“我蒙古自康熙年间,隶入版图,所受历朝恩遇,不为不厚。……今内地各省,既皆相继独立,脱离满洲。我蒙古为保护土地宗教起见,亦应宣布独立,以期完全。……库伦地方,已无需用中国官吏之处,自应全数驱逐,以杜后患。”[5]可以看出,鼓吹蒙古独立的人们实际上区分了清王朝与“中国”。也就是说,他们认为:蒙古是清王朝版图的一部分却不是中国的领土,蒙古人是清王朝的臣民却不愿意成为中国的国民,既然辛亥革命爆发,蒙古也就应该独立。
边疆民族中开始发生分裂主义思想和运动与近代中国社会开始发生巨大变革,两件事连续发生,并不是时间上的巧合。正当清王朝开始全面崩溃之时,有一个思想家已经预见到:蒙古、新疆和西藏地区有人会以清王朝覆亡为借口,提出脱离中国的要求。他就是梁启超先生。1911年10月-11月,梁启超先生在《新中国建设之问题》中明确提出:“蒙、回、藏之内附,前此由于服本朝之声威,今兹仍训于本朝之名公,皇统既易,是否尚能维系,若其不能,中国有无危险?”清王朝的垮台之所以会引起蒙古、西藏和新疆地区民族中发生分裂主义思想和运动,原因在于清王朝统治中国的政治构造曾经具备“满族联合蒙、藏、回以牵制汉人”的性质。所以,当这种政治构造垮台之时,蒙、藏、回中便有人认为自己也应该与汉人脱离干系。
清王朝是一个由满族建立起来的王朝。中国历史上的王朝由非汉民族建立的王朝,大都是以北方民族为主人公的王朝。这些王朝,最初都是在中华文明地域之外成立政权形式,因为在进入“中国”之后认识到无法用自己的传统方式统治“中国”,开始向中华王朝转化;然而由于它们进入“中国”的方式都是通过武力,造成了与“中国”民众之间的严重的民族隔阂或民族对立,这使得它不得不在以中华文明方式统治“中国”的同时,又都采用了以“民族”牵制“中国”的政策。其中最主要的内容,就是在实行民族等级制度的基础上,采用一种“多元式天下”的统治模式来建立王朝的政治构造和地域构造。[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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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元式天下”的统治模式,就是将统治领域至少划分为华夏和本民族两个地域,分别采用不同的统治方式进行统治,比如辽朝划分南北两个统治领域,元朝保留岭北行省均属此例。“多元式天下”统治模式的思想,就是要保持一个没有受到中华文化熏陶的本民族的根据地,使之成为牵制“中国”的力量。因此,由非汉民族建立的王朝,事实上都同时具有着中华王朝与民族政权的双重性质,其最高统治者又都兼有中华王朝的皇帝与民族酋长的双重身份。“多元式天下”统治模式的具体政策大约有如下几点:'P>
首先是拒绝汉人进入民族地域,严格禁止中华文明在民族地域的传播。第二,不惜以牺牲本民族一部分人的生活幸福为代价,在本民族地域内强行保留传统的生产方式和社会构造。第三,从制度上拒绝汉人参与民族地域的管理。比如辽代的“南北面官制”。第四,通过一定制度,明示或暗示除定于中国地域的首都之外,民族地域内仍然存在着王朝的另一个政治中心。例如辽代有“四时捺钵”,元代有“二都制”。 清王朝作为中国最后一个王朝,比起以前的非汉民族王朝来,更是最大程度地发挥了“多元式天下”统治模式中牵制中国的思想。] 3:xau#XbuH`A/KDfp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