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新课标教材中“名著导读”的设计
课程教材研究所 王涧
根据教育部制定的《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和《全日制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实验稿)》,课程教材研究所中学语文课程教材研究开发中心于2001年开始组织编写新的面向21世纪的语文实验教科书(七~九年级)(以下简称新课标教材)。和以往的语文教科书相比,这套教材有不少创新之处,其中之一便是“名著导读”的设计。它把课外阅读纳入教材编排体系,以突出和强调课外阅读的重要性,这是以往历年的中学语文教材中所没有过的。实质上,这是一个蕴含着此次语文教育改革的新指向而又容易为广大师生所忽略的崭新栏目。如何认识它的意义,特别是如何在教学中引导学生切身实践,以期达到课堂教学与课外阅读融会贯通、相辅相成的目的,是此次语文实验的重要任务之一。作为编者,我们有责任结合这一部分的具体设计,介绍一下我们对课外阅读问题的整体思考,也就是我们设计此栏目的依据、目标和思路,以帮助广大师生切实用好“名著导读”,共同探索新世纪语文教学的新方法、新路径。
一、课外阅读是不同时代不同国家、地区母语教育的共同要求
综观古今中外的母语教育,尤其是其中的课程标准或教学大纲。我们会发现,在“文选型”课本教材之外,同时引导学生读整本的书,研读历代的名著经典,是中西母语教育的共同要求。
中国古代的语文教育与经学、史学、伦理学等融合在一起,不是独立的,也没有所谓的课程标准或教学大纲,其进行母语教育的途径主要是研习儒家经典,即读整本的经典名著。学习的教材主要是《诗》《书》《礼》《易》《春秋》《大学》《中庸》《论语》《孟子》等,即所谓的“四书五经”。除此之外,专为语文教育而编撰的教材还有两类:一类是蒙学教材,专供少儿启蒙识字之用,如《三字经》《百家姓》《千字文》等;一类是文选教材,即供青少年研读经书时穿插学习的诗文选本,比较有名的如《昭明文选》《古文观止》《唐诗三百首》等,语文教育的方式主要是将读经与学选本结合起来,而且更注重整本书的学习。这种教育模式延续了上千年,虽有“经学与科举的附庸”之嫌,但它有力地结合了点与面,将对经典典籍的研读与文选式的通览结合起来,为历朝历代培养了大批的人才,事实证明,不失为学习中国语文的一条成功之路。
进人民国时期,讲经读经课被废除,人们不再研习“四书五经”,语文也开始得以单独设科。这一时期的课程标准,由于时代的变革和人类知识更新速度的加快,更多地将文选式教材的学习放在首位,奠定了以后语文教育的主要模式,但与此同时,也非常重视整部书的阅读。从设立《新学制课程标准纲要》的1923年开始,语文学习的内容就被分为精读(文选教材)和略读(整部的名著)两部分。如1923年的《初级中学国语课程纲要》规定:精读选文由教师拣定书本,要“详细诵习,研究;大半在上课时直接讨论”,略读部分包括“整部的名著”,由教师指定数种,要求“参用笔记,求得其大意;大半由学生自修,一部分在上课时讨论”,而且这部课程标准还规定了精读与略读各自的学分(精读占十四学分,略读占六学分)以及要求略读的大致书目。1923年的《高级中学公共必修的国语课程纲要》还在“毕业最底限度的标准”中明确提出:“曾精读指定的中国文学名著八种以上”“曾略读指定的中国文学名著八种以上”。1929年的《初级中学国文暂行课程标准》进一步阐释了精读与略读主要的教学内容:“(甲)精读由教员选定适当的材料,指导各种研究的方法,使学生对于所读的材料,关于内容方面,有明白的认识,关于形式方面,有详细的了解。(乙)略读由教员选定整部的名著,或节选整部的名著,指导读法,使学生对于所读的内容旨趣,有概括的了解和欣赏。”与此同时,这个课程标准也同样为略读、精读和.写作安排了各自的学时:“(一)精读指导 三小时。(二)略读指导 一小时。(三)作文练习 二小时。”1929、1932和1936年的高级中学国文教学大纲还把中学生的阅读教学直接设置为选文精读、专书精读和略读三个部分。
由此可见,在民国时期的语文教学中,读整本的书,广泛涉猎史家经典,是当时语文教育一个不可或缺的重要环节。
我国港台地区和新加坡的华文课程标准也都以较大的篇幅对中小学生的课外阅读做了明确的规定。例如1990年香港《中国语文科中一至中五课程纲要》就专节设有“课外导读”,明确提出“要学好语文,单靠读文教学和.写作教学是不够的,必须把课内读写和课外阅读结合起来,相互促进,才可奏效”,其中对课外读物的选择、实施办法等也提出了一些具体建议。台湾中学课程标准也都设有“课外阅读”一项,像1995年的《国民中学国文课程标准》和《高级中学国文课程标准》都有专门的表格,列有各学年要求学生课外阅读的体裁范围,教师可以根据学生程度和实际教学的需要灵活选择,每学期以一至两本为宜。高中阶段还提出一些具体措施以鼓励学生课外阅读,譬如“每学期课外阅读学生交读书报告一份,列入每学期规定作文篇数中计算”等。新加坡1993年《中学华文科课程标准》中的“课外阅读导引”也非常详细地指出了课外阅读的目的、选择原则、实施办法、阅读后的活动建议和学生阅读记录卡等。这些规定和建议可以说充分体现了香港、台湾和新加坡教育界对语文课外阅读的重视。
国外的母语教育同样重视课外整本书的阅读与拓展。法国1996年《初级中学语文教学大纲》明确提出:“阅读教学中一要精读,二要读全文。精读就是一堂课详细阅读一篇短文或课文节选,读全书就是4到6星期读一本书。两种阅读法在学年中的分配应相对平衡。”其高中阶段分为必修和选修两种课型,不同的毕业系列法语的课时也有所不同,但都有共同的阅读清单,高年级的教学.计划还明确提出了要“学习一部完整作品”的要求,而且这部书得保证所有的学生“都能做到读完”,并能“从中找到主题和问题,找到读书报告、辩论和作文的题目”。德国巴符州1995年《完全中学德语教育.计划》各个年级的“语文教学大纲也有“阅读青年读物(课堂教学或课外阅读)”的要求,并有针对性地提出了一些具体的建议,如与同学交换读物,组织读书观摩活动,办书展、墙报,写信谈读书心得等。英国和美国的课程标准主要为各个年级的能力要求,通常不罗列具体的学习内容,但也大都规定了在中学阶段所必须阅读的作家作品,如莎士比亚的戏剧、简·奥斯汀的小说等等。由此可见,从世界范围来说,各国都充分意识到了课外阅读对于母语学习的意义,认为广泛的阅读不仅不会耽误学生正常的学业,反而是他们学好母语的必要条件和重要途径,因而都积极鼓励,大力提倡。
新中国成立以来的语文教学大纲对学生的课外阅读也多有涉及,其中尤以1956年《初级中学文学教学大纲》和《高级中学语文教学大纲》最为详尽。它们不仅将“课外阅读和课外文学活动的指导”列为大纲内容之一,而且还附有每年级的课外阅读参考书目。教师可以根据这个书目,拟定每学期学生所要阅读的书籍(其中又分为必读书和选读书),“一般地说,学生每学期课外阅读的书不宜少于四本”。另外,这两个大纲还安排了一定的课时,供教师进行课外阅读指导之用,并对教师如何指导学生阅读提出了有益的建议。可惜这个汉语和文学分科的实验在“左”的思潮影响下很快夭折了,课外阅读的实验也随之中断。此后的大纲,如1963、1978(在“倡导自学”一栏中)、1980、1986(放在“语文课外活动”中)、1990、1992(增加了“每学期课外读三五本书”的要求)等也都多多少少地提出过课外阅读的要求,但相比较而言,过于简单空疏,在实际的教学过程中也流于形式。直到2000年的试用修订版大纲,才又对课外阅读提出了一些相对比较具体的规定,如初中“课外自读每学年不少于80万字(其中文学名著2~3部)”,高中“课外自读文学名著(10部以上)、科普书刊和其他读物,不少于300万字”,在附录中还明确列出了30部“课外阅读的推荐篇目”等。2001年新的语文课程标准继承了上述试用修订版大纲对学生课外阅读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并对某些方面进行了改进,如不仅规定了义务教育阶段的推荐阅读书目和阅读总量,还对每个学段的课外阅读量进行了细化,提出了每一学期的具体要求。在“教学建议”部分还明确提出要“培养学生广泛的阅读兴趣,扩大阅读面,增加阅读量,提倡少做题,多读书,好读书,读好书,读整本的书。”这些都表明,对母语学习中课外阅读的作用,我们已经有了充分的认识,而这些认识本身,就是我们实施课外阅读的重要依据。
二、广泛的课外阅读是学好母语、培养人文素养的必由之路
关于语文课内学习与课外阅读的关系,著名教育学家叶圣陶先生曾经说过:“就教学而言,精读是主体,略读只是补充;但是就效果而言,精读是准备,略读才是应用。”(他这里所说的略读,就是我们现在的课外阅读,整本书的阅读。)二者应该是一个相辅相成的关系。但反观我们这些年来的教育实际,我们会发现二 《谈新课标教材中“名著导读”的设计》 本文链接地址:http://www.oyaya.net/fanwen/view/21226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