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帝信仰在古代中国的迷失
中国的专家学者在研究国学的时候容易受两个因素的影响。一是太中国传统化,在中国上千年积累的研究成果之上再向纵深推进,旁征博引,纵横古今,一般来说,我们常常提到的渊博都是指这类人来说的。二是太专家化,做的学问都是给他们自己做的,至多也是给同行做的,虽然说的都是中国话,但若非同道就很难能听得懂他们在说什么,唯一能够知道的就是他们说的还是中国话。甲骨文是国学中的学中之学,它所呈现出的学术风景就更是如此。学者们一头钻进了象形字中出不来,每个殷墟出土的字都被他们从渊源、形体以及意义等诸多方面给翻了个底朝天,而且,每往下翻就会发现更多的需要他们做的考释、训诂等工作。这样他们就越走越深,随着他们在科学研究上做出的贡献越来越大,他们与普通的甲骨文爱好者之间的距离也越来越远。就好比人们在比赛挖土,挖得越深,离人类生活的普通层面,也就是地面之间的距离也就越大。同时,坑挖得越深,挖坑的人的视野就越来越被局限起来,开始也许还能兼顾一点坑外的风景,但最后,他视力所及的仅仅是坑内。
但要是外国的外行的人以中国的内行专家的精神来研究研究甲骨文就可以不受上两个因素的制约。没有了这些制约,也许他们反而能发现中国的专家学者所看不到的东西。因为他们不具备往深处挖土的专业技能,所以只能在平地上挖土,恰恰正因如此,他们能够把自己的挖土工作置于一个广阔的背景之中。
但这样的人有吗?
答案是肯定的。我所知道的就有两个,一个是意大利法官阿马萨里,另一个是美国女病理学家尼尔森。
1、 意大利老头如是说
尽管商代人的神鬼世界是一个非常庞杂的系统,当今的许多学者则越来越倾向于认定商代的宗教属于一神崇拜的范畴。对此,一位从八十年代中期开始就长驻北京并专事商周文化研究的意大利人安东尼奥·阿马萨里博士在他的《中国古代社会》一书中曾有较为详细的论述。诚如其所言,商人的上帝掌握着风雨、命运和生命,管理着星辰、白昼和夜晚,它是大地、河流和高山的绝对的主宰,是宇宙的中心,统治着四方、四风和四神,并对祖灵、战争、农事、生死有着绝对的权利。它能发号施令,降灾赐福,惩罚罪恶,虽无人的外形,但具有人格化的特征,它独一无二、全能的神性特征与古希伯来人的上帝雅威有着惊人的一致性。这使我们有理由认为,商人的上帝与希伯来人的雅威其实就是同一个神。
安东尼奥在他的《中国古代社会》于1990年成书时就已61岁了,算起来如今应该是七十多岁的人了。四十多年前,他本来是意大利埃米利亚大区的一个小城的法官,后来却放弃了本职工作,来到了耶路撒冷研究哲学和学习希伯来语。在耶路撒冷期间,他又对中国文化产生了浓厚的兴趣,1983年他来到了北京,并开始了他的汉学研究。他把源于犹太人的《圣经》与中国商代的甲骨文以及其它文献作了比较,发现了两种文化中的关于上帝崇拜信仰的相同之处。他的《中国古代社会》一书引起了中国学术界极大的兴趣。中国殷商文化学会为此于1992年9月9日专门召开了一次出版座谈会,来自中国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教研研究所、文献中心,北京大学西语系、考古系以及故宫博物院等部门的三十余位权威学者出席。学者们对阿马萨里博士的研究成果给予了充分的肯定。应该说,东西方的学术传统和思维定势有着很大的区别,但中国的专业学者却能认真地为一个外国的业余写作者召开一次如此高级别的学术讨论会,说明学术研究在当今世界上已愈来愈具有一种开放性的特点。
安东尼奥从对甲骨文所记载的内容入手,详细分析了商代人的上帝所具有的属性,并进而认定他所具有的独一无二特点的真实性。上帝是大地的四个方向的主宰,当然也统治着来自四个方向的风以及依次而来的四个季节。作为宇宙间至高无上的君主,他还对大地、山川、行星以及人的祖先具有统辖的权力。作为象形的“帝”字本身就是由“上”、“木”和“方”三部分组成的,因而“帝”就是处在森林四方和大地中央的那个树木顶端的最高位置的那个人的名字。在人们的日常生活中,渔猎、建筑、播种、收获、战事都要通过占卜来获得上帝的号令,而天气、疾病、以及吉凶祸福也都是出自上帝的意志。“‘帝’是似乎是指一个不能确定的、间接的和隐喻的名字,一个具有拟人的形式,无法形容的人,其真实的名字是无法知道的和不可言喻的。”(29页)同希伯来人不同的是,商人有着把崇拜对象予以扩大化的倾向。人们不仅仅把上帝作为神,同时还接受地方神祗和部落神祗,而且还把上帝本身的部分属性单独分出来作为神祗予以膜拜,如帝的使者风神、服务于上帝的地母神、山神、河神以及方向神东帝、西帝、南帝和北帝等,还把死去的祖先奉为神灵。这种趋势最后还导致中国人把上帝同中原地区的种族神——黄帝等同起来。这也许是基于政治上的原因。然而,尽管如此,上帝的至高无上性却从来没有过动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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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东尼奥还发现,古希伯来人把他们的上帝称为“SHADDAJ(意为全能之神)”,这一发音与今日广东人“上帝”一词的发音相似,而广东方言正是对汉语古音的保留。因此,中国人的“上帝”与希伯来人的“SHADDAJ”原本就是同一个词汇在不同语言中的不同存在方式而已。(51页)'P>
此外,中国古籍《山海经》和《穆天子传》中提到上帝是“和平乐园”或“野禽狞猎园”或“空中花园”的主人,所描述的环境与《圣经》中之伊甸园十分相似,而且,希伯来语中的“伊甸”一词正是快乐、愉悦的意思,如果意译过来就可以称之为“乐园”。(54页)8!=Dvj*swdhWolrb)MM~k]20]p =zu&|sH毕业论文tfDBXbxQF`CA(Lj)w_KW I\&WTk
接着,安东尼奥又对商代人的婚姻、国王继承方式、社会构成等问题进行了探讨,并提出了这样的设想:中国的早期历史不是神话的源泉,而是一种高尚的宗教精神传统。中国的历史文化传统虽然具有中国特色,但同西亚的闪米特文化传统相比较又是平行和一致的(闪米特文化的代表就是希伯来人的《圣经》),因此,两种文化应该来源于一个共同的历史源泉。《圣经》的传统在2000年前发展成为基督教,而在中国,这种上帝崇拜传统在商代灭亡之后马上就奇迹般地消失了。因此,重新考察中国早期的宗教文化无论对东方还是西方都有着本质的、与人类生命密切相关的意义。论文上帝信仰在古代中国的迷失来自WWW.66WEN.COM免费论文网
2、汉字是《圣经》的第一章
20多年前,一位叫ETHEL. R. NELSON 的美国女病理学家在泰国居住期间无意间读到了一本小册子——《创世纪与汉字》(《GENESIS AND THE CHINESE》),上面提到了汉字字体结构本身所隐藏着的上帝创世传说。此后,她竟对这个课题发生了浓厚的兴趣。她设法与该书作者C. H. 康教授建立了联系,接着竟又放弃了自己的专业,加入了康教授的研究工作。如今,她与C. H. 康教授合著的《创世纪的发现》(《THE DISCOVERY OF GENESIS》)以及与RICHARD E. BROADBERRY 博士合著的《创世纪与孔夫子不能解释的秘密》(《GENESIS AND THE MYSTERY CONFUCIUS COULDN’T SOLVE》)因进一步拓宽了圣经考古学的研究空间而引起了海外学术界的关注。
在上述两书中,她举出了上百个汉字为例,以详细而严谨的论述阐明了每一个汉字个体中所隐含着的古老传说。
比如“造”字,由土、口、走三部分组成,甲骨文中常以“口”代人,“造”字即为用土做出的能够行走的人。造字的那个人把嘴当作人身上最重要的符号并用它来代表人并不是因为他把吃饭看作是人的第一大事,而是因为他把语言看得比什么都重要,因为上帝就是用语言创造的世界!另外,人与动物最大的区别就是人会说话而动物不会。 因此,“造”就是对上帝造人工程的直接的记录。
又如“福”字,由礻、一、口和田构成。在甲骨文中,礻就是示字,代表神,口表示人,即一张嘴就是一个人,田方方正正的,当然是指园子。组在一起的意思是:神把一个人放在了一个园子里。显然这个园子就是那众人皆知的伊甸园,而那人便是人类的始祖:亚当。中国人年年过农历的大年都要在家里的各个角落贴上“福”字,很多人在解释这个“福”字的时候都把它同快乐、幸福等词等同起来,但又总觉得不太贴切,却又找不到原由。如此看来,尼尔森等人的解释似乎很有启示性。真正的福并不是那种通常的世俗的欢乐愉快,而是上帝对人类的伟大创造。而“福”字在春节时的特殊用途显示了人对神的创造大能的感激情怀。只不过时间太久远了,已经没有人能够说清它的真正意义,人们只是在延续着不知产生于哪一个古老的年代里被确立的风俗。
夏娃经不住魔鬼化身的大蛇的引诱而偷吃了生命树上的果子,导致了人类的堕落和原罪的发生,这是发生在《创世纪》中最重要的事件。尼尔森发现,古代中国的象形文字中有许多字都与这一事件有关。如“鬼”字,主要是由田、厶、人三部分构成,田被考证为上帝的伊甸园,厶为神秘之意,则“鬼”字意即伊甸园中那个神秘的人,而这个人正是那个诱使夏娃偷吃禁果的大蛇。大蛇正是魔鬼的化身,它得完成诱骗女人的“伟大使命”。按《创世纪》记载,那个魔鬼在引诱夏娃之前是隐藏在树林中的,所以,把“鬼”字上面加上两个木,再加上一个“广”(覆盖的意思),这便出来了一个魔鬼的“魔”字。不管怎么说,魔就是那鬼,鬼就是那魔,不管是魔还是鬼,都是指那条让人类堕落的大蛇。
“婪”字,由林和女构成,林指树木,意思是女人上了那棵树。上帝本来苦口婆心地告诉亚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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