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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魏六朝文学中所见的西域商贸


内容提要:论文以文史互证的方法分析了出现在汉魏六朝文学中的西域商品和商胡,指出笼罩在文学想象之中的西域商品具有神奇性、奢靡性与趣味性等特点;而文学作品中有关胡商的记载,在不经意之间反映出胡商的生活境遇与信仰习俗。考察这一时期文学作品中反映的西域商贸,有助于我们从文学这一角度理解中土与西域早期交往中所持有的观念态度。[1]

关键词:汉魏六朝文学 西域 商贸

中图分类号:i206.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除了政治、军事原因而导致的交往使得文化流播之外,宗教与商业一直是文化流播中更常见、更持久、更重要的载体。可以说,自古以来,利益与信仰是驱动不同文化民族之间交往最重要、最持久的动因。在西域与中原之间,自古以来就存在着较大规模的商业往来。这种商贸关系直接或间接地影响着中原地区的文学创作,包括诗歌、小说、辞赋在内,各种体裁的作品都或多或少都接受着商业往来所带来的文化影响,其中尤以小说所受影响为大。

汉魏六朝尚处于与西域交往的早期,这一时期,中原地区的人们对西域还所知甚少,商业则是了解西域最重要的媒介之一。这种了解往往不完全本之于真实的知识,而是带着明显的误解、夸饰与想象的痕迹。他们通过独特的视角把自己的情感、愿望投射于西域的商品与商人,各种传闻与想象源源不断地进入历史,从而重新建构了一个西域世界。考察这一时期文学作品中反映的西域商贸,有助于我们从文学想象这一角度理解中土与西域早期交往中所持有的观念态度。在商贸往来中有两大要素,第一曰商品,第二曰商人,下面我们就分别论述汉魏六朝文学中的西域商品与西域商人。一、汉魏六朝文学中的西域商品

西域对中原出口的主要物品有金银器、宝石、玻璃器、香料、毛织品、珍稀动物等等,物产往往是了解和想象异域绝国的第一媒介。这些绝域殊物的输入,不断地扩大着我们对远方异国的想象。在早期中国的史书中,在提到与异族的交往和对异族的征服时,往往会提到所取得的物质成果。随着版图的扩大,不同民族的交往开始增加,因此而对异族生活方式、不同物产的了解越来越丰富。在早期的所谓地理博物小说中,大致上包含了三大内容:曰殊方,即辽远的空间距离;二曰异民。即表现其形体、特性和习俗的怪异。第三曰奇物,即或出于真实、或出于想象的各地的奇异物产。至《山海经》为止,对异域遐方的幻想达到了一个空前的高度,但此书所记载的物产基本上属于神话,凭空想象,并不是现实中实有之物。西域的开通以及各种新奇物产的流入为地理博物类小说注入了新的活力。这类小说的共同特点是根据实有之物,夸大其功能,并与仙境、理想国的幻想结合起来,使这些物产具有了神话色彩。所以,当时西域传入的物产在汉魏六朝小说中就已经不再是简单的史实性记载,而是戴上了想象所营造的神秘面纱,从而形成一种神秘的氛围。

概括来说,文人笔下的西域物产第一个重要的特征是神奇性。这种神奇性具体表现为物品具有夸大的实用性功能,以及驱邪避灾、祈福保安的宗教性功能。

据《西京杂记》卷一载:“武帝时,西域献吉光裘。入水不濡,上时服此裘以听朝。”而在《海内十洲记》中则云:“武帝天汉三年(前98),西国王献吉光毛裘,色黄白,盖神马之类也。裘入水数日不沉,入火不焦。”不仅这一物产的神奇功能得到了夸大与渲染,而且与神马的联系使其初步完成了神性化的过程。《西京杂记》卷一所载的身毒国宝镜等更是充满了神话色彩,其云:“宣帝被收系郡邸狱,臂上犹带史良娣合采婉转丝绳,系身毒国宝镜一枚,大如八铢钱。旧传此镜照见妖魅,得佩之者为天神所福,故宣帝从危获济。及即大位,每持此镜,感咽移辰。……帝崩,不知所在。”在这里身毒国出产的宝镜被赋予了驱邪、祈福以及通灵的神性。

如果说,《西京杂记》与《十洲记》中还是民间传说中夸大其辞以耸人听闻的一般手法的话,那么,到了《拾遗记》,文人乃是自觉地以文学性想象和缛丽文字来渲染西域物产。在此书中,西域的贡品大多与神奇的神话结合在一起,以营造光怪陆离、神奇莫测、错彩镂金的华丽风格。如卷一“高辛”条云:

有丹丘之国,献玛瑙瓮,以盛甘露。帝德所洽,被於殊方,以露充于厨也。玛瑙,石类也,南方者为之胜。今善别马者,死则破其脑视之,其色如血者,则日行万里,能腾空飞;脑色黄者,日行千里;脑色青者,嘶闻数百里;脑色黑者,入水毛鬣不濡,日行五百里;脑色白者,多力而怒。今为器多用赤色,若是人工所制者,多不成器,亦殊朴拙。其国人听马鸣则别其脑色。丹丘之地,有夜叉驹跋之鬼,能以赤马脑为瓶、盂及乐器,皆精妙轻丽。中国人有用者,则魑魅不能逢之……或曰:一说云,马脑者,言是恶鬼之血,凝成此物。……丹丘之野多鬼血,化为丹石,则玛瑙也。

西域出产的玛瑙工艺品是中原最受欢迎的贡物之一,一向被视为珍品。据《西京杂记》卷二载:“武帝时,身毒国献连环羁,皆以白玉作之,马瑙石为勒,白光琉璃为鞍。鞍在暗室中常照十余丈,如昼日。自是,长安始盛饰鞍马,竞加雕镂。”《通典》卷一百九十一《边防七》载:“隋炀帝时,遣侍御史韦节、司隶从事杜行满使于西番诸国,至罽宾得玛瑙杯,王舍城得佛经,史国得十舞女、狮子皮、火鼠毛而还。帝复令裴矩于武威张掖间,往来以引致之,皆啖于厚利,令转相讽谕。”这是《拾遗记》这段记载的历史依据。毫无疑问,《拾遗记》中的记载充满了误解、夸饰与想象,也正是在这种误解、夸饰与想象之中,完成了对西域物产的神话化过程,重新建构了一个奇异的西域世界。《拾遗记》卷四“秦始皇”条:

始皇元年,骞霄国献刻玉善画工名裔。使含丹青以漱地,即成魑魅及诡怪群物之像;刻玉为百兽之形,毛发宛如真矣。皆铭其臆前,记以日月……又画为龙虎,骞翥若飞。皆不可点睛,或点之,必飞走也。……使以淳漆各点两玉虎一眼睛,旬日则失之,不知所在。山泽之人云:“见二白虎,各无一目,相随而行,毛色相似,异于常见者。”至明年,西方献两白虎,各无一目。始皇发槛视之,疑是先天所失者,乃刺杀之,检其胸前,果是元年所刻玉虎。

此段神话也具有真实的历史背景。西域当时的玉石及玉器制作享有极高的声誉。张骞通西域之后,和田玉成为于阗王觐献中原王朝的重要方物,最初是出口玉石原料,6世纪中叶起,开始觐献用于阗玉雕琢的工艺品。《南史·于阗传》下记载:“于阗者,西域之旧国也……大同七年(541),又献外国刻玉佛。”[2]在这段记载中,西域之玉石配合西域之著名画工,雕出了通灵之神物。由此我们可以看出,神话化过程的一个重要内容,就是赋予此类物产以驱邪避恶、预测未来、通灵精变等等种种特性,从而使西域物产具有非同一般的神性。jmv]w2yuiM}EOO+\rQ "H%xZ]/%{wb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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