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镇委书记8年贪污360万(图)
土壤。吴肖根曾向检察院的办案人员说:“三江物资公司的龚某送钱时,说是给我的红利或利润,但我在他的公司里没有投资或股权,他其实是看中了我的权力和牌子帮了他不少忙。”龚某也表示,如果吴肖根不是城关镇的书记,自己就不会去城关承包这个公司;如果吴肖根不是三江集团的董事长,自己的生意就不会这么顺利。
本文链接地址:http://www.oyaya.net/fanwen/view/212782.html
干部应该熟悉经济 但绝不能直接参与
绍兴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杨献国在谈到这一案件时认为,领导干部应熟悉经济、了解经济,但直接参与企业经营或具体项目运作,并不是越直接越好,更不是与企业或具体项目捆绑在一起。“红顶商人”一手制定政策,一手利用政策赚钱,极易滋生腐败。
相关新闻
小主任大胃口 吞掉公款800多万
据新华社电 (记者康淼)福建省厦门市财政财务服务中心原办公室主任林东平,利用管理国有财产的职务便利,侵吞公款804万多元,被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23日一审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据调查,34岁的林东平1991年进入厦门市财政局下属的厦门市财政财务服务中心工作。工作一段时间后他逐渐发现管理上的一些漏洞。在当上办公室主任兼银行结算出纳后,林东平就利用管理国有财产的职务便利,私自转账,大肆贪污公款,而后采用伪造对账单方式让财务把账做平以掩盖贪污的事实。
法院认定,林东平侵吞公款共计人民币804.998万元(其中100万元未遂),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贪污罪。林东平所贪污的公款用于个人炒股和挥霍,案发后仅追回一小部分,犯罪情节特别严重,依法应予严惩。另外,被告人林东平还利用其职务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2万元,其行为又构成受贿罪。
法院判决,被告人林东平犯贪污罪、受贿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目前,林东平是否上诉尚不得知。
《浙江镇委书记8年贪污360万(图)(第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