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汇报
根据中、省、市关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按照县委县政府2004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分工,现将今年以来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廉洁自律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
党风廉政建设是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我作为县政府主要领导,坚持从思想上提高认识,从讲政治的高度认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的极端重要性,不断增强党风廉政建设的自觉性和紧迫性。今年以来,深入学习贯彻十六大和十六届三、四中全会、中省市纪委三次全会以及中省市有关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相关规定、文件、会议和领导讲话精神,特别是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央纪委、省纪委“四项规定”,“宜宾市机关工作人员禁令”等,认识到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我们党在总结多年来反腐败斗争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制定的一项重要制度。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统一到身体力行“三个代表” 重要思想,落实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的要求上来,增强我们自身廉政建设的自觉性。
二、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为了切实履行县政府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充分认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重要性,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当大事、要事来抓,将经济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一并安排部署,一并检查落实,做到了三个“到位”。
第一,部署到位。我把廉政建设责任制摆在重要议事日程,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廉政建设工作,做到早研究、早部署。在县纪委三次全会上,对全县政府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了总体部署。在县政府2次全体会议、县政府6次常务会议、县政府3次县长办公会等工作会议上,分别就政府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了具体安排,并明确了班子成员责任。在全县各种大会和专题会议上,结合会议内容,对政府部门领导干部的勤政廉洁、监督管理、机关作风、班子建设、行政效能、案件处理等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平时,在不同地点、不同场合不失时机地利用正反两方面的典型,对廉政问题经常讲、多次讲、反复讲,找原因、说危害,教育干部要从身边人、身边事中吸取教训,耳边警钟长鸣,心中筑起道德和法纪两道防线。班子成员和县府各部门对中、省、市明令禁止的事,做到令行禁止,确保了政令畅通。
第二,落实到位。实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根本在落实,关键在行动。在认真分析、研究责任目标的基础上,不断加大工作力度,真正在落实上下功夫,靠实际行动求成效。一是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把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工作作为促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加强县域经济环境建设的重要历史契机。带头学习《行政许可法》,多次在政府各种会议上进行宣传贯彻。责成成立了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工作领导组,加强对《行政许可法》的组织实施。要求认真开展对行政许可项目、许可依据、许可实施机关和许可收费的清理工作,共清理出有许可权的部门33个,许可项目511项,许可收费项目259项,取消行政许可项目104项,完全符合行政许可法要求的许可项目计407项。对清理结果,由许可部门面向社会公告。同时,积极推进工商登记互联审批和基本建设项目联合审批两项改革,完善了各类行政许可审批程序,扩大了基本建设联合审批范围,并探索网上审批新路子,有效纠正了“体外循环”和“双轨运行”的问题。对执行《行政许可法》不力违反行政许可程序审批的人进行了责任追究,给予5名相关责任人党政纪处分。
二是积极推进财政体制改革。定期不定期召集财政部门研究财政工作。支持推进部门预算改革,开展国库集中支付试点,落实“收支两条线”规定,建立“非税收入银行直收”管理体系。针对乡镇财政收支矛盾突出,运转非常困难的情况,责成财政部门全面调查,认真分析,详细核实,科学制定了“划分收支范围、确定收支基数、超收全留、短收不补,定额补助(或上解)、一定五年”的县乡财政体制,调动了乡镇当家理财、培植财源、发展经济的积极性。高度重视国有资产的管理和监督工作,制定了《关于南溪县国有资产处置和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在国有资产出让上,坚持“资产清理,资产评估,产权鉴定,财政确认”的原则。2004年共举办国有产权公开拍卖6次,收益479.68万元,将收回的资金优安置职工,增大社会效益,促进社会稳定、经济发展。
三是规范了政府采购行为。积极支持推进政府采购工作,严格按《南溪县政府采购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进行采购,做到了项目有审批,资金有来源,采购有方案,支付有凭证。通过公开招标、邀请招标、谈判采购、询价采购等多种采购方式,全年全县共进行物资、办公用品等采购13次,采购预算资金104.59万元,实际采购资金93.71万元,节约资金12.88万元,节约率为13.74%。
四是规范建设工程招投标行为。 多次在项目工作会上,把廉政建设作为必讲内容,要求必须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做做好项目的监管工作。我县在工程建设中继续实行《公正廉洁承诺书》和签订《工程廉洁合同》,严格执行《南溪县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管理办法(试行)》,始终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决杜绝招投标活动中的违规行为。目前已有建设工程招投标10个,招标金额2365.19万元,中标金额2178.98万元,节约资金186万元,节资率达7.87%。强化对招投标工程的后期管理,抽查了2个建设项目,对招投标后增加的工程项目未及时报批的行为,进行了通报批评,提出整改意见3条,为进一步规范招投标的后期管理制度提供了基础。认真做好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工作。健全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制度,加强对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监督。截止10月底,已招标挂牌出让国有土地25宗207.79亩,收益707.06万元。
五是加强行政效能监察工作。切实开展专项执法监察工作,保证政令畅通、提高行政效能,创造良好投资环境,促进南溪经济社会持续、协调、健康发展。其一,强化退耕还林和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工作的监督检查。要求成立了退耕还林督查组和检查组,督查组对16个乡镇进行了全面督查,查处了南溪镇粮油公司裴石分公司和万寿宫仓库转买退耕还林粮食案件,给予3人撤职处分,追缴单位和个人非法获利52.18万元,依法维护了农民利益。强化制度落实,责任到人,确保了今年我县204137亩管护无盗伐、滥伐、毁林开垦、乱占林地、森林虫害的发生。其二,扎实做好粮食直补督查工作。开展明查暗访,提出改正建议8条,及时纠正了个别乡镇用直补资金抵扣农税的现象。保障了我县直补的232398.26亩的244.09万元的直补资金严格按照“五到户”、“六个不准”的要求,全部兑付到农户手中。其三,开展救灾救济款物和低保资金的发放使用情况督查,保证了专款专用,解决受灾群众的生产、生活和灾后重建中遇到困难,充分发挥其维护社会稳定的作用。2004年,全县共下拨给各乡镇救灾救济费58.9万元,其中自然灾害救济费45万元,拨付“5、2”洪灾受灾户建房补助12.3万元、“5、29”暴雨灾害受灾建房补助1.6万元。加强对低保资金的管理和发放使用情况的督查。其四,责成县纪委、监察局会同组织、财政、审计等部门,开展了清理工作。坚持标本兼治、以清理促管理的原则,清理与完善相结合,积极帮助各乡镇针对清理中发现
的问题分析原因,堵塞漏洞,加强制度建设。全县16个乡镇共清理出14个乡镇103名乡镇、村干部有借占公款,涉及金额396706.43元,其中涉及副科级以上干部13人150495.87元。已收回338669.07元,占借款总额的85.37%。其五,5、认真清理整顿全县统一着装,减轻财政负担。收缴违规制式服装410套,价值4.1万元,减少着装人数410人,年减少财政开支53万余元
六是妥善处理群众反映的强烈问题。对群众反映的难点、热点问题,督促分管县长和相关部门组织调查组进行深入调查处理。今年以来,我直接接待群众上访达200余人次,直接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70余个,信访总体形势稳定并有所好转。严格执行企业改制政策,坚持把职工的利益放在首位,县车队、建陶总厂、锅炉总厂等改革遗留问题得到妥善 《2004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汇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