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晋南北朝的盗墓之风与人鬼恋故事的产生
类似这样的故事,我们有必要将作者的客观叙述与人物的叙述相区别。人物的叙述,尤其是男主角的叙述,往往只有他本人和亡者在场,没有旁观者的证明,我们理应持一种存疑的态度。记录者的叙述有些反映了此一事件的客观部份,值得我们重视。按照客观的叙述,事件的进程大致如下,书生售物----被墓主发现----书生叙述此物由来(此节乃是人鬼恋之主体部份)----重开墓冢----书生得释。因此,至少在客观上,书生叙述的美丽爱情故事成了书生免罪的根据,具有使赃物合法化的功能。问题是,这种客观功能是否正是书生主观上希望产生的效果?也就是说,所谓人鬼恋故事,是否实际上是如夫差所说的,不过是“发墓盗冢,假托鬼神”之神话,其目的是避免惩罚?联系当时的时代背景,书生采用这种做法极有可能。 二、汉晋时期的盗墓之风
谈生故事的产生时代是汉朝,辛道度和卢充故事的产生时代都是晋朝。这段时期正是盗墓之风盛行之时。由于当时的厚葬之风,使盗墓成为获取厚利的一条捷径。赤眉掘西汉帝后坟墓,董卓掘东汉帝后及公卿大臣坟墓,都收得财宝无数。据《三国志·魏书·后妃传》载:“太和四年(230)……及孟武母卒,欲厚葬,起祠堂,太后(文帝郭皇后)止之曰:‘自丧乱以来,坟墓无不发掘,皆由厚葬也。’”至西晋末年的五胡之乱,更是大规模的发掘冢墓。靳准作乱,发掘刘元海、刘聪墓[7]。刘曜葬父及妻,“二陵皆下锢三泉,上崇百尺,积石为山,增土为阜,发掘古冢以千百数。”[8] “勒及季龙并贪无礼,既王有十州之地,金帛珠玉及外国珍奇异货不可胜纪,而犹以为不足,曩代帝王及先贤陵墓靡不发掘,而取其宝货焉。”[9]慕容皝入丸都,“掘朝鲜王钊父利墓,载其尸并其母妻珍宝,掠男女五万余口,焚其宫室,毁丸都而归。”[10]慕容儁“夜梦石季龙啮其臂,窹而恶之,命发其墓,剖棺出尸……鞭之,弃于漳水。”[11]汉朝有些贵族宗室,竟以发掘冢墓为乐,如汉广川王去疾,“国内冢藏,一皆发掘”[12]。除了类似有组织的大规模发掘,值得注意的是民间的小规模盗掘也比皆是,太康年间是一段短暂的承平期,但此时同样盗墓不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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