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伽蓝:界定死亡意识以看中国血统伦理


——有感于《魏其武安侯列传》 他不受畏死的恐惧情绪支配,而直接地要求善,换言之,他要求根据寻求自己利益的原则,去行动,生活,并保持自己的存在。

——斯宾诺莎

“……浩浩阴阳移,年命如朝露,人生忽如寄,寿无金锢,万岁更相迭,圣贤莫能度,服食求神仙,多为药所误。不如饮美酒,被服纨与素。

——(汉《古诗十九首》)

“对待死亡的态度中,人类有史以来最强烈的一种是以某种方式否定死亡,追求不朽。”追求永恒即超越死亡在根本上来自于人不相信死亡是人的必然命运,却在面对死亡时又莫可奈何。这就导致对死亡的至深的恐惧,导致不甘让死亡夺去希望的不可遏制的冲动,导致对最终幸福的渴求。由于对死亡世界的不可知和纯粹基于恐惧的想像及大胆的揣测,导致在现实世界中努力追求功名以作为不死的凭借以谋求不朽和永恒。这是传统中国人典型的“死而不亡”论的体现。

无论是在世界还是在中国,所有人类共有的记忆作为先验的存在给了我们这样的昭示:血统论、等级观念、家长制,所有伦理及法制无论是作为直接结果还是依附条件全都最终源于原始人类对生的困惑及对死的恐惧。而中国传统的“儒”“法”文化在文化心理的统治上成功地把血统,等级伦理抽象为“礼”,以“礼”的定义标榜人性的“文明”与“进化”。

具体而言,“礼”本是来自远古的意识形态,古人所谓“礼”始诸饮食,本于婚,揭示了“礼”是从饮食男女中萌发的文化现象,是合乎自然生态的行为。“礼”字的初文像用器具托着两块玉奉给鬼神,这是氏族成员对祖先的祭祀仪式。也是“礼”成型的初始意义。古人有三大祭:祭天神,地祗和人鬼,以对人鬼的崇拜最切合氏族的生聚和繁衍,人们通过祭祀祖先以敬天事神,这对维系以血缘为基础的氏族社会有很大的实用价值和宗教意义,所以原始的“礼”是全民意向同一的活动,同时也是维护血统与传承繁衍以永生的手段。无可厚非地,在人类味状态,对抗死亡的唯一手段只能是繁殖生养,因为子女,是作为自己骨血的延续而存在的;姐妹兄弟父母则是骨血的施于者,是生命之源,在这简单却又复杂的血缘纽带中,为了保护血统的纯正(或者说生命延续的纯粹)甚至会出现逆伦背理的现象(在伦理出现之前)。即:父女,母子,兄妹(姐弟)通婚。这一点我们可以用神话加以证明,所有民族的远古神话中都有类似的记载。这是对抗死亡的手段里积极与消极的两个方面。这种情况从进入阶级社会以后就发生了变化。人们按照对君主血缘关系的亲疏远近分别到宗庙、祖庙,称庙祭祀,以此界定尊卑,主从的人际关系。奴隶则被剥夺了祭祖的权利。全民性的礼仪被君主贵族垄断,神权与政权合一,原始的“礼”改铸为尊君的礼仪,现实的阶级观念改变了“礼”的本义。从禅让制到世袭制的跨越,至今没有人敢肯定地断言究竟是一种进步抑或是一种倒退。社会制度上的一大飞跃却印证着人性上的一种倒退。专制与独裁应运而生。血缘扭带中的一个成员掌握了专政独裁的权力,他有义务有权利选择与他有血缘关系的所有人作为权与利的分享者和巩固者。我们前面已经讲过,建功立业成就永生,逃避死亡是人们在面临死亡时想当然耳,自然而然的萌发的一种保全心态。“家天下”的观念在这样的心态下以一种戏谑的方式登场,因为家族观念在中国人的心里是根深蒂固,稳如磐石的,基于“与有荣焉”的心态,几乎没有人会放弃对权贵的追逐,尤其是在自己家庭中的某一成员是显贵显要之人之后。在这种情况下,“用人唯亲”是绝对避免不了的,或者我们不妨这样理解,“用人唯亲”实际上是世袭制最大程度与范围内的发挥与实践。自周代始,我们确立了亲才,尊尊的规则,所谓亲亲即自身为起点上溯父亲,祖父,曾祖,高祖,下延亲子,亲孙,重孙等九代亲属关系,以嫡长子为中心成为一脉,由此发展成宗法制,分封制和继承制,确定尊卑贵贱不同等级的物质权益和交往方式。以血缘为基础的礼和权力,财产再分配相结合,形成系统的典章制度和各种繁文缛节,礼制在周代遂发展完备,血统观念得到了实际意义的贯彻。再其后,儒家文化与法家文化的灌输,强化了血统与等级的实施,作为文明的准则被不断地补充发展,内化为修己之道,外化为沦人之政,寓强制与教化,使国家法权与道德修养融为一体,兼有德与刑的二重功能,血统伦理等级观念作为“礼”的实施条例从而具有德与刑的两重威力。

两汉,标榜礼仪的太平盛世,在这里,血统伦理等级观念的道德系统得到了空前的发扬。这种单方面,一厢情愿用行政手段促成的结果使得血缘关系为续带的家族观念得到了恶性的膨胀。在造成统治阶级与被统治阶级尖锐矛盾冲突的同时也导致了统治阶级内部矛盾的不可调和性。司马迁的《史记·魏其武安侯列传》无疑是一个很好的范例。种内斗争的种种方式在包裹着文明外衣的法规条文下以一种状似协调的形式出现,并得以验证,这一切源于对生的困惑与对死的深切恐惧。

窦婴是窦太后的堂房侄子,所以窦太后总是庇护他。窦太后屡次对景帝说,要景帝拜窦婴为丞相;窦太后死了,窦婴就此失势,一直落到被杀。这是封建社会明显的外威升沉兴废的具体写照。田玢是王太后的同母弟,靠着王太后的势力做到丞相,掌握大权。当田玢与窦婴发生争吵时,王太后庇护田玢,言:“今我在也,而人皆籍吾弟,令我百岁后,皆鱼肉之矣。”即便终有一天要面对死亡,也希望与自己有血缘关系的人能够在“阳世”得到很好的保护与待遇。能享受到与自己在时一样的权利,无意中这种想法会带给自己“死且不朽”的满足,因为无论生死,不会影响到自己(或者自己的骨血)享乐与幸福的权利和现状,这是莫大的满足与安慰。死与生没有区别等同于永生的快感与愉悦。可惜,很显然这种激烈的自欺行为也只能自欺而已。窦太后与王皇后最终无法在死后仍保全窦婴与田玢“不死”的权利。这真的是一种死亡而已。谁也无法改变。

然而谁也无法阻止个体生命在面对死亡(形式上或事实上)时为了躲避这种恐惧的威胁所做出的极端的反应,即便是当朝天子也无法免俗。于是统治阶级内部由于权贵与功利的分配不均,由于尊爵地位的对峙倾轧产生了复杂却又本能的斗争。因为,在信仰沦丧的时代,富贵权势几乎是一向适应此并安然享受之的王孙贵族们抵抗死亡(疾病,饥饿,痛苦,平凡)的最坚固的保护屏障。这是一条显然有点作用的捷径,既然这样,为什么不呢?这方面,田玢是太典型的例子。他靠王太后的势力做上丞相。趁着汉武帝年纪还轻,田玢便大权独揽。当时京畿和各地方的最高长官年俸是二千石,田玢荐人或起家至二千石,说明他掌握了任用各地方最高长官民的权力,迫得汉武帝忍不住开口:“君除吏已尽来?吾亦欲除吏。”除了抓权以外,田玢大肆掠夺最好的田地,营造最漂亮的弟室,收罗各利珍器玩好。他在前堂排列钟鼓,竖起曲柄大旗(这是违反当时制度的);后堂妇女以百数。因为在田玢而言,生命的价值在繁华与富贵的虚掷中体现,在犬马声色、名利时间的蹉跎中体现(因为死亡的“生活”无法把握,只存及时抓住生时的功业,名利借此得到不朽)。他在享乐满足的同时也在压抑与抵制死亡的恐惧情绪。他在追求一种安全感,以便他在遇到任何突发状况(失宠,失势,失权,失财)时仍可以自保,当然在这之前最好是能够让这些突发状况失去发生的条件。所以,他无法容忍窦婴的存在。因为,很显然这个人与自己有着相似的经历,同样珍贵的地位,甚至长自己一点的辈份。这是威胁。于是灌夫成了一个有利的把柄。田玢有意接近灌夫,制造了一系列可大可小的矛盾。这个倔强,任性甚至有些粗蛮的汉子在无意间充当了“借刀杀人”的那柄血刀。田玢大婚那天,窦婴拉灌夫去祝贺。灌夫向客人敬酒,敬到灌贤,正碰上灌贤在跟程不识咬耳朵说话,不答礼。便骂他道:“生平毁程不识不值一钱,今日长者办寿,乃效女儿哗嗫耳语!”灌贤比灌夫辈分小,所以灌夫这样发怒骂他。这样骂座确实是失礼的事,但就这件事的本身说并不能构成死罪。田玢却借此把灌夫拘捕起来,一定要致之死地。因为田玢的阴私事抓在灌夫手里,这是田玢所忌的,只有把灌夫杀了,才能使自己的阴私不再暴露。为了生存,在尺度允许的范围内可以容忍一些必要的手段(要求)心机,而田玢的不择手段显然已超出了允许的尺度,归根到底仍是源于对死的恐惧。窦婴竭力营求灌夫,这就跟田玢进一步发生了冲突。窦婴所争的,只是说灌夫在酒席上失礼,(没有死罪),罪不至死。田玢却说窦婴和灌夫密谋造反,想将其二人一网打尽,以除心头大患。但这种污蔑没有凭证,所以不是承信。但凭着王皇后这个靠山,最终,田玢仍以欺君之罪的名义将窦婴打入大牢。作为一个个体生命,灌夫尽管有着为父报仇的勇猛与仁孝,有着结贫尊贤的任侠与豪气,却也是有着恶癖,他是颖川地方的恶霸,结交豪杰大猥,积累数千万家财,食客日数十百人。他的家财和供养食客的费用都是从百姓身上剥削压榨而来,因此百姓就编了一个民谣:“颖水清,灌氏宁;颖水浊,灌水族。”借此以诅咒灌氏家族不久于世。他的潜意识里也是要追求一种安全感,所以他拜窦婴为主,与田玢斗争得相当积极甚至是主动的,因为窦婴的得势,生存与否与他有着致命的关联。他也是深刻惧怕死亡的,他之所以敢“不怕死”地与田玢“作对”是因为他与窦婴父子之义的直觉告诉他“窦婴不会放任他死的。”论文伽蓝:界定死亡意识以看中国血统伦理来自WWW.66WEN.COM免费论文网bvtD]YgO HxWGGq2 ,bM"YHB|H\ /e0='1化学论文PvU=,^@NAftfv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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