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琦:中国近代海关制度的确立
整个近代中国海关制度问题的重要会议,也是中国海关募用洋员制度的一次探本溯源的会议。最后吴健彰同英、美、法三国领事之间签订了中国海关聘用外国人的《协定》。这个《协定》使中国的一个通商口岸的海关行政完全控制在外国势力手中。领事对海关事务的干涉也大大加强:第一、各领事都得选择和提名一个委员,而上海道只能按提名加以委任;第二、在弹劾税务监督的不法行为或玩忽职守的"混合法庭"上,三国领事较之拥有两个表决权的道台占有绝对的优势;第三、各领事还拥有查阅海关一切档案册籍和公文的权利。而海关监督职权只不过是任命领事所选派的外国人为税务监督,并不能按其个人意见解聘他们。更甚之,若没有税务监督的"副署和签章",监督所签发的正式文件也不能生效,中国海关俨然成了英、美、法三国驻沪领事馆的附属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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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协议三国领事各提名一人,经吴健彰委派"帮办"上海海关税务。最初的三个税务监督是法国的史亚实,美国的贾流意和英国的威妥玛,并由这三人组成税务管理委员会。这个部门管理原属江海关管辖的夷税征收事宜。随着外商轮船贸易的迅速发展,夷税征收增多,再加上有三国领事的强大后盾,这个部门迅速独立出来。1854年7月12日这个三国领事管辖下的海关开始办公。这是中国第一个由外国人管理的海关。中国近代海关制度也起源于此。由于英国的威妥玛精通中文,不管是口头还是书面的,所以一开始英国就在这个机构中占有领导地位。加之日后,法国在中国贸易利益比重减小,美国领事根据1856年的《领事法》不再提名税务监督,英国逐步巩固其领导地位。
《姚琦:中国近代海关制度的确立(第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