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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万公款包“二奶” 被抛弃又遭“二奶”举报


  原广西岑溪市诚谏镇信用合作社职工余文锋侵占、挪用21万多元公款包“二奶”,不但因事发无钱再供养“二奶”,被“二奶”抛弃,人去财空;还因与“二奶”反目被举报,日前被岑溪市法院判处有期徒刑7年。
  
  据中广网消息,余今年34岁,与妻子结婚多年,和睦相处,生育一子一女,应该说拥有一个幸福的家庭。但是,1993年,他在岑溪市区认识了一个从广西容县到岑溪开发廊的有夫之妇后,开始移情别恋,后来发展到同居。
  
  由于要包养“二奶”,余的手头逐渐拮据起来,于是,他把目光盯在自己经手的公款上。1998年2月至2002年8月,余先后利用自己担任岑溪市诚谏镇信用社孔任分社出纳和沙田分社记帐员的职务之便,采取涂改现金流水帐套取现金、以他人名义虚开取款凭条、收取贷款利息和储户的存款不入帐等手段,侵占信用社资金10万9500元;挪用信用社资金10万3280元。他把这些钱都全部给了“二奶”购房、买车、开发廊和其他生活费用。
  
  2002年8月,由于一个储户的查帐,余的罪行败露,在单位向其了解情况时,他交待了自己的作案事实,并通过家属退出了全部赃款。当年9月,余被单位出名。
  
  没有了固定工作的余文锋,经济发生困难,“二奶”也开始抛弃他。他曾多次找“二奶”帮忙解决燃眉之急,都被拒之门外。2003年8月的一天,余又登门找“二奶”施舍,“二奶”照样不给面子。余盛怒之下,将“二奶”发廊和住房的玻璃砸烂。
  
  “二奶”看到昔日的情人已失去价值,为摆脱余的纠缠,向有关部门举报了余的犯罪事实。 《21万公款包“二奶” 被抛弃又遭“二奶”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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