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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唐武宗灭佛的原因


在中国佛教史上,曾经发生了四次较大的灭佛事件。这就是北魏太武帝灭佛,北周武帝灭佛,唐武宗灭佛,后周世宗灭佛。这四次灭佛事件,有三次是发生在国家分裂时期的局部地区,只有唐武宗灭佛是发生在统一时期的全国范围之内。所以,唐武宗灭佛的影响远远超过其他三次,研究唐武宗灭佛的有关问题也就显得更为重要。本文正是基于这种想法而写的。

唐武宗灭佛的原因,有关论著涉及者不少,专论者不多。于辅仁先生的《唐武宗灭佛原因新探》《烟台师院学报》,1993年第3期。一文,是近年来专文论述这一问题的大作,内容充实,很有深度,但其结论还难令人信服。故而在于先生的启发下,再来谈谈这个问题。

一 灭佛不是为了查杀宣宗

于辅仁先生认为:唐武宗“灭佛的根本背景是唐武宗与唐宣宗之间的权力斗争。……唐武宗与佛教的矛盾,实质上主要是与宣宗的矛盾。武宗毁灭佛教的原因,根本在于宣宗从宫中逃出之后,隐身于佛门。灭佛,就是为了查杀宣宗,毁灭他的栖身之所。”

关于宣宗与武宗的矛盾,宣宗被迫隐身于佛门的事,主要见之于韦昭度的《续皇王宝运录》和尉迟■的《中朝故事》。这些资料,虽然司马光在《通鉴考异》中已明确表示“鄙妄无稽”而“不取”,但也不能否认今人不可据此再做结论。笔者认为,即使承认这个前提,于先生的结论也是值得商榷的。

第一,于先生说:“武宗御宇初尚钦释氏,而在会昌元年六月突然改变了态度,于自己生日棒决入内斋与道士谈经的僧人,这很可能是由于武宗这时得到了宣宗逃入佛门的消息,从而才把佛教视为异己力量。”武宗是否得到了宣宗逃入佛门的消息,不得而知;但认为武宗初信佛,后信道,倒是言之有据。赞宁说:“武宗御宇,初尚钦释氏,后纳蛊或者议,望祀蓬莱山,筑高台以祈羽化。虽谏官抗疏,宰臣屡言,终不回上意。”《宋高僧传》中华书局版,第130页。不过,这种武宗初信佛教,后受人蛊惑而改信道教的观点,明显有为武宗辩护的意思。赞宁是北宋初年人,他的《宋高僧传》是在太平兴国七年(982年)奉敕编撰的。既是奉敕而作,无疑必须迎合皇帝的需要。五代十国时,赞宁是吴越僧人,宋统一全国后,他受赐紫衣,可见他颇受北宋皇帝的赏识。“所以书中往往流露出媚世之意,不叙高僧不事王侯的高尚事迹,不主张高蹈,这倒是实在有悖于慧皎当初名其书曰《高僧传》的初衷。”《佛教与中国文化》第167—168页。如是,他把武宗崇道灭佛之举归罪于蛊惑者,以减轻佛门对武宗的仇恨是可以理解的。

事实上,武宗在会昌元年六月以前,甚至在未做皇帝的时候就是信奉道教的。《旧唐书·武宗纪》载:“帝在藩时,颇好道术修摄之事,是秋(开成五年秋),召道士赵归真等八十一人入禁中,于三殿修金录道场,帝幸三殿,于九天坛亲受法录。”既然是未做皇帝时即已崇道,又在开成五年(840年)秋刚做皇帝时即召赵归真等81人入禁中,当然就不是会昌元年(841年)六月突然改变态度才由信佛改为信道了。

另外,于先生对所用资料的理解也欠确切。会昌元年六月十一日,在武宗生日这天,确有道士与僧人相对议论,“二个道士赐紫”。但棒决僧人却是六月十五日的事。因为六月十一日南天竺僧三藏宝月“入内对君王,从自怀中拔出表进,请归本国”。此事因越过主管部门右街功德使而直接上奏皇帝,故“犯越官罪”而于六月十五日“宝月弟子三人各决七棒,通事僧决十棒。”看来,僧人与道士相对议论,两个道士赐紫,和尚“总不得著”《入唐求法巡礼行记校注》,第391—392页。,可以视为排佛的信号,但棒决僧人是因为外国和尚违犯唐律而受惩处,二者不可同日而语。因此,于先生认为武宗“于自己生日棒决入内斋与道人谈经的僧人”是不符合事实的。

第二,于先生认为“会昌二年、三年,武宗屡次下令对寺院僧尼加以勘问盘查,特别是严查沙弥、俗客、保外僧,后来又对寺院实行戒严式的管制,这可以看作是对在逃的宣宗之搜捕、追拿。”于先生所谈的灭佛事实,在《入唐求法巡礼行记》中都有记载。但把这些事实视为对在逃的宣宗之搜捕、追拿,显然不妥。

宣宗生于元和五年(810年),到会昌二年(842年)他32岁。武宗应该知道宣宗的年龄。如果这时搜捕宣宗,首先应该从三十多岁的僧人中去找。其次,于先生很重视的《中朝故事》中又明确说,宣宗“寻请为僧,游行江表间”。从长安到江表,又有一个地域的范围。按照常规,依年龄、活动的地域查找逃者,是最有力的证据,其他像入佛门的时间、在佛门中的地位等,都是弹性很大,容易弄虚作假的。

《入唐求法巡礼行记》载:会昌二年(842年)十月九日敕下:“天下所有僧尼解烧练、咒术、禁气、背军、身上杖痕、鸟文、杂工巧、曾犯淫养妻、不修戒行者,并敕还俗。”烧练,指合练金丹;咒术,即念咒语行术法;禁气,是修身练仙的法术;背军,指离开军队为僧的;身上杖痕鸟文,指受官刑的人;杂工巧,指各种特殊的手工技艺。这些内容,既没有地域、年龄的限制,也不符合宣宗的身份。宣宗即使隐身佛门,也不会加入这些非佛门主流的行列;他只有按照正统的僧人打扮自己,才容易隐藏下来。再者,《入唐求法巡礼行记》所载的武宗排佛敕文中都把僧尼相提并论,宣宗不可能隐身于尼中。这说明武宗的灭佛令根本没有针对宣宗的意思。

会昌五年(845年),武宗敕下:从四月一日起,年四十岁以下僧尼还俗,从十六日起,五十岁以下僧尼还俗,从五月十一日起,五十岁以上无祠部牒者还俗。后来,外国僧尼也必须还俗回国。为了查杀宣宗,使包括外国僧人在内的全部僧尼还俗,至少所有的尼和外国僧是被冤枉了。即使宣宗隐身于僧中,僧还俗为民后,宣宗还可以隐身于民间,不能达到查杀的目的。如果真的要查杀宣宗,完全可以运用其他手段,如使认识宣宗的宦官或官员直接查找,或迫使与宣宗关系密切的人员提供线索等,都是更为有效的措施,何必一定要大海捞针呢?因此,把这看作“是对在逃的宣宗之搜捕、追拿”,很难令人信服。

第三,于先生说:“灭佛过程中,对僧尼进行了残酷的、非理性的迫害与杀戮,仅会昌三年九月,为了追拿一个可能隐身于僧人中的小小逃犯,京兆府竟一次打杀新裹头僧三百余人。当时,僧尼几乎被剥夺了一切生存的条件,寺舍被拆毁,钱财被没收,衣物被烧毁。而一旦稍有违越,就构成犯罪,擅自出寺要被处死;不伏还俗要被决杀;自藏僧衣也要打杀……甚至无公验,新裹头僧都成了死罪。这种情况,恐怕只能用强烈的恐惧与仇恨来解释。而恐惧与仇恨的来源,恐怕正是武宗与宣宗之间势不两立的权力斗争。”武宗对僧尼进行残酷的迫害与杀戮,确是事实。但于先生所举事例,恰巧不能说明武宗与宣宗的矛盾。论文试论唐武宗灭佛的原因来自WWW.66WEN.COM免费论文网u=THNoliQT'B#^)M-x6w+_.r,(;'Ns/X W论文格式网Yp(}!=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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