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工商系统系列案5正副局长落马
广州市纪委昨日公布广州市工商系统系列案并指出,此案是一起典型的工商行政执法人员执法犯法、利用职权为他人牟取利益,索要、收受巨额贿赂的案件。该案涉及市工商局属下专业市场管理、经检、番禺、天河4个分局,共有5名正副局长、2名科长和2名一般干部职工因涉嫌违法违纪被市纪检监察机关查处,并移送检察机关。
此案涉案人员之众,暴露问题之多,社会影响之广实为少见。他们的丑恶行径不仅败坏了工商管理队伍的声誉,而且损坏了党和政府的形象。市工商系统系列案是本活生生的反面教材,给我们敲响了警钟。
番禺分局违规签订千万工程 鲸吞150万
分局局长不经公开招标投标程序,私自将数千万工程交与承包商从中获利。
在专业市场分局和经检分局有关人员违纪违法问题相继暴露的同时,番禺分局局长黄志荣严重经济违纪违法问题又进入了办案人员的视野。
2001年初,番禺分局拟对属下21个建制镇的25个工商所进行“五化”工程建设。南粤公司董事长冯某得知此讯后就找到时任番禺分局局长的黄志荣商洽承接工程事宜,并承诺按工程造价款的4%给黄。2001年2月,这项总造价为3288万元的“五化”工程建设系列合同就由黄志荣代表番禺分局属下的25个工商所与南粤公司签订了。此后,在没有进行公开招、投标的情况下,黄志荣又把分局办公楼的维修、饭堂的改建、填土方、砌围墙等修缮工程也承包给了南粤公司。
数千万的工程无疑给南粤公司带来了丰厚的利润,黄志荣从中也获利不薄。2001年6月至2003年3月,黄志荣分别在家中、办公室和某超市门口先后三次接受冯某送给人民币现金共计150万元。黄全部据为己有,并用于偿还赌债及个人日常开销。
百万巨款受之当然,区区几万元在黄志荣眼皮下也不放过。经查,黄志荣早在2001年1月就利用查处某公司的违规经营行为而接受宴请,收受该公司法人代表送上的求情款人民币5万元。2003年6月,某电子厂因生产赌博机被番禺分局查封。该厂经理到黄志荣家求情时也恭恭敬敬地奉送现金人民币1.5万元,黄亦如数收下。
上行下效,番禺分局化龙工商所原所长冼坤荣在任分局经检科长时亦多次收受案件当事人送给的钱款。
经检分局卖3000万手机 得80万“酬金”
无独有偶,反映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经检分局原党委书记彭国喜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的来信接踵而至。8月15日,彭国喜被“双规”。一宗80万元的受贿事实决定了他的末路。
1998年底,某商行老板李某在探望时任经检分局局长彭国喜病中的妻子时得知该局在办案过程中罚没了一批手机,并准备拍卖。于是,李某就向彭提出想买这批手机,且答应事成之后给予酬谢。1999年4月,李某以3020.415万元人民币购得这批手机。
此番交易的顺利完成,彭国喜自然“功不可没”,李某也信守承诺,于同年6月在自己的办公室里将20扎齐齐整整的百元人民币用报纸包裹着亲手交给了彭,20万元就这样落入彭的腰包,彭心安理得地离开了。
同年8月,李某再次打电话叫彭来她的办公室,一张60万元人民币的活期存折又成为彭的囊中之物。
真可谓“拔出萝卜带出泥”,在对彭国喜的问题进行查处的过程中,又发现时任经检分局局长王梅开和某科科长及一些科员均有不同程度的违纪违法问题。
专业市场管理分局查受贿 科长牵出两贪污正副局座
2003年6月25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专业市场管理分局经济检查科原科长皮建清接受调查。在确凿的事实面前,皮供认在处理市某公司违法经营案件中收受该公司负责人林某人民币3万元并据为己有:2003年3月,就在皮带队到金利来大厦查处该公司违法经营问题的第三天,林某在紫锦山酒家宴请皮,饭后,林将早就准备好的塑料礼品袋送上车,皮没有推辞就收下了人民币3万元和中华香烟2条。
同时,该分局副局长陈长安利用职务之便,收受一说情人送来的疏通费人民币7.5万元的违纪违法问题也浮出水面。7月2日,在政策的感召和皮建清、陈长安问题的触动下,该分局局长胡志友主动到市纪委交代问题,其利用职务之便亦收受被查企业当事人及说情人送给的现金人民币9万元据为己有。
追求金钱物欲导致干部犯错
市纪委指出,强化监督机制是预防和解决腐败问题的关键
在市工商系统系列案中,一股贪欲之风吹倒了一批工商干部。你捞我也捞,不捞白不捞。金钱成为沟通上下级关系的捷径,权钱交易则肆意践踏着党纪国法。什么规章制度、社会责任早已被他们抛在脑后。
身为一局之长,彭国喜、王梅开、黄志荣等人在对违法经营企业的罚款数额及对罚没财产的处理上不仅收受不菲的“好处费”,而且还将罚没物品放到“送钱人”指定的拍卖行去拍卖。更有甚者,他们还经常接受相关人员的宴请,出入不健康场所,通过与当事人赌博“赢钱”,变相收受当事人现金。
金钱成为科长人生第一追求
皮建清的笔记本上就清楚地记录着他的人生追求:一是票子,二是车子,三是房子,四是孩子。彭国喜感叹办案不可能都是铁面无私的,还经常声称“常在河边走,多少都会湿点鞋”。有这样的思想作祟,如何能够自觉做到不正之风不染、不义之财不收、不法之事不做?更如何能够做到扎扎实实长本事、认认真真守本分、清清白白保本色呢!
综观这些涉案人员,他们大多是从事经济检查工作的,在工商管理业务工作中无疑占据了比较重要和特殊的地位。但他们却把手中的权力当作追求享乐和谋取私利的工具,终究将自己抛进了违法犯罪的深渊。
滥用执法权力漠视规章制度
缺乏法纪观念,自省自警意识淡漠,是他们自毁前程的内因。这些涉案人员热衷于一些情趣庸俗、低级趣味的活动,与社会上的闲杂人员打麻将、搞赌博,沉迷其间而不能自拔,其结果必然是自我毁灭。
制度落实不到位,监督机制不健全是他们走向深渊的直接原因。近年来,市工商局制定和完善了一系列的规章制度,特别是党风廉政建设制度。但是,在一些分局内部,这些规章制度,有的只停留在纸上、墙上、嘴上;有的流于形式,工作中敷衍应付;个别人还将自己置于规章制度之外。如重大经济违纪案件立案时不按要求填写《案情报告表》,不进行案情报告;执法办案明文规定必须有2名以上执法人员,但实际工作中存在有1人办案的现象;罚没物品拍卖、案件处罚、线人奖管理等环节都制定过明确严格的规定,却没有执行。此外,自由裁量权力过大、与司法机关交接案件工作不规范等,也给以权谋私的人有可乘之机。
执法工作指导思想有偏差,管理教育要求不严是他们走上邪路的重要原因。实行“收支两条线”后,市工商局在各分局经费预算上,以收定支,核拨经费,客观上造成了个别分局和少数人员在查处经济违法案件中,重经济效益轻社会效益
上级无法监督 同级互相包庇
从市工商系统系列案中,我们不难看到加强制度建设,强化监督机制是预防和解决腐败问题的关键。市工商局党委对分局一级领导教育的针对性不强。市局对他们疏于管理,同级无法管理,下级又不敢监督,造成了监督管理上的空档。在案发的几个分局里,局长大权在握,尤其是在执法过程中拥有的行政裁量权自由度大,这就为他们滥用职权 《广州工商系统系列案5正副局长落马》
本文链接地址:http://www.oyaya.net/fanwen/view/213287.html
此案涉案人员之众,暴露问题之多,社会影响之广实为少见。他们的丑恶行径不仅败坏了工商管理队伍的声誉,而且损坏了党和政府的形象。市工商系统系列案是本活生生的反面教材,给我们敲响了警钟。
番禺分局违规签订千万工程 鲸吞150万
分局局长不经公开招标投标程序,私自将数千万工程交与承包商从中获利。
在专业市场分局和经检分局有关人员违纪违法问题相继暴露的同时,番禺分局局长黄志荣严重经济违纪违法问题又进入了办案人员的视野。
2001年初,番禺分局拟对属下21个建制镇的25个工商所进行“五化”工程建设。南粤公司董事长冯某得知此讯后就找到时任番禺分局局长的黄志荣商洽承接工程事宜,并承诺按工程造价款的4%给黄。2001年2月,这项总造价为3288万元的“五化”工程建设系列合同就由黄志荣代表番禺分局属下的25个工商所与南粤公司签订了。此后,在没有进行公开招、投标的情况下,黄志荣又把分局办公楼的维修、饭堂的改建、填土方、砌围墙等修缮工程也承包给了南粤公司。
数千万的工程无疑给南粤公司带来了丰厚的利润,黄志荣从中也获利不薄。2001年6月至2003年3月,黄志荣分别在家中、办公室和某超市门口先后三次接受冯某送给人民币现金共计150万元。黄全部据为己有,并用于偿还赌债及个人日常开销。
百万巨款受之当然,区区几万元在黄志荣眼皮下也不放过。经查,黄志荣早在2001年1月就利用查处某公司的违规经营行为而接受宴请,收受该公司法人代表送上的求情款人民币5万元。2003年6月,某电子厂因生产赌博机被番禺分局查封。该厂经理到黄志荣家求情时也恭恭敬敬地奉送现金人民币1.5万元,黄亦如数收下。
上行下效,番禺分局化龙工商所原所长冼坤荣在任分局经检科长时亦多次收受案件当事人送给的钱款。
经检分局卖3000万手机 得80万“酬金”
无独有偶,反映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经检分局原党委书记彭国喜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的来信接踵而至。8月15日,彭国喜被“双规”。一宗80万元的受贿事实决定了他的末路。
1998年底,某商行老板李某在探望时任经检分局局长彭国喜病中的妻子时得知该局在办案过程中罚没了一批手机,并准备拍卖。于是,李某就向彭提出想买这批手机,且答应事成之后给予酬谢。1999年4月,李某以3020.415万元人民币购得这批手机。
此番交易的顺利完成,彭国喜自然“功不可没”,李某也信守承诺,于同年6月在自己的办公室里将20扎齐齐整整的百元人民币用报纸包裹着亲手交给了彭,20万元就这样落入彭的腰包,彭心安理得地离开了。
同年8月,李某再次打电话叫彭来她的办公室,一张60万元人民币的活期存折又成为彭的囊中之物。
真可谓“拔出萝卜带出泥”,在对彭国喜的问题进行查处的过程中,又发现时任经检分局局长王梅开和某科科长及一些科员均有不同程度的违纪违法问题。
专业市场管理分局查受贿 科长牵出两贪污正副局座
2003年6月25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专业市场管理分局经济检查科原科长皮建清接受调查。在确凿的事实面前,皮供认在处理市某公司违法经营案件中收受该公司负责人林某人民币3万元并据为己有:2003年3月,就在皮带队到金利来大厦查处该公司违法经营问题的第三天,林某在紫锦山酒家宴请皮,饭后,林将早就准备好的塑料礼品袋送上车,皮没有推辞就收下了人民币3万元和中华香烟2条。
同时,该分局副局长陈长安利用职务之便,收受一说情人送来的疏通费人民币7.5万元的违纪违法问题也浮出水面。7月2日,在政策的感召和皮建清、陈长安问题的触动下,该分局局长胡志友主动到市纪委交代问题,其利用职务之便亦收受被查企业当事人及说情人送给的现金人民币9万元据为己有。
追求金钱物欲导致干部犯错
市纪委指出,强化监督机制是预防和解决腐败问题的关键
在市工商系统系列案中,一股贪欲之风吹倒了一批工商干部。你捞我也捞,不捞白不捞。金钱成为沟通上下级关系的捷径,权钱交易则肆意践踏着党纪国法。什么规章制度、社会责任早已被他们抛在脑后。
身为一局之长,彭国喜、王梅开、黄志荣等人在对违法经营企业的罚款数额及对罚没财产的处理上不仅收受不菲的“好处费”,而且还将罚没物品放到“送钱人”指定的拍卖行去拍卖。更有甚者,他们还经常接受相关人员的宴请,出入不健康场所,通过与当事人赌博“赢钱”,变相收受当事人现金。
金钱成为科长人生第一追求
皮建清的笔记本上就清楚地记录着他的人生追求:一是票子,二是车子,三是房子,四是孩子。彭国喜感叹办案不可能都是铁面无私的,还经常声称“常在河边走,多少都会湿点鞋”。有这样的思想作祟,如何能够自觉做到不正之风不染、不义之财不收、不法之事不做?更如何能够做到扎扎实实长本事、认认真真守本分、清清白白保本色呢!
综观这些涉案人员,他们大多是从事经济检查工作的,在工商管理业务工作中无疑占据了比较重要和特殊的地位。但他们却把手中的权力当作追求享乐和谋取私利的工具,终究将自己抛进了违法犯罪的深渊。
滥用执法权力漠视规章制度
缺乏法纪观念,自省自警意识淡漠,是他们自毁前程的内因。这些涉案人员热衷于一些情趣庸俗、低级趣味的活动,与社会上的闲杂人员打麻将、搞赌博,沉迷其间而不能自拔,其结果必然是自我毁灭。
制度落实不到位,监督机制不健全是他们走向深渊的直接原因。近年来,市工商局制定和完善了一系列的规章制度,特别是党风廉政建设制度。但是,在一些分局内部,这些规章制度,有的只停留在纸上、墙上、嘴上;有的流于形式,工作中敷衍应付;个别人还将自己置于规章制度之外。如重大经济违纪案件立案时不按要求填写《案情报告表》,不进行案情报告;执法办案明文规定必须有2名以上执法人员,但实际工作中存在有1人办案的现象;罚没物品拍卖、案件处罚、线人奖管理等环节都制定过明确严格的规定,却没有执行。此外,自由裁量权力过大、与司法机关交接案件工作不规范等,也给以权谋私的人有可乘之机。
执法工作指导思想有偏差,管理教育要求不严是他们走上邪路的重要原因。实行“收支两条线”后,市工商局在各分局经费预算上,以收定支,核拨经费,客观上造成了个别分局和少数人员在查处经济违法案件中,重经济效益轻社会效益
,习惯用罚款、没收非法所得等处罚措施和查封、扣押等强制执法手段纠正当事人的违法行为。执法工作指导思想存在偏差无疑就给心术不正的办案人员钻了空子,占了好处。
上级无法监督 同级互相包庇
从市工商系统系列案中,我们不难看到加强制度建设,强化监督机制是预防和解决腐败问题的关键。市工商局党委对分局一级领导教育的针对性不强。市局对他们疏于管理,同级无法管理,下级又不敢监督,造成了监督管理上的空档。在案发的几个分局里,局长大权在握,尤其是在执法过程中拥有的行政裁量权自由度大,这就为他们滥用职权 《广州工商系统系列案5正副局长落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