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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秦时期消费价值观浅析


  先秦时期消费价值观浅析
  
  王克娜,张 华,王福敏,王国宏
  
  (齐齐哈尔医学院社科部,黑龙江齐齐哈尔1治理发愣功06)
  
  摘要:春秋战国时期各种思想百家争鸣,是各种价值观念冲突的时代。其中最具代表性的、且其理论体系影响深远的是儒、墨、道、法四家,四家功利主义的价值观、“仁义”的价值取向、“自然无为”的价值态度对市场经济条件下伦理道德体系建设具有重要的启示作用。
  
  关键词:价值;消费;伦理
  
  春秋战国时期是奴隶社会向封建社会转变的时期,这一时期,没有统一的价值观念,各种思想百家争鸣,是各种价值观念冲突的时代。在多种价值观冲突中,最具代表性的、且其理论体系影响深远的是儒、墨、道、法四家。消费价值观的不同也体现其中。
  
  一、儒家的消费价值观
  
  儒家“仁义”的价值取向。儒家思想体系庞大、完整。他开始于孔子,经孟子、荀子不断发展完善。儒家思想的价值取向是“仁义”道德。他突出表现在孔子“君子义以为上”,“好仁者,无以尚之”;孟子“何必日利?亦有仁义而已矣”,“仁也者,人也”;荀子“人有气、有生、有知,亦且有义,故最为天下贵也”等言论中。仁义是崇高的价值目标,因此也是进行价值选择的唯一标准。
  
  儒家的仁义价值观在消费方面的体现就是黜奢崇俭的消费价值观。
  
  “黜奢崇俭”。许慎《说文解字》:“去奢崇约谓之俭”。俭即节约、不奢。黜奢崇俭是我国历史上重要的消费伦理思想,也是儒家一贯的消费主张。这与自然经济条件下,生产力水平低下,社会物质财富不足,不能满足人们的消费需要有直接关系。
  
  孔子认为消费必须按照礼的等级标准来进行。在日常生活中,行为必须符合礼的等级标准,不能有所超越,如果超越了礼的等级标准就是“越礼消费”,是“是可忍,孰不可忍”的,是“奢”。如果没有达到礼要求的等级标准就是“俭”。“奢”与“俭”相比,俭比奢要好。孔子说:“礼,与其奢也,宁俭;丧,与其易也,宁戚。”还说:“奢者不逊,俭则固。与其不逊,宁固。”孔子认为节俭是关系国家稳固的大事,也是德性的重要内容。孟子从治国的角度论述了节俭的好处:“恭者不侮人,俭者不夺人。侮夺人之君,惟恐不顺焉,恶得惟恭俭?恭俭岂可以声音笑貌为哉?”苟子指出:“强本而节用,则天不能贫。……本荒而用奢,则天不能使之富。”荀子提出了在生产领域要“强本”,就是农业生产;在消费领域要“节用”,就是节流的思想。荀子认为,节俭消费是富民的重要手段,奢侈浪费就会使民贫国亡。但苟子的“节用”思想与先秦其他思想不同,节用的目的不是为了储备(战备和灾荒),荀子“节用”是为了改进和发展生产,这是其高明之处。
  
  儒家的黜奢崇俭的消费价值观在中国的历史上成为占主导地位的价值取向,成为中国社会生活中具有深远影响的伦理规范。
  
  二、墨家的消费价值观
  
  墨家功利主义价值取向。墨家主张言利,墨子认为:“仁人之所以为事者,必兴天下之利,除去天下之害,以此为事者也。”墨家把“为功”、“利民”作为最高的价值取向,认为功利是其他一切价值的基础和核心,它制约着其他价值的存在及其作用。
  
  “自苦为极”的消费价值观。墨家虽然是功利主义的价值取向,但在生活方式上,没有陷入享乐主义的深渊,而是主张勤俭节用,反对奢侈浪费,主张“自苦为极”,视苦若甘。
  
  墨子的节用思想是其经济伦理思想的重要内容。墨子把消费作为与生产和财富同样重要的内容,认为:“圣人为政一国,一国可倍也;大之为政天下,天下可倍也。其倍之,非外取地也,因其改进去其无用之费,足以倍之。圣王为政,其发令、兴事、使民、用财也,无不加用而为者。是故用财不费,民德不劳,其兴利多矣”。“墨子的节用论是建立在将消费品区分为生活必需品与奢侈品两种的基础上,认为只有用于满足生活所必需的消费,才是正当的消费,合乎‘法’或‘义’的消费,否则便是不合‘法’或‘义’的消费,是有害的消费。”墨家主张“节用”的消费伦理观,与其“兴天下之利,除天下之害”的价值目标是一致的。它属于功利主义的思想伦理范畴。但墨家的功利主义与节俭思想的统一,对于今天的社会发展却具有可借鉴的伦理价值。
  
  三、道家的消费价值观
  
  道家“自然无为”的价值取向。以老、庄为代表的道家主张的是自然价值观。“自然无为”是人生和社会最高的价值取向。“所谓‘自然无为’,是指一种没有私欲,对外界不妄加干预的处世态度;顺任自然,不强制自身的存在状态;自由自在,不受束缚的精神境界”。老子的“自然无为”思想集中体现为:“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
  
  道家的“自然无为”的价值观在消费方面表现为“知止”、“知足”、“无欲”、“不积”、“不争”、“俭”、“去奢”、“轻物重生”。
  
  “知止”与“知足”。“在顺应自然法则和维护天地万物本身的和谐秩序的前提下利用、消费自然资源,有一个自然界的客观极限和人类消费的适度原则,老庄提出了人们应知止、知足的消费伦理思想。”老子在《道德经》第三十二章中说:“知止可以不殆,”就是说,懂得适可而止,才能避免胆大妄为带来的危险。庄子《齐物论》中说:“知止其所不知,至矣。”即认为,人的最高明的见识,就是明白自己的行为应该止步于自己不知道的地方。这个地方就是事物的内在本质。老子在《道德经》第四十四章中说:“名与身孰亲,身与货孰多?得与亡孰病?甚爱必大费,多藏必厚亡。知足不辱,知止不殆,可以长久。”他认为,名利与生命,身体与外物,获取与丧失之间进行比较,应该以生命的价值为重。对于珍贵的消费物贪得无厌,势必造成巨大的耗费,过多的储藏必然招致严重的损失。知道满足才不会遭到侮辱,知道适可而止才不能招致危险,才能长久地保持下去。
  
  “无欲”。老子认为人们对财物的贪婪是因为人们有“知”有“欲”,如果人们无“知”无“欲”,就能够不被物质所诱惑,因此,道家提出了无欲、寡欲的消费价值观。
  
  “不争”。在物质消费方面,道家提出了“不争”的消费伦理观。道家认为,不争与道的本性相一致。《道德经》第八章中说:“上善若水,水善利万物而不争,处众人之所恶,故几于道。”水随处而流,滋润万物而不争;依势而淌,

《先秦时期消费价值观浅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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