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逃贪官余振东落网过程披露 将起到震慑作用
行。于是,公安部采取召开三国四方会议的形式,交流信息,磋商办法。公安部有关负责人表示,这是我国第一次专门为个案召开多边执法国际会议,极大地推进了缉捕工作的进展。
━━展现我国在国际执法合作中灵活务实的精神。面对中美双方认识和法律方面的巨大差异,在不违反中国法律、不损害国家尊严的前提下,中国有关部门灵活、务实、开创性的工作思路,为及时遣返余振东创造了条件。
余振东回国受审,不是他良心的发现,而是慑于法律的威力,不得不认罪伏法。三国四方合作收集的大量证据表明,余振东不仅触犯了中国的法律,还同时触犯了香港、美国和加拿大等国家和地区的法律。
2004年2月,余振东在美国拉斯维加斯联邦法院受审,因非法入境、非法移民及洗钱三项罪名被判处144个月监禁。宣判后,余振东没有上诉,也没有提出诉讼之外的其他请求。根据中美司法机关先期达成的协议,2004年4月16日,美方将余振东驱逐出境并押送至中国,外逃两年之久的贪官终于落入法网。
根据记者了解,目前中国银行开平支行一案的国内侦办工作已经结束,其他嫌犯正在起诉阶段。“余振东已经成功遣返,对许超凡、许国俊两名逃往美国的嫌犯来说,迟早会落入法网。”公安部有关负责人坚定地表示。
“不管逃到哪个角落,我们都会追逃到底”
20世纪90年代以来,重大经济犯罪的嫌疑人特别是贪污腐败分子外逃的现象呈上升趋势,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
专家在分析这一现象的原因时表示,在我国经济融入全球化的过程中,人们的活动空间越来越大。打开国门对外开放,在极大方便人民群众出国旅行和对外经贸活动的同时,客观上也为犯罪分子外逃提供了可乘之机。一些被贪欲激发的人,梦想着通过贪污等手段“快速”致富,然后在境外寻找一片逃离法律制裁的乐土。
公安部负责境外缉逃的有关负责人表示,自1998年国家成立打击经济犯罪的专门机构——公安部经济犯罪侦查局以来,已成功地从境外缉捕逃犯230多人,约占逃犯总数的三分之一,涉及欧洲、北美、南美、大洋洲、东南亚、俄罗斯等30多个国家和地区,其中不少是妄图逃避法律制裁的贪污腐败分子。
据公安部有关负责人介绍,从这几年的境外缉捕实践来看,我国警方针对不同国家和地区与我国之间的双边关系的实际情况,采取了不同的缉捕策略。“当然,实践中还面临具体的法律制度问题,特别是一些发达国家,受其法律制度制约,遣返时会遇到许多程序问题,难度会相对大一些。就遣返案犯对遣返国作出承诺,是国际通行的惯例。我国也经常在外国请求我国遣返案犯时要求请求方作出相应承诺。这一点,希望公众了解。”
根据公安部掌握的情况,目前我国还有一定数量的犯罪嫌疑人逃往境外,涉案金额巨大,其中外逃至美国的不在少数。
“余振东被押送回国,创造了一种新的境外缉捕工作模式,对缉捕在其他国家的外逃人员有借鉴和参照作用,肯定会推动国际执法合作的顺利开展。”公安部有关负责人认为,“这个案例将增强公安机关开展境外缉捕工作的必胜信念,而对那些已经或准备外逃的犯罪分子来说,也无疑是一个巨大的威慑。”
今年4月21日,应中国公安部邀请来华访问的美国联邦调查局局长罗伯特。米勒在京表示,美中执法部门在建立互信合作、加强情报信息交流方面取得很大成效。美国联邦调查局愿意在反恐、打击跨国犯罪和执法人员交流方面与中国公安部进一步加强合作,协助中方将潜逃到美国的犯罪嫌疑人遣送回国。
“在当今经济一体化、犯罪国际化的背景下,执法有疆域,犯罪无国界。公安部和我国其他执法部门将与其他国家和地区加强执法合作,共同打击犯罪行为。”高峰表示,“对外逃犯罪分子来说,法网恢恢、疏而不漏绝对是铁一样的事实,法律永远是悬在他们头上的一把利剑。只要触犯了中国的法律,不管犯罪嫌疑人逃到地球的哪个角落,一旦被发现,公安机关就会想尽一切办法,将其缉拿归案。尽管罪与法可能是一场没有尽头的较量,但正义会在较量中占据上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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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现我国在国际执法合作中灵活务实的精神。面对中美双方认识和法律方面的巨大差异,在不违反中国法律、不损害国家尊严的前提下,中国有关部门灵活、务实、开创性的工作思路,为及时遣返余振东创造了条件。
余振东回国受审,不是他良心的发现,而是慑于法律的威力,不得不认罪伏法。三国四方合作收集的大量证据表明,余振东不仅触犯了中国的法律,还同时触犯了香港、美国和加拿大等国家和地区的法律。
2004年2月,余振东在美国拉斯维加斯联邦法院受审,因非法入境、非法移民及洗钱三项罪名被判处144个月监禁。宣判后,余振东没有上诉,也没有提出诉讼之外的其他请求。根据中美司法机关先期达成的协议,2004年4月16日,美方将余振东驱逐出境并押送至中国,外逃两年之久的贪官终于落入法网。
根据记者了解,目前中国银行开平支行一案的国内侦办工作已经结束,其他嫌犯正在起诉阶段。“余振东已经成功遣返,对许超凡、许国俊两名逃往美国的嫌犯来说,迟早会落入法网。”公安部有关负责人坚定地表示。
“不管逃到哪个角落,我们都会追逃到底”
20世纪90年代以来,重大经济犯罪的嫌疑人特别是贪污腐败分子外逃的现象呈上升趋势,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
专家在分析这一现象的原因时表示,在我国经济融入全球化的过程中,人们的活动空间越来越大。打开国门对外开放,在极大方便人民群众出国旅行和对外经贸活动的同时,客观上也为犯罪分子外逃提供了可乘之机。一些被贪欲激发的人,梦想着通过贪污等手段“快速”致富,然后在境外寻找一片逃离法律制裁的乐土。
公安部负责境外缉逃的有关负责人表示,自1998年国家成立打击经济犯罪的专门机构——公安部经济犯罪侦查局以来,已成功地从境外缉捕逃犯230多人,约占逃犯总数的三分之一,涉及欧洲、北美、南美、大洋洲、东南亚、俄罗斯等30多个国家和地区,其中不少是妄图逃避法律制裁的贪污腐败分子。
据公安部有关负责人介绍,从这几年的境外缉捕实践来看,我国警方针对不同国家和地区与我国之间的双边关系的实际情况,采取了不同的缉捕策略。“当然,实践中还面临具体的法律制度问题,特别是一些发达国家,受其法律制度制约,遣返时会遇到许多程序问题,难度会相对大一些。就遣返案犯对遣返国作出承诺,是国际通行的惯例。我国也经常在外国请求我国遣返案犯时要求请求方作出相应承诺。这一点,希望公众了解。”
根据公安部掌握的情况,目前我国还有一定数量的犯罪嫌疑人逃往境外,涉案金额巨大,其中外逃至美国的不在少数。
“余振东被押送回国,创造了一种新的境外缉捕工作模式,对缉捕在其他国家的外逃人员有借鉴和参照作用,肯定会推动国际执法合作的顺利开展。”公安部有关负责人认为,“这个案例将增强公安机关开展境外缉捕工作的必胜信念,而对那些已经或准备外逃的犯罪分子来说,也无疑是一个巨大的威慑。”
今年4月21日,应中国公安部邀请来华访问的美国联邦调查局局长罗伯特。米勒在京表示,美中执法部门在建立互信合作、加强情报信息交流方面取得很大成效。美国联邦调查局愿意在反恐、打击跨国犯罪和执法人员交流方面与中国公安部进一步加强合作,协助中方将潜逃到美国的犯罪嫌疑人遣送回国。
“在当今经济一体化、犯罪国际化的背景下,执法有疆域,犯罪无国界。公安部和我国其他执法部门将与其他国家和地区加强执法合作,共同打击犯罪行为。”高峰表示,“对外逃犯罪分子来说,法网恢恢、疏而不漏绝对是铁一样的事实,法律永远是悬在他们头上的一把利剑。只要触犯了中国的法律,不管犯罪嫌疑人逃到地球的哪个角落,一旦被发现,公安机关就会想尽一切办法,将其缉拿归案。尽管罪与法可能是一场没有尽头的较量,但正义会在较量中占据上风。”
《外逃贪官余振东落网过程披露 将起到震慑作用(第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