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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长为假兵档案大开绿灯被判10年


  6月10日,为假兵档案大开绿灯的河南省确山县民政局副局长王玉平,被确山县人民法院以受贿罪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0年,并没收个人财产2万元。
  
  2004年4月,武汉铁路分局信阳车务段职工唐某因涉嫌诈骗犯罪被武汉铁路公安处执行逮捕后,他揭发了给确山县民政局送假兵档案过程中送该局副局长王玉平10万元人民币的事实和另一犯罪嫌疑人王某某送给王玉平办假兵档案的事实。据此,该处对“二王”迅速采取措施,在他们初步供述犯罪事实后,被批准逮捕。
  
  2004年3月17日武汉铁路人民检察院以被告人王玉平涉嫌受贿犯罪将此案移到确山县人民检察院。
  
  经审理查明:2003年3月,武汉铁路分局信阳车务段职工唐某,在王玉平办公室向王询问了铁路子弟退伍兵档案接收的程序。王玉平向唐某说了退伍兵档案的接收方法,唐某要走了王玉平的身份证。几天后,唐某将王玉平的身份证、存款人为王玉平的数额10万元人民币的活期存折一张,及一张写有三十多个名字的名单给了王玉平,王玉平同意给予照顾,后将档案全部移送驻马店市民政局,该批档案经查系伪造的档案。
  
  2003年4月,在王玉平办公室,铁路职工王某某为让王玉平“照顾”他提供的9名铁路子弟退伍兵假档案,给王玉平人民币2万元。
  
  2003年7月份,王玉平得知唐某被武汉铁路分局“双规”后,于2003年7月26日将存折上10万元人民币取出,于7月底将该款退给唐某之妻。2003年9月份,王某某去提被县民政局退回的假退伍兵档案时,王玉平在县民政局大门口将2万元人民币退给王某某。
  
  宣判后王玉平表示服判。 《民政局长为假兵档案大开绿灯被判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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