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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金钱俘虏 深圳市社保局原局长邱其海的忏悔


  背景:邱其海,男,1946年6月出生,1994年12月出任深圳市社会保障管理局局长。因其利用职务这便,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贿赂计人民币79.999万元,港币2万元,1998年8月以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 

  坦白地说,原先我确实是凭着一种工作热情,投身于深圳经济特区的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险制度改革中的。 

  如果我能够在市场经济大潮的冲击下,正确行使党和人民赋予我的权力,自尊自爱、自警自律,也许再过一年就可以功成身退,和老伴儿孙一起尽享天伦之乐,安度晚年。可耻可悲的是,我今天终于从自己热爱的、辛勤工作了一生的岗位上“退”了下来,但不是退在家里,而是退到了高墙铁窗之中…… 

  因为我是一局之长 

  我的犯罪过程,主要是在担任市社保局局长,掌握着全市社保工作的人、财、物的大权之后逐步演变的。 

  第一次是1993年3月,一个熟人约我与他的老板见面吃饭,说他们想新建一幢楼,缺些资金,希望社保局帮助贷款。我考虑他们实力还可以,又是通过银行办贷,于是答应给他们2000万元。过了3个月,这个熟人到我办公室送我10万元人民币现金,说这钱是老板给他买房的,转送给我。我感到公家没有受损失,收下来问题不大。此后他又给了我一个10万元人民币存折,我也收下了。就这样,金钱使我在政治上丧失了警惕,被糖弹所击中,不知不觉迈出了受贿的第一步。 

  尝到了甜头后,我就产生了一个错误认识,认为搞市场经济钱是“老大”,我支持、帮助他们做生意赚钱,他们给我回报也是应该的,再说国家没有受损失,钱又是他们私人的,拿给我就要,不知不觉开始来者不拒了。 

  这些人为什么那样慷慨地送钱给我?无非我是一局之长,可以利用职权或工作上的方便为他们谋取非分之利,而我在为他们办事中,又收受了他们的贿赂,他们“出小利,得大利”,我则是以权谋私,中饱私囊。所以在这里,我要向有职有权的人们提个醒:吃人家的口软,拿人家的手短,如果不警惕,不知不觉权钱交易就发生了。 

  我的犯罪根源 

  随着自己职务的升迁和工作的繁忙,我逐渐放松了对自身世界观的改造和政治学习,头脑中国共产党产党员的党性原则逐渐淡化,而对金钱的贪婪却随着权力的增大而膨胀,进而把别有用心的“报恩”和“答谢”当做是理所当然。思想改造一放松,就等于往歧路上迈出了第一步。 

  在生活条件和环境发生变化时,我产生了贪图享受和相互攀比的思想。调到社保局后,我便开始追求待遇和享受。我嫌原来坐的皇冠2.8轿车太旧,就换乘一辆凌志400轿车,直到中央有规定,才不得不换下来。看到周围有些人高消费,觉得好像送十万八万也是“小意思”,对不义之财,收了也不感到耻辱,好像别人送钱都是应该的,将为人民服务的权力作为换取金钱的商品,终于成为金钱的俘虏。 

  我犯罪的另一个重要原因是,看到自己在社保改革中做出了成绩,于是滋长了骄傲自满情绪。喜欢听表扬,不愿听批评;喜欢记者采访、登报、出名,不愿做无名英雄。即使班子开会履行了集体决策的程序,也常常摆出“一把手”的姿态,有意无意地要求其他同志按我的思路决策,最终通过自己的想法。无形中,个人的主观意志凌驾于集体民主之上,忘掉了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更忘掉了法律和党纪的尊严。 

  有人曾经把人生比喻为写文章,说完美的人生就像一篇精彩的文章,不仅要有好开头,也要有好的结尾。可是在我走过的50多个人生春秋中,只有好的开头,结尾却是“败笔”。失去自由是人生最大的痛苦?在看守所里,面对铁窗高墙,我除了老老实实交代自己的问题,就是经常捧着我喜爱的小孙女的照片,一边看,一边流泪…… 

  俗话说,知足者常乐,我却因不知足才落到这种处境。我千百次地后悔,但已经来不及了,我真是无地自容?而所有这一切,又都是自己造成的!希望各级领导干部一定要以我为鉴,珍惜个人前途命运,珍惜今天的生活,珍惜自由啊! 《被金钱俘虏 深圳市社保局原局长邱其海的忏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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