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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前11个月检察机关查办贪污贿赂案逾3万件


  新华网哈尔滨1月8日电(记者邬焕庆)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初步统计,2003年1月至11月,全国检察机关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案30823件、查办涉案犯罪嫌疑人33666人,同比下降了2.2%。

  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赵登举8日在预防职务犯罪法制化建设座谈会上指出,这些数字表明,2003年虽然还有一些腐败大要案发生,但随着反腐败的深入和法制的健全,一些领域的职务犯罪得到遏制,发案率有所下降,腐败现象从总体上有所遏制、呈下降趋势。

  赵登举说,反腐败取得进展的原因,一方面是检察机关坚持依法查办和积极预防职务犯罪,积极在重点行业和领域推进预防措施的落实,另一方面也是更重要的原因是由于反腐败“治本抓源头”的十大措施在全国正在得到落实和贯彻。

  这十大措施具体是:军队、武警和政法机关与所办经营性企业彻底脱钩,中央党政机关与所办经济实体和管理的直属企业脱钩;县以上行政执法部门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地级以上城市建立的有形建筑市场规范行政审批;财政管理和干部人事制度深化改革;开展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实行政府采购制度;扩大基层民主,全面实行村务、厂务和政务公开;进一步完善和加强党内监督;实行领导干部公开选拔、任前公示和竞争上岗制;加强新闻舆论监督。

  赵登举说,这些治本措施的实施,铲除了一些滋生腐败现象的土壤,促进了党政机关的廉洁高效。他强调,反腐败工作是一项长期而复杂的工程,而抓好预防工作是反腐败的战略措施。对于检察机关来说,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只能加强不能削弱,要积极围绕法律监督职能开展预防腐败工作,以促进和完善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

2003年前11个月检察机关查办贪污贿赂案逾3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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