诈骗40万并介绍贿赂 陕西一税务干部被判刑
由河南省检察院督办、洛阳市检察院指定管辖的被告人王振宇诈骗、介绍贿赂一案,经宜阳县检察院提起公诉,19日法院一审以诈骗罪和介绍贿赂罪数罪并罚,判处王振宇有期徒刑十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80万元。
王振宇系陕西省西安市灞桥区地税分局干部。今年3月,他先后数次从洛阳市辣椒研究所骗走现金40万元占为己有。他还多次在行贿人和受贿人之间撮合,接受现金22万元用来行贿,从而使包括王振宇本人及其妻子在内的数人被安排到地税系统上班。 《诈骗40万并介绍贿赂 陕西一税务干部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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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振宇系陕西省西安市灞桥区地税分局干部。今年3月,他先后数次从洛阳市辣椒研究所骗走现金40万元占为己有。他还多次在行贿人和受贿人之间撮合,接受现金22万元用来行贿,从而使包括王振宇本人及其妻子在内的数人被安排到地税系统上班。 《诈骗40万并介绍贿赂 陕西一税务干部被判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