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甘肃省571名官员“落水”
2003年,甘肃省检察机关在查办重点领域和国有企业改制中发生的贪污、挪用公款、私分国有资产犯罪案件中,先后有571名政府官员“落水”。 其中,查办贪污贿赂5万元以上,挪用公款10万元以上的大案142件;查处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38人;查办利用国有企业改制转轨之机,私分、侵吞国有资产犯罪嫌疑人140人。
据甘肃省人民检察院有关负责同志介绍, 在571名被立案侦查的政府官员中主要是,原甘肃省财政厅副厅长郑卫民涉嫌利用职务之便贪污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原人民银行甘肃省分行融资中心经理李海利用银行改制转轨之机,贪污受贿38万元,私分国有资产318万元;原甘肃省贸易经济合作厅副厅长周建新,收受甘肃金汇贸易发展公司经理魏兴运等人贿赂35万余元,挪用公款9124万余元,给国家造成经济损失近5000万元等案件。这些案件的依法查处,一方面对腐败分子起到了震慑作用,坚定了陇原儿女对党和国家治理腐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的信心。同时,也说明,预防职务犯罪任重道远,正确行使权力,拒腐防变,始终是对各级官员的重大考验。 《2003年甘肃省571名官员“落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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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甘肃省人民检察院有关负责同志介绍, 在571名被立案侦查的政府官员中主要是,原甘肃省财政厅副厅长郑卫民涉嫌利用职务之便贪污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原人民银行甘肃省分行融资中心经理李海利用银行改制转轨之机,贪污受贿38万元,私分国有资产318万元;原甘肃省贸易经济合作厅副厅长周建新,收受甘肃金汇贸易发展公司经理魏兴运等人贿赂35万余元,挪用公款9124万余元,给国家造成经济损失近5000万元等案件。这些案件的依法查处,一方面对腐败分子起到了震慑作用,坚定了陇原儿女对党和国家治理腐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的信心。同时,也说明,预防职务犯罪任重道远,正确行使权力,拒腐防变,始终是对各级官员的重大考验。 《2003年甘肃省571名官员“落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