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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嫌五罪涉案3035万 重庆市一财政局原局长受审


  受到重庆市社会各界广泛关注的该市江北区财政局原局长李景平涉嫌玩忽职守、滥用职权、贪污、受贿、挪用公款,涉案金额多达3035万元一案,由重庆市检察院第一分院侦查、起诉后,春节前夕在该市第一中级法院公开开庭审理。 

  据检察机关指控,李景平原系江北区财政局局长和江北区国有资产投资服务公司法人代表、经理。1997年6月至12月,他在审批给重庆东寅物业发展有限公司的8笔借款过程中,不认真履行职责,致使借款720万元不能收回。2000年6月,李景平在主管江北区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中心工作期间,在为重庆三和企业集团有限公司提供贷款担保的过程中,违反有关规定,滥用职权,给国家造成1640万余元经济损失。另外,李景平于1995年12月至1997年7月,非法占有海通公司所持有的正元公司全部股权202万余元。2001年11月,他在江北区国有资产投资服务公司所属重庆南云机械厂资产转让过程中,非法占有南云机械厂转让款221万余元。此外,他还利用职务之便,收受他人贿赂人民币4万元、港币9000元和美元2万元。1999年,在未经集体研究的情况下,李景平利用主管道隆公司的职务之便,挪用该公司公款231万元给个人使用,该款至2003年8月15日才被追回。 《涉嫌五罪涉案3035万 重庆市一财政局原局长受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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