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命的诱惑 一名年轻干部栽倒在金钱面前的轨迹
金钱,代表着财富,代表着高质量的生活水准。有的人辛勤耕耘,用心血和汗水换取财富,成为金钱的主人。有的人则利用手中的职权,谋取不义之财,沦为金钱的奴隶。对于后者来讲,金钱就是一种黑色的陷阱。
事情的开端要追溯到2001年12月12日,一封举报信摆在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检察院分管领导的办公桌上,信中反映了徐州市某大学财务处处长潘霞收受他人贿赂的犯罪线索。
第二天下午,潘霞被“请”进了检察院,坐在检察官面前的她年方34岁,年轻漂亮、穿着入时,是掌握单位财政大权的当红人物。而此时潘霞却没有了往日的潇洒和自信,躲躲闪闪的目光、闪烁其词的语言,表明她内心的虚弱。经过几个小时的较量,潘霞交代了其受贿10余万元的犯罪事实,一个年轻干部栽倒在金钱面前的轨迹,逐渐展示在世人面前。
初次尝到甜头
时间回到1999年春节前的一天傍晚,灰色的天空中忽然刮起了北风,并略带几分寒气。那天下班后,潘霞稍作梳理,披上外套,挎上精致的皮包,径直向停放在校门外的一辆轿车走去。
车上的姜某今晚要宴请这位年轻的财务处长。一上车,几句客套话后,姜顺手从上衣口袋里掏出一个信封递给潘霞:“快过节了,我也不给你买东西了,自己花吧。”聪明的潘霞一愣,马上又心领神会,略作推辞后,即将装有4000元现金的信封放入自己的皮包。
姜某是潘霞经过他人引见认识的个体建筑商。他宴请潘霞以及送钱给潘霞,并不是朋友之间的友情馈赠。而是因为他看到了潘霞手中的权力。他这次的目的是想承包该校的工程项目,这小小的投资只是为了将来获得更大的利润。果然,不久后经过招标,姜某获得了该校数百万元工程的施工权。
我国有个民间习俗,即送礼多选择在春节、中秋两大节日,而行贿人也往往利用这个习俗进行他们肮脏的“交易”。在初次尝到送钱的甜头后,姜某知道,不和掌握学校财政大权的潘霞处好关系,是难以顺利拿到工程款的。于是,那一年的中秋节,姜某再次进行“投资”,给潘霞送去2万元现金,潘霞同样笑纳了。面对由金钱设立的黑色陷阱,潘霞终于越陷越深。
筹划美好“明天”
罪恶的种子在合适的土壤中,生根发芽的速度是惊人的。此时的潘霞逐渐地认识到自己手中权力的分量,她要依靠它筹划自己美好的“明天”。年轻的潘霞对自己的将来具有深深的危机感,她想在自己大权在握的时候,为自己的小家庭积累一笔财富,以保证女儿能受到良好的教育。
经过一番认真考察,富有经营头脑的她认为投资门面房有利可图,并看中了一套处于市中心地带的门面房。120万元的房价,90万元的首期付款,这是一般老百姓难以想像的天文数字。而这些到她的手中则操作得得心应手。她先向前面提到的姜某借款,姜某称没钱,潘霞对此自有对策,她说可以从学校欠姜某的工程款里支付。有求于她的姜某不敢得罪潘霞,只得开出一张60万元的工程款收据,把60万元借款直接从学校的账户上划出。潘霞又向另一工程承包人钮某借款20万元,自己付出10万元,支付了首期房款。这之后,潘霞又向姜某借款30万元支付了门面房的余款。
利用自己的权力,潘霞不仅享受了无息使用他人巨额款项的权力,同时还在大量收受借款人的贿赂。仅仅在潘霞新房入住时,姜某就大方地以祝贺为名送给她2万元。一旦膨胀起来的欲望,是难以遏制的。潘霞这个“财神爷”认为收受给工程承包商的贿赂是自己应得的好处费,在短短三年内她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条件共收受他人贿赂17万余元,被私欲冲昏了头脑的她,做着一场难醒的噩梦。
2003年底,潘霞被泉山区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七年零六个月。从噩梦中惊醒后,潘霞这才意识到,自己曾梦寐以求的荣华富贵只是过眼烟云。而原来所拥有的天伦之乐也已离她而去,深深的痛苦无情地烙在自己和亲人的心头,自己以后面对的只能是漫长的牢狱生活,而这一切都源于金钱的诱惑。
提心吊胆中生活
潘霞原本在生活中可以说是一帆风顺。1990年调入徐州市某大学任会计,凭着她的聪明才智和不断努力,26岁就当上了学校的财务负责人。潘霞还有一个幸福的三口之家,10岁的女儿既聪明又漂亮,夫妻二人均有令人羡慕的职业。可以说生活给予了潘霞太多的幸福。可随着职务升迁权力加大,对社会的了解“深入”,她完全接受了拜金主义。
一方面是对金钱日益强烈的渴望,希望拥有富足的生活——在生活中这是没有上限的欲望;另一方面潘霞认为自己手中掌握的权力和金钱之间具有极大的互换性,权力就是金钱。在金钱的强力诱惑下,理智的天平倾斜了。她认为自己有权就应该捞,自己用手中的权力给行贿人办事,行贿人得到了更大的好处,行使权力的人当然应享受好处,否则自己就吃亏了。后来逐渐发展到对方给钱就批,不给钱就不批,给钱少就批少,给钱多就批多。
潘霞对办案人讲,她早知道自己的行为是犯罪,只是抵挡不住诱惑,每次听到警车的声音,都是心惊肉跳,可以说每天都在提心吊胆中生活,同时,又一次次在提心吊胆中收受贿赂。当她把自己的罪行全部交代清楚后,顿时如释重负,才感觉到了从来没有的轻松。这可能就是潘霞的悲哀。 《致命的诱惑 一名年轻干部栽倒在金钱面前的轨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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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的开端要追溯到2001年12月12日,一封举报信摆在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检察院分管领导的办公桌上,信中反映了徐州市某大学财务处处长潘霞收受他人贿赂的犯罪线索。
第二天下午,潘霞被“请”进了检察院,坐在检察官面前的她年方34岁,年轻漂亮、穿着入时,是掌握单位财政大权的当红人物。而此时潘霞却没有了往日的潇洒和自信,躲躲闪闪的目光、闪烁其词的语言,表明她内心的虚弱。经过几个小时的较量,潘霞交代了其受贿10余万元的犯罪事实,一个年轻干部栽倒在金钱面前的轨迹,逐渐展示在世人面前。
初次尝到甜头
时间回到1999年春节前的一天傍晚,灰色的天空中忽然刮起了北风,并略带几分寒气。那天下班后,潘霞稍作梳理,披上外套,挎上精致的皮包,径直向停放在校门外的一辆轿车走去。
车上的姜某今晚要宴请这位年轻的财务处长。一上车,几句客套话后,姜顺手从上衣口袋里掏出一个信封递给潘霞:“快过节了,我也不给你买东西了,自己花吧。”聪明的潘霞一愣,马上又心领神会,略作推辞后,即将装有4000元现金的信封放入自己的皮包。
姜某是潘霞经过他人引见认识的个体建筑商。他宴请潘霞以及送钱给潘霞,并不是朋友之间的友情馈赠。而是因为他看到了潘霞手中的权力。他这次的目的是想承包该校的工程项目,这小小的投资只是为了将来获得更大的利润。果然,不久后经过招标,姜某获得了该校数百万元工程的施工权。
我国有个民间习俗,即送礼多选择在春节、中秋两大节日,而行贿人也往往利用这个习俗进行他们肮脏的“交易”。在初次尝到送钱的甜头后,姜某知道,不和掌握学校财政大权的潘霞处好关系,是难以顺利拿到工程款的。于是,那一年的中秋节,姜某再次进行“投资”,给潘霞送去2万元现金,潘霞同样笑纳了。面对由金钱设立的黑色陷阱,潘霞终于越陷越深。
筹划美好“明天”
罪恶的种子在合适的土壤中,生根发芽的速度是惊人的。此时的潘霞逐渐地认识到自己手中权力的分量,她要依靠它筹划自己美好的“明天”。年轻的潘霞对自己的将来具有深深的危机感,她想在自己大权在握的时候,为自己的小家庭积累一笔财富,以保证女儿能受到良好的教育。
经过一番认真考察,富有经营头脑的她认为投资门面房有利可图,并看中了一套处于市中心地带的门面房。120万元的房价,90万元的首期付款,这是一般老百姓难以想像的天文数字。而这些到她的手中则操作得得心应手。她先向前面提到的姜某借款,姜某称没钱,潘霞对此自有对策,她说可以从学校欠姜某的工程款里支付。有求于她的姜某不敢得罪潘霞,只得开出一张60万元的工程款收据,把60万元借款直接从学校的账户上划出。潘霞又向另一工程承包人钮某借款20万元,自己付出10万元,支付了首期房款。这之后,潘霞又向姜某借款30万元支付了门面房的余款。
利用自己的权力,潘霞不仅享受了无息使用他人巨额款项的权力,同时还在大量收受借款人的贿赂。仅仅在潘霞新房入住时,姜某就大方地以祝贺为名送给她2万元。一旦膨胀起来的欲望,是难以遏制的。潘霞这个“财神爷”认为收受给工程承包商的贿赂是自己应得的好处费,在短短三年内她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条件共收受他人贿赂17万余元,被私欲冲昏了头脑的她,做着一场难醒的噩梦。
2003年底,潘霞被泉山区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七年零六个月。从噩梦中惊醒后,潘霞这才意识到,自己曾梦寐以求的荣华富贵只是过眼烟云。而原来所拥有的天伦之乐也已离她而去,深深的痛苦无情地烙在自己和亲人的心头,自己以后面对的只能是漫长的牢狱生活,而这一切都源于金钱的诱惑。
提心吊胆中生活
潘霞原本在生活中可以说是一帆风顺。1990年调入徐州市某大学任会计,凭着她的聪明才智和不断努力,26岁就当上了学校的财务负责人。潘霞还有一个幸福的三口之家,10岁的女儿既聪明又漂亮,夫妻二人均有令人羡慕的职业。可以说生活给予了潘霞太多的幸福。可随着职务升迁权力加大,对社会的了解“深入”,她完全接受了拜金主义。
一方面是对金钱日益强烈的渴望,希望拥有富足的生活——在生活中这是没有上限的欲望;另一方面潘霞认为自己手中掌握的权力和金钱之间具有极大的互换性,权力就是金钱。在金钱的强力诱惑下,理智的天平倾斜了。她认为自己有权就应该捞,自己用手中的权力给行贿人办事,行贿人得到了更大的好处,行使权力的人当然应享受好处,否则自己就吃亏了。后来逐渐发展到对方给钱就批,不给钱就不批,给钱少就批少,给钱多就批多。
潘霞对办案人讲,她早知道自己的行为是犯罪,只是抵挡不住诱惑,每次听到警车的声音,都是心惊肉跳,可以说每天都在提心吊胆中生活,同时,又一次次在提心吊胆中收受贿赂。当她把自己的罪行全部交代清楚后,顿时如释重负,才感觉到了从来没有的轻松。这可能就是潘霞的悲哀。 《致命的诱惑 一名年轻干部栽倒在金钱面前的轨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