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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吞公款20万 武汉一国企会计获刑14年


  修改工资总额,8个月“获利”20余万的原中南南车集团武汉机械分厂会计杜骏宏,1月12日,被武汉市中级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4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2万元。 

  现年30岁杜骏宏分管机械分厂工资,每月领取工人工资总额款。2002年3月,村骏宏偶然发现单位电脑在计算工资汇总表时运算错误,其故意隐瞒将错就错篡改职工工资汇总表,从中捞取公款9万余元。 

  同年8月,工厂电脑升级为windows2000,眼见杜骏宏的好事被耽误。杜此时将工资总额“增大”,继续捞钱。经查,杜已先后9次作案得手,共侵吞公款201950元。 

  2003年6月,单位纪委发现破绽,杜骏宏主动交代自己的犯罪事实,法院酌情,作出上述从轻判决。 《侵吞公款20万 武汉一国企会计获刑1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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