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存桌面快捷方式 - - 设为首页 - 手机版
凹丫丫旗下网站:四字成语大全 - 故事大全 - 范文大全
您现在的位置: 范文大全 >> 法律论文 >> 经济法论文 >> 正文

挪公款炒债券走私 西北煤矿电机厂一副厂长被判刑


  西北煤矿电机厂原副厂长白光明(副处级)在承包经营期间,先后挪用公款49万元从事炒卖债券、走私等非法活动。经宁夏回族自治区石嘴山市检察院提起公诉,近日法院一审以挪用公款罪判处白光明有期徒刑十二年,继续追缴违法所得,并返还西北煤矿电机厂49万元。

  1992年9月10日,西北煤矿电机厂成立了下属企业宁夏贺兰山物资公司。1993年3月2日,白光明被任命为西北煤矿电机厂副厂长兼贺兰山物资公司总经理。自1993年底至1994年7月,白光明利用承包经营贺兰山物资公司的职务之便,自己或指使他人分数次将贺兰山物资公司在新疆乌鲁木齐市松鹤城市信用社用于该公司经营的46万元公款提出后,从事炒卖债券、走私摩托车等非法活动。1994年,白光明还利用职务之便,将贺兰山物资公司公款现金3万元借给他人使用。案发后,白光明潜逃达6年之久。2003年8月,石嘴山市检察院反贪局干警在广西将其抓获归案。 《挪公款炒债券走私 西北煤矿电机厂一副厂长被判刑
本文链接地址:http://www.oyaya.net/fanwen/view/215016.html

★温馨提示:你可以返回到 经济法论文 也可以利用本站页顶的站内搜索功能查找你想要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