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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原柳州地委副书记廖春林卖官受贿案纪实


  “屁股一抬,问题就来。”广西原柳州地委副书记廖春林正应验了这句话。2002年12月,廖春林调任来宾市政协主席,九个月后的2003年9月16日就被南宁市检察院以涉嫌受贿罪决定逮捕。2004年1月14日,廖春林因犯受贿罪被一审判处有期徒刑六年。 

  卖一顶县委书记的“乌纱帽” 

  他收了10万元 

  “不跑不送,原地不动,只跑不送,平级调动。”这个时下流行的歪经成了时任武宣县县长的覃纪康的“做官要诀”。1996年下半年,武宣县的县委书记要调走了,覃纪康很想当“一把手”。但因政绩不佳,覃纪康觉得自己顶县委书记这个空缺的把握不大,所以就有了买官的念头。他几次请当时主管组织、人事工作的柳州地委副书记廖春林吃饭,不料遭到了拒绝。于是,他改变策略,改由朋友江某出面,这次,廖春林答应了。 

  当晚在喝茶时,覃纪康再三表示感谢廖春林对他工作的支持,请廖春林帮助他当上县委书记,并表示一定不会辜负领导的期望。廖春林只说了一句话“到时候看情况再说”。在将要散席前,覃纪康将5万元钱送给了廖春林,廖春林客气了几句就收下了。1996年10月22日,在地委集体讨论由谁来担任武宣县委书记时,廖春林建议提拔覃纪康。就这样,1997年4月覃纪康如愿地当上了武宣县县委书记。为表示感谢,他又送给廖春林3万元。 

  覃纪康想,为了一个县委书记的“官帽”,已经送了8万元,也可以算是尽心了,就一年多没有去见廖春林。谁知道事隔一年之后,廖春林带着几个地直部门的同志到武宣县检查基层组织建设情况来了。廖春林见了覃纪康,一脸的不高兴。吃晚饭的时候,廖春林对跟他一桌吃饭的武宣县的几位领导讲:“覃纪康当书记后太忙了,很久不见他‘浮头’(即露脸)了。”闻听此言,覃纪康知道钱还没有送到位。饭后,覃纪康立即回家凑了1万元钱送到廖春林的房间,这时廖春林的脸上才有了些微笑。1999年的春节前,覃纪康又把1万元钱送给了廖春林。至此,覃纪康为了买县委书记这顶“乌纱帽”,总共给廖春林进贡了10万元。 

  送了十几万 

  “小厂长”变成副专员助手 

  张军是电缆厂的厂长,但他并不满足。在他看来,做生意难免会亏本,只有当官最能赚钱,所以他也在廖春林身上使劲地“投资”。 

  廖春林来柳州之前并不认识张军,和他接触后,发现这个人的素质很差,和街边的小混混差不多,是一个很容易惹麻烦的人,因此一开始就有意识地疏远他。但张军已经把买官当成了一种一本万利的投资,他相信“有钱能使鬼推磨”,于是寻找各种机会给廖春林送钱送物。1997年和1998年春节,他主动送给廖春林1万元和一些高档的烟酒。1997年,廖春林带各县分管政法工作的副书记和公安局长到广东学“110”,在珠海期间,张军送给廖春林2万元。1998年下半年廖春林去澳大利亚之前,张军一下子又送给他5000美元。出国回来廖春林途经香港、澳门时,张军又赶到澳门,给廖春林送去了3万港币,并且帮廖春林付了所有的酒店费用。 

  廖春林知道张军对他的“进贡”不是毫无目的的。果然,张军对廖春林说,自己在企业呆久了,想调动一下工作,希望能到政府或其他部门工作。廖春林想起,当时分管工业的副专员曾和他谈过,想要找一个助手协助抓一下工业工作。廖春林明明知道张军不适合做这项工作,也不具备这个能力,但一想到得了张军那么多的好处,也就同意推荐张军做副专员的助手。事实证明,张军不适合做副专员助理,他既不懂得做什么具体的工作,在办公室里又坐不住。最后经过廖春林的帮忙,张军又去经协办当了副主任。廖春林在被捕后,才坦白道:“在张军的调动问题上,一个重要的原因是收了别人的钱,吃别人的嘴软,拿别人的手短,以致失去了原则。” 

  三万多元 

  他卖给梁某三个官帽 

  相比之下,梁某买官的成本要略低一点。1998年8月梁某从某县调到地区工作,任地区人大工委秘书长,但他对自己的现状并不满意。他认为要改变自己的命运,就得找一个靠山,想来想去,把廖春林当做了自己的靠山。 

  梁某手里的钱不多,但他接近廖春林有一条捷径,即他的妻子和廖春林的妻子是同事。于是他就和妻子常到廖春林家走动,套套近乎。言语间梁某就跟廖春林提起,希望能把自己的职位安排得好一点,级别也解决一下。但是梁某明白,光靠走“夫人路线”是不行的,关键还是要送钱,于是他坚持每年都给廖春林送钱。 

  1999年春节后上班的第二天,梁某将一个装有5800元钱的红包送到了廖春林的办公室,廖春林客气了几句就收下了。2000年12月,梁某和廖春林几个人在饭店吃饭,梁某看见廖春林把脱下的西服外衣挂在衣架上,就悄悄地走过去,把事先准备好的一个装有5000元钱的信封放进了西装口袋,廖春林正好看见他放钱的动作,当时只是心照不宣,没有讲什么。2000年春节前夕,梁某为廖春林送去了一箱乳鸽酒,酒箱里放了一个装有5000元钱的信封。2001年春节,梁某带着两瓶茅台酒和5000元钱到廖春林家去拜年。2002年春节过后,梁某又到廖春林的办公室给他送去了一个5000元的红包。按梁某算来,几年间,他共给廖春林送了3.08万元,而他则先后当上了地委以及市委副秘书长、报社社长。据梁某坦白,如果不是这次案发,他还想巴结廖春林,争取以后自己的官位还可以再往上升一升。 

  廖春林卖官一案在当地引起了强烈反响。有人认为,既有“买官卖官”之人,定有可买可卖之官,看来要杜绝“买官卖官”现象,根本上还是要落实群众对领导干部的监督权,使领导干部真正成为人民的公仆。 《广西原柳州地委副书记廖春林卖官受贿案纪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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