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存桌面快捷方式 - - 设为首页 - 手机版
凹丫丫旗下网站:四字成语大全 - 故事大全 - 范文大全
您现在的位置: 范文大全 >> 法律论文 >> 经济法论文 >> 正文

受贿贪污50余万 辽宁东港一电信局长获刑20年


  近日,辽宁省东港市人民法院对原东港市电信局桥南分局局长于志福受贿、贪污一案作出宣判:以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十四年,剥夺政治权利四年;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十年,剥夺政治权利四年。 

  1994年9月至1998年2月,于志福在担任原东港市电信局桥南分局局长期间,借异地采购通讯器材之机,利用职务权利非法收受回扣及好处费共计人民币42.5万余元;此间,其还利用职务以转帐支票的形式,贪污公款人民币10.3万余元。 《受贿贪污50余万 辽宁东港一电信局长获刑20年
本文链接地址:http://www.oyaya.net/fanwen/view/215173.html

★温馨提示:你可以返回到 经济法论文 也可以利用本站页顶的站内搜索功能查找你想要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