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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江西纸业集团总会计师因贪污受贿被判刑15年


  利用分管公司财务之便大肆敛财,原江西纸业集团有限公司、江西纸业股份有限公司总会计师邓润国近日被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受贿罪、贪污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5年。 

  1984年至2002年期间,邓润国担任江西纸业集团有限公司、江西纸业股份有限公司总会计师、董事,主要负责编制公司月度资金的收支计划表,是左右公司资金安排、使用的关键人物。由于江纸公司的销售回笼资金经常不能到位或不能及时到位,资金使用中存在较大缺口,因此邓润国成了供货商们索要货款时争相“拉拢”的对象。经法院审理查明,邓润国在担任上述职务期间,利用分管公司财务的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非法利益,大肆收受贿赂,款物折合人民币62万余元。 

  法院还认定,1997年5月,邓润国利用分管公司财审部的便利条件,借用其弟媳杨某的证件,以财审部关系户的名义套购内部职工股票3000股,然后卖出,从中获利1.8万元,构成贪污罪。此外,邓润国有87万元人民币不能说明合法来源。 

  据此,法院作出上述判决。一审宣判后,邓润国当庭表示认罪服判,不提出上诉。 

  今年2月2日,江西纸业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经理姜和平因涉案总金额达860多万元,被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据检察机关透露,因姜和平案牵出的江西纸业集团内部及其他单位国家工作人员受贿、贪污、挪用公款、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玩忽职守等职务犯罪案件27件27人,其中厅级干部1人、处级干部15人。 《原江西纸业集团总会计师因贪污受贿被判刑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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