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阳王”的人生博弈——安徽省原副省长王怀忠案回眸
2004年2月12日上午,曾自誉为“一代枭雄曹操”的安徽省原副省长王怀忠在山东省济南市被注射执行死刑。这是建国以来第三个被处决的省部级高官。
最高人民法院在2月11日的复核书中认为,被告人王怀忠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或收受他人贿赂折合人民币517.1万元,为有关单位和个人谋取利益,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王怀忠还对价值人民币480.58万余元的家庭巨额财产不能说明其合法来源,其行为已构成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王怀忠受贿数额特别巨大,并具有多次索贿的法定从重处罚情节,更为恶劣的是,王怀忠为逃避法律制裁,利用职权强令索取他人的巨额贿赂用于阻止有关部门对其涉嫌经济犯罪的查处,所犯受贿罪行极其严重,情节特别恶劣,社会危害性极大。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的一审判决和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的二审裁定认定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遂依法核准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维持一审对被告人王怀忠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的刑事裁定。
事后,有人将其与之前被处决的成克杰、胡长清进行比较,认为王怀忠犯罪数额虽不是最大的,但其犯罪情节却是最为恶劣的,认罪态度是最差的,其违法犯罪行为给国家造成的经济损失是最大的,而对其长期主政的安徽省阜阳市的社会经济发展和党风政风民风造成的影响则最加致命。
王怀忠未被查处前,尽管对其的举报信不断,尽管民间盛传“王三亿”,尽管当地老百姓诅咒他“只要反腐不放松,定能抓住王怀忠”,但他仍然于1999年10月顺利当上该省副省长。为什么会出现这种令人啼笑皆非的局面呢?除了在选人用人方面没有真正贯彻落实党对使用提拔干部的有关原则和规定等因素外,王怀忠善于表演的才能确实欺骗蒙蔽了一部分人。综观王怀忠从“崛起”到“衰亡”的人生全过程,包括称霸阜阳、案发后对抗调查、在法庭上的百般狡辩等几个重要阶段,其无不在进行着一场生命的“博弈”和“表演”。当然,其所选择的这场与党和人民的对抗,最终只会自取灭亡。
称霸阜阳
早几年王怀忠还在阜阳任职期间,记者到这里采访时,就发现当地存在这样一种现象:只要说某事是“王书记”点头的,事情往往就很容易办成;只要某事是王书记拍板的,大家都不敢表示反对;说某某人跟王怀忠有什么关系,人们马上就会对其刮目相看,以致于一些人以能与王怀忠沾上点边儿为荣;甚至相当级别的一些干部对这个“王书记”到了非常惧怕的程度。记者大感不解,于是有人点拨说,在阜阳,只要王怀忠吼一吼,阜阳1300多万人民也要抖三抖,他是这里的“阜阳王”。
这一点从阜阳市原市委常委、组织部长韩希鹏(已因犯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被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4年)所作的忏悔中可略见一斑。韩希鹏在一审庭审中曾忏悔道:“为了追求名利,也为了使当时的市委书记王怀忠不能够无端地找我麻烦,我竟然把他的干儿子周某-----一个素质非常差的人,一个个体户,视为朋友,为其服务,缺乏无私无畏精神和堂堂正气。其目的是怕得罪了王怀忠,怕丢掉了自己的官帽……”
那么王怀忠是如何能从一个生产队懂得记工员演变成一度人见人怕的“阜阳王”的呢?据了解,王怀忠出生于安徽亳州市(原隶属阜阳),本是个孤儿,是靠乡亲们的帮助读完了初中。上个世纪70年代,他从生产队记工员干起,先后任大队党支部书记、公社团委书记、乡镇长、乡镇党委书记。到了80年代初,就已成为全地区最年轻的县长之一,此后又担任县委书记、常务副专员、专员,直至阜阳市委书记、安徽省副省长。
早在王怀忠任亳县县委常委、区委书记时,就有人反映他乱搞男女关系,不按规矩办事,当地干部群众因此给他起了个绰号叫“王大胆”。除了胆大,王怀忠还善于钻营,新华社记者就曾撰文指出,他为了达到升迁的目的,极力揣摩领导的心思,迎合上级的心理。上级领导好大喜功,他就大吹特吹,伪造政绩;上级领导要抓典型,他就到处建立闪光点和形象工程。所以,虽然他的名声一直不太好,却由于会见风使舵,还是一再被当作有能力的干部受到重用。
正是不断地得到提拔,本就胆大的王怀忠变得更加有恃无恐。在担任副职和行政“一把手”时,他经常越职越权办事,而且玩弄手腕,挑拨离间,搞得正职和党委书记干不下去。据有关媒体披露,王怀忠当上阜阳市委书记后,不惜对班子中的其他成员采取暗中盯梢的手段加以控制,和他共过事的领导对他这样评价:“他是一个政治流氓,为了达到个人目的,什么样的手段都会用。”
因为是当地党的“一把手”,王怀忠在政治上就显得霸气十足。在该市市委常委班子内部,一切大事都由他说了算。他经常把班子里正常的不同意见指斥为“杂音”,并且通过在班子里拉几个亲信的办法形成一股自己的势力,使班子里的其他成员不敢发表不同意见;对于持不同意见的人,他既拉又打,软硬兼施,有时甚至假称是上级某领导的意思,让大家不敢坚持;再不行,他就采取冷落、孤立、打击手段,甚至恶人先告状,让上级领导出面批评。
在使用干部问题上,最能体现其“一言堂”的霸道作风。他经常把主管人事的书记和组织部长找来,当场口述干部任命名单,并安排作为组织部门的意见提供给书记办公会。1998年12月,王怀忠一次提出75名干部的任命意见,让组织部长作为组织部的意见向书记办公会汇报,对有不同意见或者考察明显不合格的干部,仍强行安排。什么使用干部的原则、条件和程序,到了他那里,还不如其一句话管用,因为“王怀忠想用谁就用谁”,以致于当地干部群众发出“阜阳没有共产党”的感叹。
王怀忠在阜阳“博弈”的另一招是大搞政绩工程、数字工程。“构建工业大走廊,营造外贸大都市”、“赶上海、超合肥”、阜阳要成为“纵横于京九陇海之上,崛起于华东中原之间的国际大都市”等等“振奋人心”的口号正是他提出来的。为了实现自己的所谓决心,王怀忠推出了其最为得意的飞机场、黄牛产业化、大电厂三项重点工程,但结果却是昔日的飞机场变成了如今的萋萋芳草地,号称有200万头黄牛的“金三角”实际只有几十万头,阜阳大电厂则凭空虚掷掉了6000万元的资金并深不见底。
除了用人,王怀忠还将一项权力牢牢地攥在手中,那就是土地使用的审批权。凡是建设用地,都是由他一支笔审批。国土资源部的一次调查表明,1994年到2000年,阜阳明显属于国有土地资产流失的竟高达10个亿,而这笔巨资的绝大部分又都流入了王怀忠倾心扶持的少数“老板”手中。
“阜阳王”王怀忠为什么要玩权于股掌之中,并且肆意地折腾当地的国计民生呢?据了解他的一些人介绍,他这样做其目的是要实现自己“做高官、掌大权”的志向。他除了将自己比作曹操并信奉其“宁愿我负天下人,不让天下人负我”外,还自诩是“泽中蛟龙”,迟早要“终入大海作波涛”。有了这样的“雄心壮志”,还什么干不出来!
对抗调查
久作必犯,物极必反,正当王怀忠在副省长的职位上忐忑不安的时候,中纪委已经瞄上了他。2001年4月7日深夜,正在北京参加有关会议的王怀忠被中纪委宣布实行“两规”,此案因此后来就被统一简称为“407”专案。实际上在此之前半年,中纪委的办案人员就已进驻安徽开展了对王怀忠的前期调查。
如同惊弓之鸟一般,王怀忠首先想到的是如何阻止这场明显是冲着自己而来的调查,他相信经过多少风浪历练的自己只要有钱就没有什么办不成的事,他准备来一次人生最大的“博弈”。也许是病急乱投医,一直在找寻救命稻草的王怀忠不料却掉进了三个骗子设置好的圈套里。这就是后来被媒体广为报道的“冒牌台商骗倒副省长”的丑剧。
侯万清与孙德文(两人均因犯诈骗罪,于2002年2月9日被江苏省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无期徒刑)本是无业人员,两人碰到一起免不了要交换各种信息。一次闲谈中,孙德文将时任安徽省副省长的王怀忠是个大贪官、中纪委正在对其进行调查的事告诉了侯万清。说者无意,听者有 《“阜阳王”的人生博弈——安徽省原副省长王怀忠案回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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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在2月11日的复核书中认为,被告人王怀忠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或收受他人贿赂折合人民币517.1万元,为有关单位和个人谋取利益,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王怀忠还对价值人民币480.58万余元的家庭巨额财产不能说明其合法来源,其行为已构成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王怀忠受贿数额特别巨大,并具有多次索贿的法定从重处罚情节,更为恶劣的是,王怀忠为逃避法律制裁,利用职权强令索取他人的巨额贿赂用于阻止有关部门对其涉嫌经济犯罪的查处,所犯受贿罪行极其严重,情节特别恶劣,社会危害性极大。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的一审判决和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的二审裁定认定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遂依法核准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维持一审对被告人王怀忠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的刑事裁定。
事后,有人将其与之前被处决的成克杰、胡长清进行比较,认为王怀忠犯罪数额虽不是最大的,但其犯罪情节却是最为恶劣的,认罪态度是最差的,其违法犯罪行为给国家造成的经济损失是最大的,而对其长期主政的安徽省阜阳市的社会经济发展和党风政风民风造成的影响则最加致命。
王怀忠未被查处前,尽管对其的举报信不断,尽管民间盛传“王三亿”,尽管当地老百姓诅咒他“只要反腐不放松,定能抓住王怀忠”,但他仍然于1999年10月顺利当上该省副省长。为什么会出现这种令人啼笑皆非的局面呢?除了在选人用人方面没有真正贯彻落实党对使用提拔干部的有关原则和规定等因素外,王怀忠善于表演的才能确实欺骗蒙蔽了一部分人。综观王怀忠从“崛起”到“衰亡”的人生全过程,包括称霸阜阳、案发后对抗调查、在法庭上的百般狡辩等几个重要阶段,其无不在进行着一场生命的“博弈”和“表演”。当然,其所选择的这场与党和人民的对抗,最终只会自取灭亡。
称霸阜阳
早几年王怀忠还在阜阳任职期间,记者到这里采访时,就发现当地存在这样一种现象:只要说某事是“王书记”点头的,事情往往就很容易办成;只要某事是王书记拍板的,大家都不敢表示反对;说某某人跟王怀忠有什么关系,人们马上就会对其刮目相看,以致于一些人以能与王怀忠沾上点边儿为荣;甚至相当级别的一些干部对这个“王书记”到了非常惧怕的程度。记者大感不解,于是有人点拨说,在阜阳,只要王怀忠吼一吼,阜阳1300多万人民也要抖三抖,他是这里的“阜阳王”。
这一点从阜阳市原市委常委、组织部长韩希鹏(已因犯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被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4年)所作的忏悔中可略见一斑。韩希鹏在一审庭审中曾忏悔道:“为了追求名利,也为了使当时的市委书记王怀忠不能够无端地找我麻烦,我竟然把他的干儿子周某-----一个素质非常差的人,一个个体户,视为朋友,为其服务,缺乏无私无畏精神和堂堂正气。其目的是怕得罪了王怀忠,怕丢掉了自己的官帽……”
那么王怀忠是如何能从一个生产队懂得记工员演变成一度人见人怕的“阜阳王”的呢?据了解,王怀忠出生于安徽亳州市(原隶属阜阳),本是个孤儿,是靠乡亲们的帮助读完了初中。上个世纪70年代,他从生产队记工员干起,先后任大队党支部书记、公社团委书记、乡镇长、乡镇党委书记。到了80年代初,就已成为全地区最年轻的县长之一,此后又担任县委书记、常务副专员、专员,直至阜阳市委书记、安徽省副省长。
早在王怀忠任亳县县委常委、区委书记时,就有人反映他乱搞男女关系,不按规矩办事,当地干部群众因此给他起了个绰号叫“王大胆”。除了胆大,王怀忠还善于钻营,新华社记者就曾撰文指出,他为了达到升迁的目的,极力揣摩领导的心思,迎合上级的心理。上级领导好大喜功,他就大吹特吹,伪造政绩;上级领导要抓典型,他就到处建立闪光点和形象工程。所以,虽然他的名声一直不太好,却由于会见风使舵,还是一再被当作有能力的干部受到重用。
正是不断地得到提拔,本就胆大的王怀忠变得更加有恃无恐。在担任副职和行政“一把手”时,他经常越职越权办事,而且玩弄手腕,挑拨离间,搞得正职和党委书记干不下去。据有关媒体披露,王怀忠当上阜阳市委书记后,不惜对班子中的其他成员采取暗中盯梢的手段加以控制,和他共过事的领导对他这样评价:“他是一个政治流氓,为了达到个人目的,什么样的手段都会用。”
因为是当地党的“一把手”,王怀忠在政治上就显得霸气十足。在该市市委常委班子内部,一切大事都由他说了算。他经常把班子里正常的不同意见指斥为“杂音”,并且通过在班子里拉几个亲信的办法形成一股自己的势力,使班子里的其他成员不敢发表不同意见;对于持不同意见的人,他既拉又打,软硬兼施,有时甚至假称是上级某领导的意思,让大家不敢坚持;再不行,他就采取冷落、孤立、打击手段,甚至恶人先告状,让上级领导出面批评。
在使用干部问题上,最能体现其“一言堂”的霸道作风。他经常把主管人事的书记和组织部长找来,当场口述干部任命名单,并安排作为组织部门的意见提供给书记办公会。1998年12月,王怀忠一次提出75名干部的任命意见,让组织部长作为组织部的意见向书记办公会汇报,对有不同意见或者考察明显不合格的干部,仍强行安排。什么使用干部的原则、条件和程序,到了他那里,还不如其一句话管用,因为“王怀忠想用谁就用谁”,以致于当地干部群众发出“阜阳没有共产党”的感叹。
王怀忠在阜阳“博弈”的另一招是大搞政绩工程、数字工程。“构建工业大走廊,营造外贸大都市”、“赶上海、超合肥”、阜阳要成为“纵横于京九陇海之上,崛起于华东中原之间的国际大都市”等等“振奋人心”的口号正是他提出来的。为了实现自己的所谓决心,王怀忠推出了其最为得意的飞机场、黄牛产业化、大电厂三项重点工程,但结果却是昔日的飞机场变成了如今的萋萋芳草地,号称有200万头黄牛的“金三角”实际只有几十万头,阜阳大电厂则凭空虚掷掉了6000万元的资金并深不见底。
除了用人,王怀忠还将一项权力牢牢地攥在手中,那就是土地使用的审批权。凡是建设用地,都是由他一支笔审批。国土资源部的一次调查表明,1994年到2000年,阜阳明显属于国有土地资产流失的竟高达10个亿,而这笔巨资的绝大部分又都流入了王怀忠倾心扶持的少数“老板”手中。
“阜阳王”王怀忠为什么要玩权于股掌之中,并且肆意地折腾当地的国计民生呢?据了解他的一些人介绍,他这样做其目的是要实现自己“做高官、掌大权”的志向。他除了将自己比作曹操并信奉其“宁愿我负天下人,不让天下人负我”外,还自诩是“泽中蛟龙”,迟早要“终入大海作波涛”。有了这样的“雄心壮志”,还什么干不出来!
对抗调查
久作必犯,物极必反,正当王怀忠在副省长的职位上忐忑不安的时候,中纪委已经瞄上了他。2001年4月7日深夜,正在北京参加有关会议的王怀忠被中纪委宣布实行“两规”,此案因此后来就被统一简称为“407”专案。实际上在此之前半年,中纪委的办案人员就已进驻安徽开展了对王怀忠的前期调查。
如同惊弓之鸟一般,王怀忠首先想到的是如何阻止这场明显是冲着自己而来的调查,他相信经过多少风浪历练的自己只要有钱就没有什么办不成的事,他准备来一次人生最大的“博弈”。也许是病急乱投医,一直在找寻救命稻草的王怀忠不料却掉进了三个骗子设置好的圈套里。这就是后来被媒体广为报道的“冒牌台商骗倒副省长”的丑剧。
侯万清与孙德文(两人均因犯诈骗罪,于2002年2月9日被江苏省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无期徒刑)本是无业人员,两人碰到一起免不了要交换各种信息。一次闲谈中,孙德文将时任安徽省副省长的王怀忠是个大贪官、中纪委正在对其进行调查的事告诉了侯万清。说者无意,听者有 《“阜阳王”的人生博弈——安徽省原副省长王怀忠案回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