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公款三万余 “女管家”晚节不保被判刑
利用职务之便骗取公款32700元的彭红英日前被保靖县人民法院以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追缴赃款32700元,
现年53岁的彭红英原系保靖县财政局干部。1988年任职期间,彭红英趁保靖县水泥厂出纳彭某外出办事之机,偷拿该厂财务专用章。同月16日,彭利用财务专用章,在空白收据上填写退款9000元,随后取出现金据为己有。
2000年9月,彭找到时任保靖县畜牧局会计的吴某,以要应付州财政局检查为由,要吴给其开一张退畜牧局小车调节基金的收据。吴答应后填写退还基金30300元。彭红英拿着收据到财政局报帐,除其冲抵原有开支6600元外,余款23700被彭放入腰包。 《贪公款三万余 “女管家”晚节不保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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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年53岁的彭红英原系保靖县财政局干部。1988年任职期间,彭红英趁保靖县水泥厂出纳彭某外出办事之机,偷拿该厂财务专用章。同月16日,彭利用财务专用章,在空白收据上填写退款9000元,随后取出现金据为己有。
2000年9月,彭找到时任保靖县畜牧局会计的吴某,以要应付州财政局检查为由,要吴给其开一张退畜牧局小车调节基金的收据。吴答应后填写退还基金30300元。彭红英拿着收据到财政局报帐,除其冲抵原有开支6600元外,余款23700被彭放入腰包。 《贪公款三万余 “女管家”晚节不保被判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