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公害水产品养殖安全责任书
无公害水产品养殖安全责任书
水产品质量安全关乎百姓的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xx水产品养殖专业合作社,五间镇渔业协会,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严格履行职责,切实保障水产品质量安全,保护老百姓的生命健康安全,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特制定以下规定。
一、鱼药使用准则
1,鱼药的使用必须严格按照国务院,农业部有关规定,不得使用未经取得生产许可证,批准文号,产品执行标准的鱼药。
2,无公害水产养殖过程中对病虫敌的防治,强调‘防重于治,防治结合’的原则,提倡生态综合防治和使用生物制剂,中草药对病虫 害进行防治,进行健康养殖,注重养殖水体生态环境,科学合理混养和密养,使用高效,低残留鱼药。
3,不得使用国家禁止的23种农药。
4,外用泼洒药及内服药具体用法及用量应符合水产行业标准【无公害食品鱼用药物使用准则[SC1051-200T]】的规定。
二、饲料使用准则
1,饲料中使用的促生长剂,维生素,氨基酸,矿物质抗氧化剂或防腐剂等添加剂种类及用量应符合有关规定。
2,饲料中不得添加国家禁止的药物作为防治疾病或促进生长的目的。
3,其他药物的使用应符合水产行业标准【无公害食品鱼用药物使用准则[SC1051-2001]】的规定 .。
4,不得在饲料中添加未经农业部批准的用于饲料添加剂的兽药。
5,无公害水产品养殖使用的饲料卫生指标及限量应符合水产行业标准【无公害食品鱼用药物使用准则[SC1052-2001]】的规定。。
三、肥料使用准则
1,允许使用的有机肥有堆肥,绿肥,沼气肥,发酵粪等。
2,允许使用的无机肥有尿素,硫酸铵,碳铵酸铵 ,氯化铵,重过磷酸钙,过磷酸钙,磷酸二铵,磷酸一铵,石灰,碳酸钙和一些复合无机肥料。
3,肥料的使用方法及施用量可参照【中国池塘养鱼技术规范长江下游地区食用鱼饲养技术[SC\1016,5-1995]】要求进行。
四、 必须每日做好《生产记录》,如饲料及鱼药用量用法,水质,水温,天气,休药期,轮捕轮放,化肥及生长调节剂的使用情况如实记载 ,产品质量必须是可追溯 性。生产记录由记录人签名负责,建档保持两年,不得弄虚作假 。
五、合作社检测 人员暂时由副会长赖凤平担任。
六、法律责任
如出现违反规定生产、销售,不符合国家质量安全标准的水产品,或对公共安全造成危害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七章的有关规定,水产养殖责任人必须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合作社和无公害水产品养殖户各执一份。经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无公害水产品养殖安全责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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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产品质量安全关乎百姓的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xx水产品养殖专业合作社,五间镇渔业协会,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严格履行职责,切实保障水产品质量安全,保护老百姓的生命健康安全,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特制定以下规定。
一、鱼药使用准则
1,鱼药的使用必须严格按照国务院,农业部有关规定,不得使用未经取得生产许可证,批准文号,产品执行标准的鱼药。
2,无公害水产养殖过程中对病虫敌的防治,强调‘防重于治,防治结合’的原则,提倡生态综合防治和使用生物制剂,中草药对病虫 害进行防治,进行健康养殖,注重养殖水体生态环境,科学合理混养和密养,使用高效,低残留鱼药。
3,不得使用国家禁止的23种农药。
4,外用泼洒药及内服药具体用法及用量应符合水产行业标准【无公害食品鱼用药物使用准则[SC1051-200T]】的规定。
二、饲料使用准则
1,饲料中使用的促生长剂,维生素,氨基酸,矿物质抗氧化剂或防腐剂等添加剂种类及用量应符合有关规定。
2,饲料中不得添加国家禁止的药物作为防治疾病或促进生长的目的。
3,其他药物的使用应符合水产行业标准【无公害食品鱼用药物使用准则[SC1051-2001]】的规定 .。
4,不得在饲料中添加未经农业部批准的用于饲料添加剂的兽药。
5,无公害水产品养殖使用的饲料卫生指标及限量应符合水产行业标准【无公害食品鱼用药物使用准则[SC1052-2001]】的规定。。
三、肥料使用准则
1,允许使用的有机肥有堆肥,绿肥,沼气肥,发酵粪等。
2,允许使用的无机肥有尿素,硫酸铵,碳铵酸铵 ,氯化铵,重过磷酸钙,过磷酸钙,磷酸二铵,磷酸一铵,石灰,碳酸钙和一些复合无机肥料。
3,肥料的使用方法及施用量可参照【中国池塘养鱼技术规范长江下游地区食用鱼饲养技术[SC\1016,5-1995]】要求进行。
四、 必须每日做好《生产记录》,如饲料及鱼药用量用法,水质,水温,天气,休药期,轮捕轮放,化肥及生长调节剂的使用情况如实记载 ,产品质量必须是可追溯 性。生产记录由记录人签名负责,建档保持两年,不得弄虚作假 。
五、合作社检测 人员暂时由副会长赖凤平担任。
六、法律责任
如出现违反规定生产、销售,不符合国家质量安全标准的水产品,或对公共安全造成危害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七章的有关规定,水产养殖责任人必须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合作社和无公害水产品养殖户各执一份。经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无公害水产品养殖安全责任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