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荣从何而来——中国经济现状与趋势的分析
能充分理解大陆语言里“国家干部、国家职工”所代表的特殊社会经济身份,能充分体会被授予或剥夺这种身份所意味的社会含义。民众对这些的认知,反映了一种在僵化的社会结构基础上形成的制度性文化,它包括在社会地位、职业评价、社会升迁等方面的观念。近年来,中国的报纸经常呼吁要改变眷恋“大锅饭”的“落后观念”,为国有部门动员员工“下岗”造舆论。可是,这些说法并没有说明,这种“落后观念”是如何形成的,它和现行社会政治体制又是如何紧密关联的,在不改变目前的社会政治体制的情况下有可能改变这些观念吗?
改革以前,在国有部门和城市社会中,早已形成了一个由政府建立的相对稳定的社会经济结构,每个社会成员在这个社会中的经济社会地位由执政党和政府决定和控制,受到一整套经济社会制度保障。一个人能否在城市居住、受到提拔、得到住房等,要由执政党和政府根据他的政治表现、工作年限、学历等作出规定(在中国习以为常地称为“由组织上按政策办”)。在这种制度下,一个人的经济社会地位主要受工资、人事、福利等政策左右,经济社会地位的提高不一定是公平竞争的结果,而常常可能只是执政党对听话者的奖赏。不管一个人的民间声望如何,他的正式的经济社会地位仅以政府认可的地位为准。比如,对社会精英(中上层干部、高级知识分子)来说,衡量他们地位高低的标准是“享受什么级别的待遇”,这里“享受”这个词就点出了这个地位的来源——它是“授予”的、而不一定是在社会公认中自然形成的。由于每个社会成员的经济社会地位必须经由政府“背书”,这就确保了政府对社会成员行为的控制,只要他不触怒政府,这个地位就有保障;同时,不管经济社会如何发展变化,政府通常保证每个社会成员已有的经济社会地位不会下降,又通过政策宣示使每个社会成员都能对自己未来地位的提升有比较明确的预期(比如,只要达到政府规定的文凭或工龄标准,就能加工资、晋升高级职称)。在中国大陆的城市里,人人都熟悉这套社会主义体制的运行规则。
在这套规则的作用下,社会升迁和社会结构变得非常特殊。民众的社会经济地位变化通常是单向的、只升不降,绝大多数人总是往中上层移动;而只要不犯(政治、性关系)“错误”,往下层移动就是罕见的。因此社会结构逐渐变成了“头重脚轻”的“倒金字塔形”。比如,机关事业单位越来越多、越来越庞大;企业里管理人员比重过大,而一线工人不够;工人里中、高“级别”的工人比重过大,而从事非技术型重体力劳动的工人不足。这种“倒金字塔”形的社会结构,是政府对城市大多数社会成员的社会经济地位作出承诺和担保的结果。多数城市居民已经习惯于这种僵化的社会结构,何况政府至今也没有打算改变社会政治体制,以便调整这一社会结构。正因为这种僵化的社会结构和社会升迁方式是政府支持保护的,所以只要员工不在政治上“犯规”,政府实际上就不能因其工作表现不佳而惩处他们,使他们的社会经济地位下降。可以说,每个国有部门员工从进入该部门工作的第一天起,最重要的“必修课”就是把握这个“游戏规则”,在不触犯“政治戒律”的前提下,学会既能工作得轻松、又能获得最大经济利益。于是相应形成了社会主义的“单位文化”:工作纪律松弛、工作效率低下,已经成了常态;不想“入党”、“升官” ,就可以不必努力工作;用怠工来要求更多经济利益,往往可以达到目的;奖金福利只有平均分配,才能减少员工的埋怨;“单位就是我的家、家里东西随便拿”,等等。政府即使对此十分不满意,也无可奈何,这是它所建立的制度的产物。了解了这种僵化的社会结构以及与之相关的制度性文化,就不难理解,为什么国有企业很难降低工资成本进行竞争,为什么国有部门的冗员不肯干重活脏活,为什么裁撤少数冗员会演变成对政府的政治威胁。
在一个市场经济国家里,经济结构和社会结构的调整也有一些困难,但决不会象在社会主义国家那样大,更不会构成对政府地位的威胁。在市场经济中,经济社会对人力资源的需要必然不断变化,人们的经济社会地位因而不断相应调整,可能上升也可能下降,很少有那种永久的、一旦获得就不会丧失的经济社会地位,这正是经济社会保持活力的前提条件。而且,每个社会成员自己要随时观察社会经济环境的变化,调整自己的能力以适应环境、改善经济社会地位。无论是政府、或者是工作机构的“老板”,都没有义务为哪个人的经济社会地位作出担保,也不会有人要求政府作出具体承诺、防止他的个人经济社会地位下降。在这样的社会里,个人的独立性、自立性和政府的超然性相互依托,国家要协调社会成员之间、不同社会利益集团之间的关系,但政府绝不会扮演“大家长”的角色、把社会成员当做“家庭成员”来呵护,不会为社会成员的经济社会地位“背书”或作担保、以此换取社会成员的效忠,而社会成员也不至于把国家当长期“保姆“、过度依赖国家的照顾。
当前,中国僵化的社会结构和制度遗产正面临着改革和发展的挑战。首先,经济体制的市场化改革直接要求调整社会结构,比如,对律师、金融、外贸专业人员的需要增加,一部分社会成员因此获得了提高经济社会地位的机会,一跃而成为高收入的新社会精英。而与此同时,不少政府官员的社会价值降低了,他们在旧体制中多年积累的资历虽还能获得政府的承认,却未必能在市场化过程中换来象过去那样优厚的待遇和傲人的社会地位。过去十年中,许多政府官员筹建官办公司或把政府机关“翻牌”成公司,就是一种对市场化过程的适应性行为;他们试图利用政府机关尚未失效的最后的权力,获得一些经济资源的控制权,而这又恰恰是腐败的源泉。从这点来看,反腐败就会造成旧精英社会经济地位的下降,政府真准备这样作吗?
其次,改革中政府虽然仍然承诺要维护大多数社会成员的经济社会地位,但政府的财力今非昔比,承诺难以兑现。最典型的例子是教育文化科研部门,在多年的“大锅饭”体制中,这个部门完全依赖政府拨款,机构不断膨胀,养活了不少“南郭先生”。在改革中,政府不得不改变过去统揽国家财源的体制,结果政府财力逐渐收缩,教育文化科研经费越来越短缺,知识分子的经济待遇不断“缩水”。这是转型中的其他原社会主义国家里的一个普遍现象。最终,这一趋势必然导致一部分教育科研机构从业人员为生机所迫,而退出越来越清贫的知识分子群体,使得社会结构中知识分子阶层缩小。从某种意义上讲,旧体制促成了“虚胖”的知识分子群体,而改革则迫使社会结构中的这个群体“减肥”、甚至可能事实上降低这个群体的社会“等级”。
第三,改革开放过程改变了经济结构,从而影响到相当一部分社会成员的经济社会地位。比如,国有工业在市场竞争中节节败退,前景不佳,其员工过去由政府设定、受到制度保障的优越社会地位,实际上将被市场机制否决。不管他们过去曾经有过多么辉煌的历史、对“党和国家”做过什么样的贡献,市场机制只根据他们现在的效率和业绩评价他们的社会地位。一部分国有企业虽然暂时还能指望国有银行“输血”、维持其员工的经济社会地位,但这绝不可能长久。
既然改革要求政府改变原来的对国有部门员工经济社会地位的承诺,也迫使政府越来越多地减少实际上的承诺,那么,政府削减以至最终停止对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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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以前,在国有部门和城市社会中,早已形成了一个由政府建立的相对稳定的社会经济结构,每个社会成员在这个社会中的经济社会地位由执政党和政府决定和控制,受到一整套经济社会制度保障。一个人能否在城市居住、受到提拔、得到住房等,要由执政党和政府根据他的政治表现、工作年限、学历等作出规定(在中国习以为常地称为“由组织上按政策办”)。在这种制度下,一个人的经济社会地位主要受工资、人事、福利等政策左右,经济社会地位的提高不一定是公平竞争的结果,而常常可能只是执政党对听话者的奖赏。不管一个人的民间声望如何,他的正式的经济社会地位仅以政府认可的地位为准。比如,对社会精英(中上层干部、高级知识分子)来说,衡量他们地位高低的标准是“享受什么级别的待遇”,这里“享受”这个词就点出了这个地位的来源——它是“授予”的、而不一定是在社会公认中自然形成的。由于每个社会成员的经济社会地位必须经由政府“背书”,这就确保了政府对社会成员行为的控制,只要他不触怒政府,这个地位就有保障;同时,不管经济社会如何发展变化,政府通常保证每个社会成员已有的经济社会地位不会下降,又通过政策宣示使每个社会成员都能对自己未来地位的提升有比较明确的预期(比如,只要达到政府规定的文凭或工龄标准,就能加工资、晋升高级职称)。在中国大陆的城市里,人人都熟悉这套社会主义体制的运行规则。
在这套规则的作用下,社会升迁和社会结构变得非常特殊。民众的社会经济地位变化通常是单向的、只升不降,绝大多数人总是往中上层移动;而只要不犯(政治、性关系)“错误”,往下层移动就是罕见的。因此社会结构逐渐变成了“头重脚轻”的“倒金字塔形”。比如,机关事业单位越来越多、越来越庞大;企业里管理人员比重过大,而一线工人不够;工人里中、高“级别”的工人比重过大,而从事非技术型重体力劳动的工人不足。这种“倒金字塔”形的社会结构,是政府对城市大多数社会成员的社会经济地位作出承诺和担保的结果。多数城市居民已经习惯于这种僵化的社会结构,何况政府至今也没有打算改变社会政治体制,以便调整这一社会结构。正因为这种僵化的社会结构和社会升迁方式是政府支持保护的,所以只要员工不在政治上“犯规”,政府实际上就不能因其工作表现不佳而惩处他们,使他们的社会经济地位下降。可以说,每个国有部门员工从进入该部门工作的第一天起,最重要的“必修课”就是把握这个“游戏规则”,在不触犯“政治戒律”的前提下,学会既能工作得轻松、又能获得最大经济利益。于是相应形成了社会主义的“单位文化”:工作纪律松弛、工作效率低下,已经成了常态;不想“入党”、“升官” ,就可以不必努力工作;用怠工来要求更多经济利益,往往可以达到目的;奖金福利只有平均分配,才能减少员工的埋怨;“单位就是我的家、家里东西随便拿”,等等。政府即使对此十分不满意,也无可奈何,这是它所建立的制度的产物。了解了这种僵化的社会结构以及与之相关的制度性文化,就不难理解,为什么国有企业很难降低工资成本进行竞争,为什么国有部门的冗员不肯干重活脏活,为什么裁撤少数冗员会演变成对政府的政治威胁。
在一个市场经济国家里,经济结构和社会结构的调整也有一些困难,但决不会象在社会主义国家那样大,更不会构成对政府地位的威胁。在市场经济中,经济社会对人力资源的需要必然不断变化,人们的经济社会地位因而不断相应调整,可能上升也可能下降,很少有那种永久的、一旦获得就不会丧失的经济社会地位,这正是经济社会保持活力的前提条件。而且,每个社会成员自己要随时观察社会经济环境的变化,调整自己的能力以适应环境、改善经济社会地位。无论是政府、或者是工作机构的“老板”,都没有义务为哪个人的经济社会地位作出担保,也不会有人要求政府作出具体承诺、防止他的个人经济社会地位下降。在这样的社会里,个人的独立性、自立性和政府的超然性相互依托,国家要协调社会成员之间、不同社会利益集团之间的关系,但政府绝不会扮演“大家长”的角色、把社会成员当做“家庭成员”来呵护,不会为社会成员的经济社会地位“背书”或作担保、以此换取社会成员的效忠,而社会成员也不至于把国家当长期“保姆“、过度依赖国家的照顾。
当前,中国僵化的社会结构和制度遗产正面临着改革和发展的挑战。首先,经济体制的市场化改革直接要求调整社会结构,比如,对律师、金融、外贸专业人员的需要增加,一部分社会成员因此获得了提高经济社会地位的机会,一跃而成为高收入的新社会精英。而与此同时,不少政府官员的社会价值降低了,他们在旧体制中多年积累的资历虽还能获得政府的承认,却未必能在市场化过程中换来象过去那样优厚的待遇和傲人的社会地位。过去十年中,许多政府官员筹建官办公司或把政府机关“翻牌”成公司,就是一种对市场化过程的适应性行为;他们试图利用政府机关尚未失效的最后的权力,获得一些经济资源的控制权,而这又恰恰是腐败的源泉。从这点来看,反腐败就会造成旧精英社会经济地位的下降,政府真准备这样作吗?
其次,改革中政府虽然仍然承诺要维护大多数社会成员的经济社会地位,但政府的财力今非昔比,承诺难以兑现。最典型的例子是教育文化科研部门,在多年的“大锅饭”体制中,这个部门完全依赖政府拨款,机构不断膨胀,养活了不少“南郭先生”。在改革中,政府不得不改变过去统揽国家财源的体制,结果政府财力逐渐收缩,教育文化科研经费越来越短缺,知识分子的经济待遇不断“缩水”。这是转型中的其他原社会主义国家里的一个普遍现象。最终,这一趋势必然导致一部分教育科研机构从业人员为生机所迫,而退出越来越清贫的知识分子群体,使得社会结构中知识分子阶层缩小。从某种意义上讲,旧体制促成了“虚胖”的知识分子群体,而改革则迫使社会结构中的这个群体“减肥”、甚至可能事实上降低这个群体的社会“等级”。
第三,改革开放过程改变了经济结构,从而影响到相当一部分社会成员的经济社会地位。比如,国有工业在市场竞争中节节败退,前景不佳,其员工过去由政府设定、受到制度保障的优越社会地位,实际上将被市场机制否决。不管他们过去曾经有过多么辉煌的历史、对“党和国家”做过什么样的贡献,市场机制只根据他们现在的效率和业绩评价他们的社会地位。一部分国有企业虽然暂时还能指望国有银行“输血”、维持其员工的经济社会地位,但这绝不可能长久。
既然改革要求政府改变原来的对国有部门员工经济社会地位的承诺,也迫使政府越来越多地减少实际上的承诺,那么,政府削减以至最终停止对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