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化与中国对外贸易[2]
国际贸易分类标准,将贸易分为三部分:
——初级产品:下分为农产品和矿产品两大类,每大类下又分为若干小类。
——制成品:下分为7大类,即钢铁、化学品、其它制成品、机械和运输设备、纺织品、服务、其他消费品,这7大类下又各自分为若干小类。
——其他货物:未能列入以上各类的货物,如军火等。
上述的机械和运输设备又分为6小类,其中“办公室机械和电讯设备”一小类最足以代表信息技术产品,其出口的年均增长率在80年代前期较之世界货物出口总额的年均增长率并未高出很多,但80年代后期剧升为18%,约高出2倍,到1995年竟达26%,约高出将近3倍(注:WTO,Annual Report 1996,Vol.Ⅱp.90,Geneva,1996.)。结果其在世界贸易中的比重超过了农产品和矿产品(包括石油),跃居第二位,1995年位居前11位的货物按其比重大小为序可排列如下(注:同⑦,第15页。):(1)机械和运输设备,不包括下述的(2)和(6),约占17%强;(2)办公室机械和电讯设备,约占12.2%;(3)农产品,约占12%;(4)矿产品,约占10.5%;(4)化学品,约占9.5%;(6)汽车和零部件,约占9%强;(7)其他消费品,约占9%弱;(8)其他半成品,约占8%强;(9)服装,约占3%强;(10)纺织品,约占3%;(11)钢铁,约占3%弱。
值得注意的是由于信息技术突飞猛进,其产品的成本和价格不断下降,故其比重的跃升完全是贸易规模急剧扩大而非价格上涨所致。80年代初农产品的比重也在12%左右,而上述(2)的比重不足4%,经过20年二者的比重竟然并驾齐驱,这不仅说明信息产业对世界贸易影响之大,也反映了农产品贸易一直处于相对停滞的状态,以致许多发展中国家的处境在全球化的过程中得不到改善。同时,不得不令人担忧的是,80年代初纺织品和服装在世界出口中的比重约为10%,而今天已降为6%,这说明世界贸易趋势对我国传统的大宗出口商品愈来愈不利了。虽然1996年机电产品已取代纺织品和服装而在我国出口中占了首位,但以要素密集度来衡量,我国出口的机电产品仍以劳动密集型居多,原材料、能源消耗大而附加价值低,高科技含量和高附加值的“双高”产品还不多。目前我国高科技产品在出口中究竟占多少比重?到1998年科技部和外经贸部联合颁布《中国高技术产品出口目录》时,各种估算数字出入颇大,今列举几项如下,以供参考:
——较高的估计1996年为21%,较低的估计1997年为6.8%(注:张祥主编:《知识经济与国际经济贸易》,中国对外经济贸易出版社1999年版,第87页;李京文:《迎接知识经济新时代》,远东出版社1999年版,第414页。)。
——《中国经济年鉴1999》(第341~342页)称,1998年不包括外资企业的高技术产品出口为23.48亿美元,仅占我国制成品出口的1.4%,其中74.8%是电子信息技术产品,其金额为17.56亿美元。该《年鉴》(第400页)又称,1998年中国信息技术产品出口额为270亿美元,其中包括彩电、音响、电话机等。但按照世贸组织在1996年达成的《信息技术产品协议》(ITA),其范围包括软件而不包括家用电子消费品,故严格来说,上述270亿美元的信息技术产品出口额未免偏大。
——按前文提及的世贸组织关于办公室机械和电讯设备的分类进行统计,1995年我国的出口额为145亿美元,居世界第12位,在我国制成品出口中占11.6%(注:同⑦,第18、90页。)。据世贸组织的注释,上述数字中包括声音、图像的传输、放送设备。
由于目前尚难获得确切的数字,只能粗略地说我国前10位的出口产品中还没有高技术产品,头三位是各类服装,以下依序为靴鞋、玩具、塑料制品、箱包和旅行用品、录音机和收音放音组合、各类棉机织物、家具。由此可见,我国出口产品的总体和分体结构都很落后,这种结构使我们在国际交换中处于不利地位。因为劳动密集型制成品与高科技含量制成品的交换比率,在全球化过程中对前者变得愈来愈不利了,西方学者的一系列实证研究都揭示了这个趋势。例如,联合国贸发会议的报告在引用了有关的研究成果后指出:“根据对发展中国家和发达国家制成品出口单位价值时间数列进行回归分析,表明1970~1987年发展中国家制成品的出口价格,相对于发达国家而言,每年平均下降1%,只是由于出口规模迅速扩大,才使其收入交易条件得以上升10%。”(注:UNCTAD,Trade and Development Report 1997,p.147,N.Y.and Geneva,1996.)另一项研究证明进入90年代后情况依然如此,其数字可列表如下:
表1 发展中国家与欧盟制成品交易条件
(1979~1994年年均增减率%)
Ⅰ Ⅱ Ⅲ Ⅳ
所有发展中国家 2.0 4.2 -2.2 5.5
其中:A组 -1.3 4.4 -5.7 …
B组 -0.1 4.6 -4.7 0.4
C组 1.3 4.9 -3.6 1.0
D组 2.1 4.4 -2.3 4.1
E组 2.9 4.1 -1.2 6.8
资料来源:A.Maizels等人研究成果,转引自《1996年贸易与发展报告》第148页。
在上表中,“所有发展中国家”不包括中国大陆;A组为最不发达国家;B组为非洲、加勒比海和太平洋岛屿国家;C组为拉美国家;D组为地中海区域的发展中国家,包括阿尔及利亚、塞浦路斯、埃及、以色列、约旦、黎巴嫩、马尔他、摩洛哥、突尼斯、土耳其和前南联盟;E组为东亚发展中国家和地区,港、澳、台包括在内。(Ⅰ)和(Ⅱ)分别是对欧盟出口和从欧盟进口的制成品单位价值的增减率(%),表中数字显示对欧盟出口的价格水平每年仅上升2.0%,而从欧盟进口的价格水平却每年上升4.2%,可见价格比率的变化对发展中国家不利。(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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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级产品:下分为农产品和矿产品两大类,每大类下又分为若干小类。
——制成品:下分为7大类,即钢铁、化学品、其它制成品、机械和运输设备、纺织品、服务、其他消费品,这7大类下又各自分为若干小类。
——其他货物:未能列入以上各类的货物,如军火等。
上述的机械和运输设备又分为6小类,其中“办公室机械和电讯设备”一小类最足以代表信息技术产品,其出口的年均增长率在80年代前期较之世界货物出口总额的年均增长率并未高出很多,但80年代后期剧升为18%,约高出2倍,到1995年竟达26%,约高出将近3倍(注:WTO,Annual Report 1996,Vol.Ⅱp.90,Geneva,1996.)。结果其在世界贸易中的比重超过了农产品和矿产品(包括石油),跃居第二位,1995年位居前11位的货物按其比重大小为序可排列如下(注:同⑦,第15页。):(1)机械和运输设备,不包括下述的(2)和(6),约占17%强;(2)办公室机械和电讯设备,约占12.2%;(3)农产品,约占12%;(4)矿产品,约占10.5%;(4)化学品,约占9.5%;(6)汽车和零部件,约占9%强;(7)其他消费品,约占9%弱;(8)其他半成品,约占8%强;(9)服装,约占3%强;(10)纺织品,约占3%;(11)钢铁,约占3%弱。
值得注意的是由于信息技术突飞猛进,其产品的成本和价格不断下降,故其比重的跃升完全是贸易规模急剧扩大而非价格上涨所致。80年代初农产品的比重也在12%左右,而上述(2)的比重不足4%,经过20年二者的比重竟然并驾齐驱,这不仅说明信息产业对世界贸易影响之大,也反映了农产品贸易一直处于相对停滞的状态,以致许多发展中国家的处境在全球化的过程中得不到改善。同时,不得不令人担忧的是,80年代初纺织品和服装在世界出口中的比重约为10%,而今天已降为6%,这说明世界贸易趋势对我国传统的大宗出口商品愈来愈不利了。虽然1996年机电产品已取代纺织品和服装而在我国出口中占了首位,但以要素密集度来衡量,我国出口的机电产品仍以劳动密集型居多,原材料、能源消耗大而附加价值低,高科技含量和高附加值的“双高”产品还不多。目前我国高科技产品在出口中究竟占多少比重?到1998年科技部和外经贸部联合颁布《中国高技术产品出口目录》时,各种估算数字出入颇大,今列举几项如下,以供参考:
——较高的估计1996年为21%,较低的估计1997年为6.8%(注:张祥主编:《知识经济与国际经济贸易》,中国对外经济贸易出版社1999年版,第87页;李京文:《迎接知识经济新时代》,远东出版社1999年版,第414页。)。
——《中国经济年鉴1999》(第341~342页)称,1998年不包括外资企业的高技术产品出口为23.48亿美元,仅占我国制成品出口的1.4%,其中74.8%是电子信息技术产品,其金额为17.56亿美元。该《年鉴》(第400页)又称,1998年中国信息技术产品出口额为270亿美元,其中包括彩电、音响、电话机等。但按照世贸组织在1996年达成的《信息技术产品协议》(ITA),其范围包括软件而不包括家用电子消费品,故严格来说,上述270亿美元的信息技术产品出口额未免偏大。
——按前文提及的世贸组织关于办公室机械和电讯设备的分类进行统计,1995年我国的出口额为145亿美元,居世界第12位,在我国制成品出口中占11.6%(注:同⑦,第18、90页。)。据世贸组织的注释,上述数字中包括声音、图像的传输、放送设备。
由于目前尚难获得确切的数字,只能粗略地说我国前10位的出口产品中还没有高技术产品,头三位是各类服装,以下依序为靴鞋、玩具、塑料制品、箱包和旅行用品、录音机和收音放音组合、各类棉机织物、家具。由此可见,我国出口产品的总体和分体结构都很落后,这种结构使我们在国际交换中处于不利地位。因为劳动密集型制成品与高科技含量制成品的交换比率,在全球化过程中对前者变得愈来愈不利了,西方学者的一系列实证研究都揭示了这个趋势。例如,联合国贸发会议的报告在引用了有关的研究成果后指出:“根据对发展中国家和发达国家制成品出口单位价值时间数列进行回归分析,表明1970~1987年发展中国家制成品的出口价格,相对于发达国家而言,每年平均下降1%,只是由于出口规模迅速扩大,才使其收入交易条件得以上升10%。”(注:UNCTAD,Trade and Development Report 1997,p.147,N.Y.and Geneva,1996.)另一项研究证明进入90年代后情况依然如此,其数字可列表如下:
表1 发展中国家与欧盟制成品交易条件
(1979~1994年年均增减率%)
Ⅰ Ⅱ Ⅲ Ⅳ
所有发展中国家 2.0 4.2 -2.2 5.5
其中:A组 -1.3 4.4 -5.7 …
B组 -0.1 4.6 -4.7 0.4
C组 1.3 4.9 -3.6 1.0
D组 2.1 4.4 -2.3 4.1
E组 2.9 4.1 -1.2 6.8
资料来源:A.Maizels等人研究成果,转引自《1996年贸易与发展报告》第148页。
在上表中,“所有发展中国家”不包括中国大陆;A组为最不发达国家;B组为非洲、加勒比海和太平洋岛屿国家;C组为拉美国家;D组为地中海区域的发展中国家,包括阿尔及利亚、塞浦路斯、埃及、以色列、约旦、黎巴嫩、马尔他、摩洛哥、突尼斯、土耳其和前南联盟;E组为东亚发展中国家和地区,港、澳、台包括在内。(Ⅰ)和(Ⅱ)分别是对欧盟出口和从欧盟进口的制成品单位价值的增减率(%),表中数字显示对欧盟出口的价格水平每年仅上升2.0%,而从欧盟进口的价格水平却每年上升4.2%,可见价格比率的变化对发展中国家不利。(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