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腾飞之路和国家兴衰理论——兼评林毅夫等著《中国的奇迹:发展战略与经济改革》
正是由于前者形成了比较强大的市民社会,约束了国家的行为,因而建立了有效率的产权结构,实现了经济增长,后者出现了国家权力的过分扩张,侵害了个人的权利,建立了无效率的产权,因而在竞争中败北。?
诺斯理论提供的解释具有根本的性质。用这一理论来考察中国改革前后的经济发展,仍然可以说明很多重要问题。改革前,中国经济发展的绩效其所以不够理想,其所以未能实现赶超的初衷,就是由于国家当时建立的产权制度,不仅其建立和行使的成本超过了它的收益,而且在于它无法阻止甚至是鼓励了“搭便车”行为。改革以来,中国经济增长奇迹的出现,就是由于着手建立和发展一种有效率的产权结构,逐步缩小了个人收益和社会收益的差距,增大了整个社会的创新激励。事实上,注重产权改革和企业改革的经济学家也是这样思考问题的。然而,问题的关键不在这里。因为,说明了这一问题,只是提出而不能解决产权改革的任务。只有从理论上说明了改革前为何和怎样建立了那样的产权制度,而改革又为何和如何形成了今天的产权结构,才能为中国经济的长期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在解释这一问题上,由于面对的具体对象有很大不同,诺斯教授的理论也需要有所发展。因为,我们不仅要说明非国有产权的自然发育,还要解释从国有产权向非国有产权的转变;不仅要说明各种产权形式的创造和作用,而且要说明各种社会力量的成长及其与政府的博弈过程;不仅要说明计划权利的重新界定和交易,而且要说明经济自由权利的确立和实施;不仅要说明合约方式的变化,而且要说明基本法律制度和行为规则的重建。所有这些问题有些是诺斯不曾遇到,也不曾提出讨论的,却是我们直接面对、必须给予回答的,但是,却被作者有意无意地忽视了。《奇迹》虽然把微观经营机制作为一个重要的解释变量,用以说明中国的改革和发展,但并未明确提出产权问题,而且从整个行文来看,这个问题似乎并不重要,只要转变了发展战略,在现有的产权结构的基础上,仍然可以实现经济的高速增长。例如,在讨论微观经营机制的改革时,《奇迹》只考察了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和国有企业的改革,(第120-134页)未提及其他非国有经济的发展;在讨论改革的成就时,《奇迹》虽然把非国有经济和乡镇企业作为经济高速增长的主要依靠力量,也只是认为“管理体制的放松,为非国有经济的发展创造了条件”,“优胜劣汰的市场竞争机制和按付出的有效劳动进行分配的激励机制,使非国有经济迅速发展起来”,(第158-165页)并未讨论这方面进行的产权制度创新究竟发挥了什么作用。《奇迹》多次讨论国有企业的改革,但都没有从产权制度方面提出问题,自然也就解释不了国有企业的改革问题。?
奥尔森教授从一个全新的角度来解释经济增长和国家兴衰,提出了一种独特的分析经济社会发展的理论框架。奥尔森的理论和方法是以集体行动的内在矛盾和固有逻辑为基础,以分析利益集团的影响及其作用机理为主线,认为经济增长和社会发展的根源取决于利益集团的形成和发展,并据以对战后很多国家的兴衰作出了自已的解释。?
在任何一个国家,都存在着大大小小、各色各样的利益集团。在利益集团,特别是大型利益集团中,一般都不是依靠所提供的集体利益来取得其成员的支持,而是依靠所谓“选择性剌激手段”的惩罚和奖励作用,根据其成员的贡献来决定是否向其提供集体利益。由于个人行为的理性特征和集体利益必须分配给集团的所有成员的性质,决定了有选择性剌激手段的集团比没有这种手段的集团更易于采取集体行动,较小的集团比较大的组织更易于采取集体行动。由于利益集团的结盟性质和排他特征,或者组成卡特尔,为获取高额垄断利润,必然阻碍技术进步、资源流动和合理配置,或者进行院外活动,扩大政府管制,提高利用法律、政治和官僚主义以及通过讨价还价和复杂协议而获利的报酬,这一切都会增加社会交易成本,降低社会经济效益,因而,利益集团的活动不能增加而只能减少社会总收入。所以,利益集团的发展和强大就会阻碍经济增长,利益集团的削弱和重组也会促进经济增长。战后的德国、日本,由于动乱、战争和被占领,使得特殊利益集团锐减,在建立了自由和稳定的法律秩序之后,其生产有了相当迅速的增长,出现了“经济奇迹”。而稳定和和平使英国的利益集团持续发展,形成强大的利益集团网,造成了英国经济的衰落。瑞典和挪威虽有强大的利益集团,但其主要利益集团都是高度综合性的,可以更多地使用各种剌激手段,在内部消化由于低效率政策而付出的成本,倾向于以最小的社会成本进行收入再分配,从而促进了经济增长。西欧共同体的建立及其各国快速的经济增长,不仅是由于实行了贸易自由和要素流动,而且是由于管辖权的统一使利益集团的垄断和影响受到限制。印度虽然奉行了自由贸易政策,但由于以种姓等级制度为特征的利益集团的抑制作用,阻碍了其经济的繁荣和发展。美国各州的经济发展及其与特殊利益集团人数相关的资料也证实了这一理论。此外,这一理论还能说明宏观经济行为随着时间而发生的变化,进而对滞胀问题作出了自己的解释。?
奥尔森的理论不仅具有独特的分析角度,而且具有很大的应用价值。用这一理论来考察中国改革前后的经济发展,也可以得到很多新的认识。改革前的国有经济和重工业部门也许是中国社会中最强有力的特殊利益集团,政府是其利益的集中代表。(也许,有人会以国有经济的普遍性为由否认这一点,或者认为即使如此,也是一个综合性的利益集团,必然以社会利益为重,其实不然。在我国,生活和活动于国有经济部门的社会成员还不多,重工业部门的人数就更少)因而,当时的中国政府也同其他国家的政府一样,并不是全社会利益的表,而是一个特殊利益集团。不同之处在于,当时的政府不仅具有一般自然垄断的性质,而且掌握了很大一部分经济的垄断权,并与此紧紧地结合在一起。作为一种特殊利益集团,其主要职能在于重新分配而不是更多地创造国民收入,这就会改变全社会的生产积极性,从而在更大的范围内引起效率和产出的下降;政府对一般经济活动的垄断,造成了价格和工资的相对固定以及向重工业部门的倾斜,阻碍了资源的自由流动和合理配置;政府决策的迟缓,议事日程的繁忙,造成接受技术进步和经济变革的滞后。所有这些直接影响着社会经济发展动力的分布和发展方向,使得我国的经济发展相对缓慢,与所付出的巨大代价相比,其收益相对较小。分权化改革削弱了中央政府及其所代表的利益集团的力量,形成了地区之间相互竞争的局面,改变了优先发展重工业的战略安排;国有部门地位的削弱和相对势力的下降,造成了资源的自由流动,促进了资源的有效配置;非国有部门的发展,实现了经营决策从政府公共决策向个人和企业私人决策的转变,缩小了政府活动的范围,弱化了政治统治,部分消除了自由进入有利领域和迅速采用新技术的障碍。这一切就造成了近十多年来中国经济的活跃局面。中国的实践证明,战略选择和改革决策既直接关系到经济增长和国家兴衰,又是一个典型的集体行动和公共选择过程,利益集团分析自然是一个有用的工具。但是,奥尔森从利益集团一旦产生就会长期存在,不会自行消灭出发,崇尚社会变革的激进方式而忽视渐进式改革,似乎也有某些片面性。不仅如此,利益集团的形成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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诺斯理论提供的解释具有根本的性质。用这一理论来考察中国改革前后的经济发展,仍然可以说明很多重要问题。改革前,中国经济发展的绩效其所以不够理想,其所以未能实现赶超的初衷,就是由于国家当时建立的产权制度,不仅其建立和行使的成本超过了它的收益,而且在于它无法阻止甚至是鼓励了“搭便车”行为。改革以来,中国经济增长奇迹的出现,就是由于着手建立和发展一种有效率的产权结构,逐步缩小了个人收益和社会收益的差距,增大了整个社会的创新激励。事实上,注重产权改革和企业改革的经济学家也是这样思考问题的。然而,问题的关键不在这里。因为,说明了这一问题,只是提出而不能解决产权改革的任务。只有从理论上说明了改革前为何和怎样建立了那样的产权制度,而改革又为何和如何形成了今天的产权结构,才能为中国经济的长期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在解释这一问题上,由于面对的具体对象有很大不同,诺斯教授的理论也需要有所发展。因为,我们不仅要说明非国有产权的自然发育,还要解释从国有产权向非国有产权的转变;不仅要说明各种产权形式的创造和作用,而且要说明各种社会力量的成长及其与政府的博弈过程;不仅要说明计划权利的重新界定和交易,而且要说明经济自由权利的确立和实施;不仅要说明合约方式的变化,而且要说明基本法律制度和行为规则的重建。所有这些问题有些是诺斯不曾遇到,也不曾提出讨论的,却是我们直接面对、必须给予回答的,但是,却被作者有意无意地忽视了。《奇迹》虽然把微观经营机制作为一个重要的解释变量,用以说明中国的改革和发展,但并未明确提出产权问题,而且从整个行文来看,这个问题似乎并不重要,只要转变了发展战略,在现有的产权结构的基础上,仍然可以实现经济的高速增长。例如,在讨论微观经营机制的改革时,《奇迹》只考察了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和国有企业的改革,(第120-134页)未提及其他非国有经济的发展;在讨论改革的成就时,《奇迹》虽然把非国有经济和乡镇企业作为经济高速增长的主要依靠力量,也只是认为“管理体制的放松,为非国有经济的发展创造了条件”,“优胜劣汰的市场竞争机制和按付出的有效劳动进行分配的激励机制,使非国有经济迅速发展起来”,(第158-165页)并未讨论这方面进行的产权制度创新究竟发挥了什么作用。《奇迹》多次讨论国有企业的改革,但都没有从产权制度方面提出问题,自然也就解释不了国有企业的改革问题。?
奥尔森教授从一个全新的角度来解释经济增长和国家兴衰,提出了一种独特的分析经济社会发展的理论框架。奥尔森的理论和方法是以集体行动的内在矛盾和固有逻辑为基础,以分析利益集团的影响及其作用机理为主线,认为经济增长和社会发展的根源取决于利益集团的形成和发展,并据以对战后很多国家的兴衰作出了自已的解释。?
在任何一个国家,都存在着大大小小、各色各样的利益集团。在利益集团,特别是大型利益集团中,一般都不是依靠所提供的集体利益来取得其成员的支持,而是依靠所谓“选择性剌激手段”的惩罚和奖励作用,根据其成员的贡献来决定是否向其提供集体利益。由于个人行为的理性特征和集体利益必须分配给集团的所有成员的性质,决定了有选择性剌激手段的集团比没有这种手段的集团更易于采取集体行动,较小的集团比较大的组织更易于采取集体行动。由于利益集团的结盟性质和排他特征,或者组成卡特尔,为获取高额垄断利润,必然阻碍技术进步、资源流动和合理配置,或者进行院外活动,扩大政府管制,提高利用法律、政治和官僚主义以及通过讨价还价和复杂协议而获利的报酬,这一切都会增加社会交易成本,降低社会经济效益,因而,利益集团的活动不能增加而只能减少社会总收入。所以,利益集团的发展和强大就会阻碍经济增长,利益集团的削弱和重组也会促进经济增长。战后的德国、日本,由于动乱、战争和被占领,使得特殊利益集团锐减,在建立了自由和稳定的法律秩序之后,其生产有了相当迅速的增长,出现了“经济奇迹”。而稳定和和平使英国的利益集团持续发展,形成强大的利益集团网,造成了英国经济的衰落。瑞典和挪威虽有强大的利益集团,但其主要利益集团都是高度综合性的,可以更多地使用各种剌激手段,在内部消化由于低效率政策而付出的成本,倾向于以最小的社会成本进行收入再分配,从而促进了经济增长。西欧共同体的建立及其各国快速的经济增长,不仅是由于实行了贸易自由和要素流动,而且是由于管辖权的统一使利益集团的垄断和影响受到限制。印度虽然奉行了自由贸易政策,但由于以种姓等级制度为特征的利益集团的抑制作用,阻碍了其经济的繁荣和发展。美国各州的经济发展及其与特殊利益集团人数相关的资料也证实了这一理论。此外,这一理论还能说明宏观经济行为随着时间而发生的变化,进而对滞胀问题作出了自己的解释。?
奥尔森的理论不仅具有独特的分析角度,而且具有很大的应用价值。用这一理论来考察中国改革前后的经济发展,也可以得到很多新的认识。改革前的国有经济和重工业部门也许是中国社会中最强有力的特殊利益集团,政府是其利益的集中代表。(也许,有人会以国有经济的普遍性为由否认这一点,或者认为即使如此,也是一个综合性的利益集团,必然以社会利益为重,其实不然。在我国,生活和活动于国有经济部门的社会成员还不多,重工业部门的人数就更少)因而,当时的中国政府也同其他国家的政府一样,并不是全社会利益的表,而是一个特殊利益集团。不同之处在于,当时的政府不仅具有一般自然垄断的性质,而且掌握了很大一部分经济的垄断权,并与此紧紧地结合在一起。作为一种特殊利益集团,其主要职能在于重新分配而不是更多地创造国民收入,这就会改变全社会的生产积极性,从而在更大的范围内引起效率和产出的下降;政府对一般经济活动的垄断,造成了价格和工资的相对固定以及向重工业部门的倾斜,阻碍了资源的自由流动和合理配置;政府决策的迟缓,议事日程的繁忙,造成接受技术进步和经济变革的滞后。所有这些直接影响着社会经济发展动力的分布和发展方向,使得我国的经济发展相对缓慢,与所付出的巨大代价相比,其收益相对较小。分权化改革削弱了中央政府及其所代表的利益集团的力量,形成了地区之间相互竞争的局面,改变了优先发展重工业的战略安排;国有部门地位的削弱和相对势力的下降,造成了资源的自由流动,促进了资源的有效配置;非国有部门的发展,实现了经营决策从政府公共决策向个人和企业私人决策的转变,缩小了政府活动的范围,弱化了政治统治,部分消除了自由进入有利领域和迅速采用新技术的障碍。这一切就造成了近十多年来中国经济的活跃局面。中国的实践证明,战略选择和改革决策既直接关系到经济增长和国家兴衰,又是一个典型的集体行动和公共选择过程,利益集团分析自然是一个有用的工具。但是,奥尔森从利益集团一旦产生就会长期存在,不会自行消灭出发,崇尚社会变革的激进方式而忽视渐进式改革,似乎也有某些片面性。不仅如此,利益集团的形成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