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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写好一个法律文句



脑子里变换主体一次,让人觉得很麻烦和不舒服,根据表达句式外观一致的要求,上述写法可以综合为以单一主体为核心,考虑到这份代理词以驳论为主,因此可以修改如下:

 

  1、原告选择诉讼对象错误

  2、原告证明被告违约的证据不足

  3、原告自身存在违约行为

  2、拆分长句

  《法律文书写作之道》一书的作者马戈特?科斯坦佐认为,“律师在使用长句方面可谓是臭名昭著,尽管在引导律师们使用短句方面已经花费了大量的时间和精力。但同那些官僚主义者和政客们一样,律师也有一种天生的倾向,那就是:一句话即使已经结束,他们也并不画句号,而是继续地在后面加东西,这正是造成法律写作中一些常见错误的罪魁祸首” ,例如在某份法律意见书当中有这样一个句子:我们的客户A公司拥有一家专门从事产品检测业务并拥有多个跨国集团认可产品检测资质的子公司——C公司。这个句子的弊病在于主体多重嵌套,而且在同一句子当中使用两个相同的动词——拥有,因此理解起来特别费劲,正确改法是将一个复杂的长句拆散为三个简单的短句,同时注意行动主体的前后衔接顺序。具体改法如下:我们的客户是A公司。A公司全资拥有C公司。C公司专门从事产品检测业务并拥有多个跨国集团认可产品检测资质。

  3、简化结构

  法律文句的基本特点是简洁和严密,所以应当将文句结构尽量简化,尽量做到每一文句当中的要素之间不要有复合关系,减少因要素关系互相交叉而引起的变化,例如:乙方应当指示甲方于合同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将款项付至乙方指定账号。乙方向甲方提供最新技术信息。上述几句话都是典型的病句,容易引起歧义。第一句话将两个行为:乙方的行为——指示账号;甲方的行为——付款至指定账号混淆在一起,容易使人误读为两个都是乙方的行为。第二句话将两种不同类型的行为对象(信息/技术信息)混淆在一起,读法不同就会导致结果不同。正确写法如下:

  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甲方将款项付至乙方指定的账号。

  乙方向甲方提供最新的技术信息 或 乙方向甲方提供最新技术的信息。

  4、选好句式

  同一个意思可以用不同的字、词表达,同一个句子可以有不同的写法。目的除了求得句子变化外,最主要的目的是为了突出强调某个要素的重要性。此时,只要将字、词位置稍作调整,就可以突出相应的内容。在英文的法律文书当中,这种字句的提前或后置情形更加常见,如英文的倒装句就是将强调的成份提前。我们以描述某份合同签订过程的条款为例,由于强调的要素不同,描述方法可以有如下变化:

  ? 正常描述方式 2007年1月2日,A公司与B公司于广州签订《××设备购销合同》正式文本。

  ? 强调签订时间 A公司与B公司于广州签订《××设备购销合同》正式文本的时间是2007年1月2日。

  ? 强调签订主体 2007年1月2日于广州签订《××设备购销合同》正式文本的是A公司与B公司。

  ? 强调签订地点 A公司与B公司于2007年1月2日签订《××设备购销合同》正式文本的地点是在广州。

  ? 以一方为主 2007年1月2日,A公司于广州与B公司签订《××设备购销合同》正式文本。

  此外,对于某些条件的强调,通常将相应要素提前,如下例:乙方隐瞒或虚构事实致使甲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甲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如果希望达到文句简洁而且层次分明的要求,对于某些要素篇幅过长的,可以采取后置或者并列的方式,但要注意条件后置的前提是几个条件都应该是并列关系的,否则容易出现错误。如上例可以改写为:乙方存在下列情形之一,致使甲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合同的,甲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一)乙方隐瞒事实的;

  (二)乙方虚构事实的。

  5、善用路标式词语

  为了突出表示陈述的先后顺序和文书的层次感,我们在文书当中通常会使用如下路标式词语:首先、其次、第一、第二、就××部分,关于××问题,作为每一段落的开始,之后的一句话应该是一个完整的观点,而不是一段描述或者法律引用的开始,观点一般不要超过一行,否则容易使读者的阅读兴趣降低。

  6、修正译文句式

  中文和外文的语法规则有非常大的差异,律师在翻译外文法律文书的过程中,容易受到句式和用词方面的影响,结果导致中文表达不伦不类和模糊不清,埋下纠纷的祸根。以下是两种文件之间的几个明显区别,应当引起同时使用两种文书进行工作的写作者注意。

  ? 中文大多数是单句,而外语中复合句很多;

  ? 中文少用和不用倒装句和被动句,外语则大量采用。

  ? 中文很少用或者几乎不用从句,而外语多用从句,尤其定语从句、状语从句,甚至主语也是一个从句。

  归结起来,在写作法律文句的时候,应当注意如下要点:

  ? 独立句子当中的四要素尽量做到单一化,少用或不用复合性的词组;

  ? 所有的词句多用单独词组,少用或者不用短语词组;

  ? 所有的文句多用短句,少用长句;

  ? 除特别强调的成份外,其他要素一般采用顺序表达方式,少用或者不用倒装句等特殊顺序的句式;

  ? 同一句子当中主体一般不发生改变,一旦发生改变,必须特别标注清楚。

  (四)常见句式

  1、“的”字句

  当需要描述一方行动以另外一方的行动为前提条件时,可以采用这个句式,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8条: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

  “的”字句有时候会变化为合同双方互为行为主体的对等形式,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66条: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

  “的”字句有时候会出现比较复杂的表现形式,如句子中间加入第三个主体,这时候,为了将三个主体之间的关系交待清楚,句子就会显得比较长了,如《中华人民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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