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基层医疗机构集中整顿工作实施方案
(三)抽查核实阶段(2013年9月)
区卫生局将组织人员对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医务室、卫生所、诊所等进行现场抽查核实,重点检查各工作组工作开展、各基层医疗机构整改措施落实等方面的情况。对检查、整顿工作走过场,不认真做好落实工作职责的单位和个人,要严肃追究主管领导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四)迎接督查阶段(2013年10月)
在全区集中整顿工作的基础上,各基层医疗机构要做好迎接国家、省、市卫生行政部门的明察暗访工作,以巩固工作成果。因工作不到位被上级通报批评或扣分的单位,将与年终考核进行挂钩。
(五)总结评估阶段(2013年11月15前)
局医政科要在11月15日前,完成我区集中整顿工作的总结评估,并将集中整顿情况汇总表(附件4)及工作总结上报市卫生局。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
各基层医疗机构要高度重视本次集中整顿工作,一把手要负总责,按照本方案的总体部署和要求扎实开展工作,及时准确的上报机构信息和数据,确保如期完成各项任务。区卫生监督所要认真履行监管责任,明确主管科室,落实工作职责,对违法违规单位要依法进行查处,确保工作成效。
本次现场考核检查,得分≥90分为规范级,70~89分为合格级,<70分为不合格级。不合格级的医疗机构限期整改,经整改仍不达标的,我局依法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对不符合《医疗机构基本标准》的医疗机构,但又未达到吊(注)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情形的,将要求其重新申请,降低医疗机构类别。
(二)科学设置规划,强化队伍建设
严格按照《杭州市萧山区卫生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和《萧山区医疗机构设置规划(2011-2015)》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满足人民群众基本医疗服务需求;区卫生监督所要加强医疗服务监管队伍建设,充实力量,配齐专业技术人员和执法工作人员,安排专人负责基层医疗机构监管工作和集中整顿工作。
(三)探索长效机制,加大监管力度
区卫生监督所要按照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原则,实现常态化、系统化和制度化监管,实现关口前移、重心下沉。要强化与工商、宣传、公安、药监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建立监管长效机制。要加大对基层医疗机构的监督监管力度,同时强化社会监督,及时受理和解决人民群众反映的问题。
(四)加强教育培训,营造舆论氛围
各医疗机构要加强医务人员业务能力培训和医德医风教育。根据实际情况,针对不同对象,制定有针对性的教育培训方案,落实医师定期考核工作,逐步完善基层医务人员执业档案。要围绕本次集中整顿工作主题,营造良好的集中整顿舆论氛围。利用网络、报刊、广播、电视等公共媒介,做好人民群众基层医疗机构卫生宣传工作。及时报道好的做法、经验和典型,树立和推广行业标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