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十二五期间教师培训规划
(九)开展安全教育培训。
重点帮助教师熟悉《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提高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的基本理论知识和基本技能,掌握应对学校学生安全突发事件的方法。促进桥东小学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水平的提高。
(十)进一步抓好学历提高教育
鼓励在职教师,特别是男55岁以下,女50岁以下的教师通过在职学习、函授、远程教育、自学考试等多种学习途径提高学历水平。重点加强教师的学历培训。到2015年,力争全校教师学历达标率为100%。力争我校教师全部达到专科以上学历。
四、建立健全培训制度
1.完善五年一个周期的教师全员培训制度。实行《江西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继续教育电子证书》登记制度,规范教师培训证书管理。建立教师培训管理档案,逐步实现教师培训管理信息化、制度化。
2.建立严格的教师培训学分管理制度。教师在五年周期内,需修满规定学分(学时)的培训课程,并建立教师非学历培训与学历教育课程衔接、学分互认的机制。
五、保障措施
(一)健全培训领导机构。学校成立教师培训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培训规划的执行和落实。由校长任组长,具体牵头负责教师培训和管理的各项业务工作,确保培训取得实效。
(二)明确培训工作职责。明确教师培训工作职责,确保教师培训工作有序进行。建立健全教师培训培养档案,根据需要有针对性地组织和选派教师参加培训,确保顺利完成培训任务。
(三)加强培训过程管理。要健全培训的考勤制、考核制、跟踪管理制、激励约束制、检查评估制等规章制度,确保集中培训和校本培训的有序运行。注重培训教学质量管理,提高授课教师水平,注重培训过程,严格教学管理,强化培训考核,使培训取得实效。对参加培训的教师实行跟踪管理,随时掌握培训培养工作动态,指导教师结合实际有针对性地加强学习,取长补短,努力提高自身综合素质。加强参培教师的后续管理,教师培训后,要将所学知识综合提炼,应用于自己教学实践,并扎实开展校本培训。
(四)加强培训登记和信息化管理。严格各级各类培训学时和成绩考核办法,按权限分年度在《江西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电子证书》上进行登记,作为教师年终绩效考核、教师职称评定聘任的必备条件和重要依据。凡未参加培训或培训考核不合格者,学校对其年终绩效考核应降档次,市、县教育主管部门将暂缓其职称评定或聘任,待参训考核合格后再予办理。国家实行教师资格再注册后,凡未参加培训完成规定学时者不得再注册教师资格,对参与相应培训取得优异成绩,且示范引领效果好的教师,予以优先推荐和评定。对培训考核存在不合格记录的教师,暂停申报评选省、市、县三级中小学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待补训合格后,再按规定条件申报评选。
(五)建立考评激励机制。将教师培训工作纳入我校工作目标管理考核,作为对中小学校长业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建立健全考评和奖惩机制,对认真完成培训任务的教师给予表扬;对教师培训工作重视不够、措施不力、效果较差的教师给予批评,并在学校工作目标管理考核中,按考核细则予以扣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