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司法所“队伍形象提升年”活动实施方案
(三)整改提高阶段(5月10日—11月30日)
1、制定整改计划。对查摆出来的问题及征求的意见要制定整改计划,确定整改目标,落实整改责任,明确整改时限。
2、开展法律服务队伍大整改。以评选“人民满意律师与人民不满意律师”、“人民满意基层法律工作者与人民不满意基层法律工作者”为契机,整顿法律服务队伍。通过活动对我镇律师、基层法律工作者的收费和服务情况进行全面的清查和整顿。
3、集中开展各类活动。为确保形象提升年活动实效,要集中组织开展各项专题活动。一是深入开展“大走访”活动;二是组织开展各类法制宣传月、周、日活动;三是继续深入开展“调解化积案、息访报平安”活动,集中排查解决各类多发性、群体性矛盾纠纷,组织开展好“人民调解大赛”活动;四是抓好社区矫正规范化建设年活动;五是制定队伍管理长效机制。不断深化廉政建设和职业道德、执业纪律教育,认真落实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对律师、基层法律服务队伍的规范化建设。
四、活动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此次形象提升年活动,是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全身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及县委政法委的要求的重要举措,也是当前加强司法行政队伍建设的客观需求,解决当前司法行政队伍中存在比较突出问题的迫切需要。司法所及法律服务所工作人员要充分认识此次队伍建设活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主动参加这次形象提升年活动。
(二)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成立形象提升年活动领导小组,由司法所所长陈今文任组长,戴明敏、贺上升、贺日良任成员的领导小组。
(三)抓好整改、完善机制。要将查摆出的问题,进行重点整改。通过整改,建立和完善效能建设制度、干部激励机制、规范化的工作管理机制,从而形成司法行政干部管理长效机制。
***镇司法所
2013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