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存桌面快捷方式 - - 设为首页 - 手机版
凹丫丫旗下网站:四字成语大全 - 故事大全 - 范文大全
您现在的位置: 范文大全 >> 综合范文 >> 规章制度 >> 正文

煤矿应急预案制度大全



  
  应急投入保障制度
  
  为了预防和控制潜在的事故或紧急情况发生时,做出应急准备和响应,最大限度地减轻可能产生的事故后果,特制定本制度。
  
  一、应急管理原则
  
  1、实行行政领导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
  
  2、以人为本,安全第一 。
  
  把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本文出自范.文先生.网 www.fwsiR.com)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作为首要任务,切实加强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
  
  3、预防为主,强化基础,快速反应。
  
  4、科学实用。
  
  5、分级响应。
  
  二、应急保障
  
  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和相关预案做好突发事故的应对工作,同时根据总体预案切实做好应对突发事故的人力、物力、财力、运输、医疗卫生及通信保障等工作,保证应急救援工作的需要。
  
  1、安全培训中心要做好应急救援队伍的业务培训和应急演练,建立联动协调机制,动员全员有组织的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2、财务科要保证所需突发事故应急准备和救援工作资金。
  
  3、供应科要建立健全应急物资监测网络、预警体系和应急物资生产、储备、调拨及紧急配送体系,完善应急工作程序,确保应急所需物资和生活用品的及时供应,并加强对物资储备的监督管理,及时予以补充和更新。
  
  4、医疗卫生保障,一旦发生紧急情况第一时间出动矿应急医疗组,同时立刻与签订应急救援预案的医院取得联系,请求救援。
  
  5、交通运输保障,要保证紧急情况下应急交通工具的优先安排、优先调度,确保运输安全畅通;要建立紧急情况交通运输工具的调用程序,确保抢险救灾物资和人员能够及时、安全送达。
  
  6、人员防护要指定或建立与人员相适应的应急避险场所,完善紧急疏散管理办法,明确各级责任人,确保在紧急情况下员工安全、有序的疏散。要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严格按照程序开展应急救援工作,确保作业人员和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
  
  应急救援物资装备管理制度
  
  为了确保应急救援物资装备处于完好状态,为发生突发事故救援时提供物质保障,特制定本制度。
  
  一、非事故情况下,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擅自使用应急救援物资装备。特殊情况须经应急救援机构总指挥同意方可使用。
  
  二、定期对应急救援物资装备进行清点、检查,装备带金属的部分要亮,带尖的工具要尖锐,带刃的工具要锋利,装把柄的工具要牢靠、稳固。对达不到要求的应急救援物资及时进行更换、维修、保养。
  
  三、库房须设专人管理,保持库房清净卫生,设备存放整齐,准确掌握在用、库存应急救援物资装备状况及数量,并认真填写登记,做到“账、物、卡“三相符”。
  
  四、发现应急救援物资毁损、丢失的要严格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并进行赔偿。
  
  应急救援资料档案管理制度
  
  档案管理是企业规范化管理的重要内容,也是企业发展过程中的重要见证,它记录了一个企业的发展历程,为企业的发展壮大提供了文字依据,档案的规范化管理是企业走向规范和成熟的重要条件,为加速企业规范化管理进程,进一步完善文书档案管理工作,归档的档案应字迹清晰、完整有效,特制定本制度。
  
  一、各部门应将文字资料的收集归档工作列入各部门科员的职责范围。
  
  二、应急救援档案归档范围
  
  凡是企业经营管理活动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件材料均应归档,主要包括:
  
  1、具有保存价值的本单位正式收文、发文、除文件的正件外,还应包括它的附件;
  
  2、本单位在应急救援活动中产生的与上级领导部门间的往来文件,包括请示、报告、项目立项、重要函件、应急救援合同等;
  
  3、本单位在应急救援活动中产生的各种文件材料(即内部文件);如规章制度、调研材料、计划、总结、条例、会议纪要、机构调整、人事任免、部门管理职能性文件、部门岗位职责等;
  
  三、应急救援档案归档要求
  
  1、已经办理完毕并有保存价值的文件都应及时归档,任何人不得随意留存。
  
  2、归档的文件材料要收集齐全(包括附件,附图),按
  
  照文件形成的先后次序排列清楚,并剔出其中的废稿、重复稿和不重要的便条等。
  
  3、存档文件必须为原件;
  
  4、文件归档时要有交接手续;
  
  5、每年六月份之前,各部门兼职档案员向矿档案室移交已归档完毕的上一年的文件材料并办理移交手续;
  
  6、各部门兼职档案员和具体办公人员有责任协助档案管理人员共同做好文件的收集和保管工作;
  
  四、应急救援档案的借阅
  
  1、办理相关手续方可借阅,并填写利用效果反馈登记簿。
  
  2、借阅文书档案使用后应及时归还,借阅时间一般不得超过一天。
  
  五、应急救援档案的保管及销毁
  
  1、专职档案员有责任对矿各部门文书档案的归档进行监督指导;
  
  2、矿综合档案室负责集中统一管理所有文书档案;
  
  3、专职档案员对各部门移交的文书档案按标准进行整理,分类,编目、统计、保管,并进行数据化管理,方便快捷提供利用。
  
  4、档案保管期限分为永久、长期、定期三种,定期开展档案鉴定工作,对保管期满的档案经相关手续后可以销毁,并建立文书档案销毁清册。
  
  应急救援责任追究与奖惩制度
  
  为了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 预防和减少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增强员工的安全责任感,提高员工遵章守纪的自觉性,维护正常的生产工作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一、奖励
  
  对于有下列表现行为之一的员工给予奖励:
  
  1、认真贯彻学习集团公司关于应急救援管理工作的规定和我矿应急救援管理规定,表现积极的职工。
  
  2、在消除事故隐患或者事故抢险中有功的人员。
  
  3、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使国家和人民利益免受重大损失的。
  
  4、其它应当给予奖励的。
  
  二、处罚
  
  对于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员工,应当给予行政处分或经济处罚:
  
  1、严重违反我矿应急救援管理规定的。
  
  2、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的。
  
  3、玩忽职守,违反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规程,或者违章指挥,造成事故使人民生命、财产遭受损失的。
  
  4、发生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故意破坏事故现场,及对事故调查隐瞒实情或串通提供伪证,情节严重的。
  
  5、对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者进行打击报复的。员工有上述行为,情节严重,触犯刑律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井下“紧急避险系统”管理制度
  
  为规范和促进煤矿井下紧急避险系统的建设、完善和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一、煤矿井下紧急避险系统是在井下发生紧急情况下,为遇险人员安全避险提供生命保障的设施、设备、措施组成的有机整体。紧急避险系统建设包括为入井人员提供自救器、建设井下紧急避险设施、合理设置避灾路线、科学制定应急预案等。
  
  二、紧急避险设施的建设应综合考虑所服务区域的特征和巷道布置、可能发生的灾害类型及特点、人员分布等因素,以满足突发紧急情况下所服务区域人员紧急避险需要为原则。优先采用避难硐室,也可采用避难硐室与可移动式救生舱有机结合的方式。
  
  三、井下紧急避险系统应与矿井安全监测监控、人员定位、压风自救、供水施救、通信联络等系统有机联系,形成井下整体安全避险系统。矿井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应对紧急避险设施的环境参数进行监测。矿井人员定位系统应能实时监测井下人员分布和进出紧急避险设施的情况。矿井压风自救系统应能为紧急避险设施供给足量压气。矿井供水施救系统应能在紧急情况下为避险人员供水,并为在紧急情况下输送液态营养物质创造条件。矿井通信联络系统应延伸至井下紧急避险设施,紧急避险设施内应设置直通矿调度室的电话。
  
  四、紧急避险系统应随井下采掘系统的变化及时调整和补充完善,包括紧急避险设施、配套系统、避灾路线和应急预案等。
  
  五、永久避难硐室应按设计的额定避险人数配备供氧和有害气体去除设施、食品和饮用水,以及自救器、急救箱、照明、工具箱、灭火器、人体排泄物收集处理装置等辅助设施,备用系数不低于20%的。
  
  六、临时避难硐室应按设计的额定避险人数配备供氧和有害气体去除设施、食品和饮用水以及自救器、急救箱、照明、工具箱、灭火器、人体排泄物收集处理装置等辅助设施,备用系数不小于10%。
  
  七、维护与管理
  
  1、煤矿企业应指派专门机构和人员对紧急避险系统进行维护和管理,保证其始终处于正常待用状态。
  
  2、紧急避险设施应有简明、易懂的使用说明,指导避险矿工正确使用。
  
  3、应定期对避险设施及配套设备进行维护和检查,并按期更换产品说明书规定需要定期更换的部件及设备。
  
  应保证储存的食品、水、药品等始终处于保质期内,外包装应明确标示保质日期和下次更换时间。
  
  应每3个月对配备的气瓶进行1次余量检查及系统调试,气瓶内压力低于8兆帕时,应及时补气。
  
  应每10天对设备电源(包括备用电源)进行1次检查和测试。
  
  每年对避险设施进行1次系统性的功能测试,包括气密性、电源、供氧、有害气体处理等。
  
  4、经检查发现避险设施不能正常使用时,应及时维护处理。采掘区域的避险设施不能正常使用时,应停止采掘作业。
  
  5、煤矿企业应建立紧急避险设施的技术档案,准确记录紧急避险设施安装、使用、维护、配件配品更换等相关信息。
  
  6、煤矿企业每年应将紧急避险系统建设和运行情况,向县级以上煤矿安全监管部门书面报告一次。
  
  八、培训与应急演练
  
  1、煤矿企业应将正确使用紧急避险设施作为入井人员安全培训的重要内容,确保所有入井人员熟悉井下紧急避险系统,掌握紧急避险设施的使用方法,具备安全避险基本知识。
  
  2、煤矿企业对紧急避险系统进行调整后,应及时对入井人员进行再培训,确保所有入井人员准确掌握紧急避险系统的实际状况。
  
  3、煤矿企业应每年开展一次紧急避险应急演练,建立应急演练档案。
本文链接地址:http://www.oyaya.net/fanwen/view/219818.html

★温馨提示:你可以返回到 规章制度 也可以利用本站页顶的站内搜索功能查找你想要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