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局关于开展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的实施方案
根据管理区党工委、管委会关于全面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的统一部署和市财政局关于开展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的实施方案的总体思想要求。为确保我局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扎实有序开展,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十六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更快更好跨越式发展和构建和谐察北两大主题,从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出发,结合财政工作的实际,以制度创新为手段,以规范财政部门行政权力的行使、增强行政行为透明度、提高行政效率为基本要求,以监督制约为保障,使我局行政权力的决策、执行、规范、为民、公开、透明、高效运行。
二、基本原则
依法实施原则,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进行;全面真实原则,除涉及党和国家秘密、依法受到保护的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外,都如实公开,公开的内容必须真实可信;注重实效原则,从实际出发,通过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切实规范财政部门行政行为,方便社会各界对财政知情办事;便于监督原则,畅通与群众沟通渠道,方便权力机关和群众监督。
三、目标任务
紧紧围绕行政权力的行使,从容易滋生腐败的重要权力部位入手,遵循依法实施、全面真实、注重实效和便于监督的原则,对我局行使的行政权力进行全面清理,编制内容翔实、职责明晰的职权目录,绘制行政权力运行简明清晰、程序完整的流程图,并通过各种形式和载体,动态公开行政权力运行的全过程,使我局行政权力的行使做到决策科学、行为规范、运行公开、结果公正、监督有力,逐步实现依法、规范、公开、便于监督的目的。
四、方法步骤
按照市、管理区《全面开展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实施方案》规定的工作步骤和要求,严格操作。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2006年4月25日前)
2006年4月25日前,成立局行政全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制定《察北管理区关于开展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实施方案》报市局和管理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召开全局行政全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动员大会,进行具体工作安排。
第二阶段,组织实施(2006年4月25日—6月15日)
(一)全面清理。4月30日前,各股室从具体行使职权的机构或岗位入手,根据法定授权依据确定的职责及本部门方案,全面清理现阶段所有行政权力,清理的范围包括行政许可权、非行政许可的审批权、行政处罚权、行政征收权、监督检查权、内部管理区及其他行政权力,逐项列明职权行使依据、主管领导和内部负责机构、人员职责分工、行使权力的职责、办理条件和时限、服务承诺、工作纪律和责任追究等,各股室的清理结果要报局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定。
(二)编制职权目录。5月10日前,各股室在全面清理的基础上,编制职权目录。按照行政权力的类别编制,应载明:1、职权名称。所行使职权的名称,必须依据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表述,作到准确规范。2、职权来源依据。职权依据必须具有法定效力,要使用文件全称,并列出具体条款和内容,要按照法定效力的高低进行排列。3、公开的要求。明确公开的形式、范围、时间等。4、对于不能公开或暂时不能公开的职权要列出目录,提供依据,说明理由,报局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制作流程图。5月20日前,按照编制的行政职权目录,遵循规范程序、提高效率、简明清晰、方便办事的原则,制定各项行政权力运行全过程的流程图。流程图应载明:1、行政权力的条件,既依照职权主动行使职权或依据当事人申请形式职权依据;2、承办单位,既行使行政职权各个环节的股室;3、运行程序及相关接口,既工作流程及流程中与相关岗位的衔接点;4、办理时限,既完成某一步骤动作的时间限制;5、监督制约环节,既内部监督机构和外部监督渠道及联系方式;6、相对人的权力,既行政管理相对人依法享有的要求说明理由、陈述、申辩、申请听证等权利;7、投诉举报途径和方式,既行政管理相对人表达诉求的渠道和方法等。同时应在重要部位和环节相应注明公开的范围、范围和时限。流程图发生变更时,必须在20个工作日内按程序修订公布。
(四)审定备案。6月15日前,局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后由领导小组审定并报市局领导小组和管理区领导小组备案。
第三阶段,深化提高(2006年6月15日—12月)
(一)2006年6月15日后,进行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运行。
1、公开的范围。公开的范围要与行政权力行使涉及的范围相一致。凡应让局领导班子知情的,要在局领导班子中公开;应在股室内部公开,应让机关全体知情的,要在机关公开;应当让全社会知情的,要及时向社会公开。我局重点公开社会公众关注的重点部位,主要包括:资金审批、拨付,各类行政许可和审批、行政事业性收费、行政处罚等;在局内部事物方面的重点是:人员录用、调动、任免、奖惩、财务支配等。不仅要公开权力目录,而且要公布权力运行主要环节,执行决策、执行、结果等。
2、公开时间:公开的时间要与公开的内容相一致。凡具有相对稳定性或经常性的权力,要长期的公开;凡阶段性或临时性的,要随时公开。
3、公开形式。利用电视广播、制作宣传栏、业务咨询电话、工作简报等形式,把需要公开的行政权力的职权目录、工作流程图等向社会和服务对象公开。
(二)实行权力运行情况定期报告制度。各股室公布职权目录和流程图后,要严格按照流程图确定的程序形式职权,及时提携〈重要行政权力动态运行情况登记表〉,建立权力行使过程各环节的情况记录,报局领导小组办公室复核后公开。
(三)2006年8月1日至10月31日,建立健全完善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的各项规章制度,并研究制定长效机制。
(四)2006年11月1日后,总结工作,接受市局和管理区领导小组的办公室的检查考核。
五、具体措施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局全面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局长王海军任组长,局领导班子成员副局长宁爱平、高进忠任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任小组成员。下设办公室(在财政局办公室)。
2、突出工作重点。认真负责搞好行政权力的全面清理工作,按照统一要求和部署,一是搞好行政权力的全面清理,编制行政权力目录和流程图,二是根据审核批准的行政权力事项,搞好公开运行工作,做到全面、稳妥、规范。
3、强化监督。一是建立受理行政投诉制度,在局内部和管理区纪检委设立热线,具体负责受理群众举报;建立责任追究制度,查处违法行为,纠正违规行为。
4、统筹兼顾,整体推进。推进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要与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相结合,与全面推进行政实施纲要相结合,与机关效能建设和民主评议工作相结合,与机关效能建设和民主评议工作相结合,与创建“六型”机关相结合,同部署、同推进、同检查、同考核、齐抓共管,整体推进,确保取得实效。
5、加强沟通,及时反馈。各股室要确定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的固定联系人,加强工作联系、交流与沟通,对于工作中发现的问题以及工作意见、建议等及时向局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局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建立信息反馈制度,及时反映工作动态,交流经验、发现和解决问题。
《财政局关于开展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的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