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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土族婚礼中的“哇日瓦”与“纳什信”及其他



  青海土族婚礼中的“哇日瓦”与“纳什信”及其他
  
  作者/鲁占奎
  
  在青海高原,祁连山下,河湟谷地,有个彩虹般的民族,这个民族的妇女们都身着华丽的七彩袖,一种绣花小领斜襟长衫。两袖由红、黄、橙、蓝、白、绿、黑七色彩布圈做成,鲜艳夺目,美观大方,人称七彩袖,土旗语称作“秀苏”,俗称“花袖衫”。从袖子最底层数起第一道为黑色,象征土地;第二道绿色,象征青苗青草;第三道黄色,象征麦垛;第四道白色,象征甘露;第五道蓝色,象征蓝天;第六道橙色,象征金色的光芒;第七道红色,象征太阳,因而被一些文人学者称之大“彩虹民族”!它是青海省独有的少数民族一土族。
  
  土族是我国世居青每高原最古老的少数民族之一,经过近几百年来的社会变迁和民族融合,土族先祖从一个从事畜牧业为主的草原马背民族,逐渐演变为以半农半牧到现在以纯农耕为主的民族。在漫长的历史岁月中,他们慢慢从高山草甸走向平川,走向谷地,走进适于农耕生活的黄河和湟水流域,并长期定居下来,成为我国56个民族中的一员,在吸收汉族等其他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基础上,创造了独具特色的土族文化,土族婚礼文化,堪称是一部反映土族传统文化的活化石,集中体现了土族人民在天文、地理、神话、宗教,文学等方方面面的知识,婚礼自始至终在歌舞中进行,可以说是一部土族远古文化保留最完整的歌舞史诗,被列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严名录,具有很高的科研和学术价值。
  
  有趣的是,笔者每次到外地出差或参加国内一些重要文化艺术活动,与会人员(包括一些外地朋友)谈到土族,自然而然将“土族”和“土家族”混为一谈,以为土族就是土家族。在这里,笔者有必要说明的是,“土族”与“土家族”是有着完全不同宗教信仰和民族习俗的两个少数民族。“土族”主要聚居在青海高原河湟流域的互助、大通、民和、同仁和其他一些地方,属阿尔泰语种蒙古语系,有本民族语言而无文字。新中国成立后土族学者根据汉语拼音字母创制了新的土文,只在互助县官方的民族语言研究部门(局部地方)使用,可惜没有完全推广开来;而“土家族”则主要聚居在云贯高原东端余脉的大娄山、武陵山及大巴山方圆10万余平方公里区域,分布于湘、鄂、黔、渝毗连的武陵山区。汉族人大量迁入后,“土家”作为族称开始出现。土家族人自称为“毕兹卡”,意思是“本地人”。通用语言为土家语和汉语。这两个少数民族虽相距千里之外,但在中华大文化背景下共同受中原汉文化影响,在某些文化方面有着相似共同之处,然而它们作为一个古老的少数民族,都有着各自不同的文化底蕴和本民族独具特色的民族民间文化,表现在各自的婚礼习俗上也完全不同,有着各自不同的约定俗称的婚礼习俗。
  
  近年来,笔者从一些有关研究土族民族文化的书籍,和一些收集、整理、研究出版的有关论述土族的书籍中看到,几乎所有记载土族婚礼的书籍,甚至一些舞台艺术作品,如原青海省民族歌舞剧团上世纪70年代创作演出的土族舞蹈《迎亲》等,都千篇一律,将土族婚礼中的“纳什信”当作媒人,这是一种错误的提法。过去,也许一些研究土族文化的汉族专家,由于彼此间存在的语言差异性,导致在一些土族语的翻译上有偏离事实和曲解的可能,加之在土族本民族人中因长期缺少这方面的研究人员(过去土族人普遍不太重视学汉文)。新中国成立以后,更确切地说是改革开放以来,土族人才开始重视起对汉语的学习。如今,虽然在土族本民族中出现了许多在研究本民族文化方面造诣很深的专家学者,但似乎都忽略了这个一直以来存在的问题,因而这种提法在一些文献记载中似乎名正言顺地一直延续下来。作为土族人民中的一员,笔者在此有必要加以纠正,减望引起有关专家学者在研究土族及其他少数民族文化时应注意类似的问题,是为撰写本文的初衷。
  
  其实,在土族婚礼中“纳什信”,意为“玩耍的人”,婚礼中扮演的仅仅是“迎亲使者”的角色,而真正的媒人土族语称为“哇日瓦”,意为“亲戚”,这里可译为“做亲戚的人”。笔者从小出生在青海省互助土族自治县五十乡奎浪村一个叫西米的土族小山村。西米村坐落在被称为“湟水之北诸寺之母的佑宁寺”附近,一座土语叫“赤列山”的海拔约3000米左有的龙王山下,即祁连山、大坂山余脉。长期以来,这个小山村由于深居深山,交通不便,信息闭塞等种种原因,在民族民间文化等诸多方面基本上与外界“老死不相往来”,因而土族的一些传统、原始的民情风俗,在这里有了得以一直一尘不染地保留下来的机缘。以致到现今,村庄里五十岁以上的老人,几乎都不会说汉语。
  
  但与其相反,互助土族自治县的一些土族风情园,大都集中在邻近县城的土族聚集的村庄,诸如互助小庄、东沟、姚马等地处处都有土族风情园。如今这些土族风情园的牌子已经在县内外、省内外炒得沸沸扬扬。人们一说起土族风情园,自然就会想到彩虹的故乡——互助土族自治县。这些土族风情园都与县府威远镇相邻。受外界影响较大,在这个多元开放的时代接受外来文化较快。自上世纪90年代以来,特别是近几年来家家搞乡村农家乐火了起来。虽然多年来它们为宣传和推介土族文化起到了不可替代的积极作用,这是值得肯定的。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却也和其他所有省内外民族风情园一样,几乎都是为了一种纯商业利益或者说是为了一种急功近利的商业需求,将原本一些民族的最原始、最传统的东西逐步汉化了,甚至舍弃了,没有更多、更好地将民族传统文化挖掘、保留和弘扬。比如,互助县临近的一些土族民族风情园里,极具土族婚礼象征意义的刺绣和香包等,在风情园刚刚起步时,都由土族妇女亲自一针一线,按传统刺绣方法认真地去做,因而民族色彩浓厚。而今,许是为了一种商业盈利的需要,有的风情园将表演婚礼节目时需要的香包直接用机器代劳或直接到市场去批发,这种香包既廉价又省事,孰不知却失去了原有的民族风格,进而这一理念也直接冲击了民族的其他文化方面,取而代之的就是更为便捷、更为灵活的“文化创造”——即将现今流行的音乐、舞蹈及其他一些东西,没有选择性地一股脑儿全部引进吸收,将土族真正的传统文化抛弃或拼凑,甚至将有些传统代表性的土族文化用汉族文化歪曲演绎。诚然,一个民族的传统文化有精华与糟粕之分,我们丢弃或改变民族传统文化的一些糟粕或民族劣习,是无可厚非的,但对民族传统文化的精华进行异化或舍弃,这不仅不是对传统文化的创造与革新,恰恰相反是一种对传统文化的糟蹋,是一种对传统文化极不负责任的态度。因而,在各地以旅游业为日的的风情园里,已基本看不到民族文化的原始痕迹了,也看不到保留完整的民族风情习俗了,只象征性地看到一些穿着民族服饰的经营者与表演者,仅此而已。全国其他各地的民族风情园,也同样如此。他们在推广、宣传民族文化的同时,却在无形中将传统的民族的代表性的传统文化埋葬了。
  
  从民俗学、民族学及人类学的角度来看,我们也清楚地看到土族民情风俗,给外界的印象基本上是:土族的文化似乎很简单、很单纯,更多的是以一种民族文化的兼容性和多元化存在,由于种种原因本民族文化已基本丧失殆尽,土族传统的代表性传统文化除了“轮子秋”和“安召”舞等以外,大多都是接受的外来民族文化,不是现今流行的通俗歌曲,就是蒙古族歌曲,或就是藏族舞蹈……似乎本民族再无其他传统文化可言了……尤其,一些土族风情园里的土族婚礼与纯土族村落相比汉化了不少,甚至已经变异,与土族传统的婚礼习俗出入很大、反差也很大。比如,一些风情园表演的土族婚礼节目,以及有些邻近县城的土族村庄,新娘出嫁时头上都戴上了红盖头。其实,真正的土族婚礼中,土族新娘头上不戴红盖头的,而是用自己七彩袖的长袖捂住嘴巴和脸部,用头戴的虎皮翻毛大帽子遮着额部,只露出两只水汪汪的大眼睛。新娘头戴红盖头是汉族婚礼的习俗,这是纯粹为了迎合大众口味,为了商业利益和旅游业的需要,我们完全可以理解,也应另当别论。笔者在此并不是对土族民族风情园指三道四,声讨和指责,只是看到更多的民族文化在这里消失,感到一丝丝的悲伤。何况这一现象是全国各省区共同存在的问题,也许这是一种发展趋势,但本着对民族传统文化的负责与保护,怎样在既带动本地旅游业吸收外来先进文化的同时,更好地保护和弘扬本民族最具代表性的传统文化,是当下摆在我们文化工作者面前一个非常现实而紧迫的任务。
  
  三
  
  笔者生于土族长于土族,从小耳闻目睹、甚至参加过土族村庄里很多的民族文化活动以及民间宗教活动,可以说是伴随着或者说是沐浴着土族传统文化长大的,对土族民族民间文化具有深刻的了解和体会。因此,在这里斗胆将土族地区在发展中日益出现的问题和在研究土族婚礼中一直以来存在的错误观点加以改正,望得到有关研究土族文化人士的理解。
  
  我们知道,土族是生活在青藏高原上一个较为古老的民族,和撒拉族一样是青海独有的少数民族之一。史学界一致肯定的观点(笔者也坚持此观点)以为,其祖先吐谷浑是从辽东半岛一路征程,来到青海湖边生活达三百五十多年的鲜卑民族。我省考古学家许新国及文化学者程起骏等一些人也认为,青海海西都兰县的古墓群应是吐谷浑墓群,可以看出吐谷浑对当时社会的重大影响,对促进中外文化交流做出了极大贡献,以及对世居青海高原的土族和其他少数民族的研究价值和所产生的深远影响。吐谷浑在以后的发展和消亡中受到周边汉、藏、蒙古等民族的影响,并在保留本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基础上,吸收他们民族文化的精髓,慢慢演变为现在的土族。因而,土族具有悠久的多元民族文化特性,也保留有很多古朴、传统的古民族民情民风。如,土族的“跳biang biang”等,“biang biang”土族语称“波”也叫“波都拉”,以笔者理解“波”就是对这样祭祀舞蹈的土语称谓,“都拉”土语则是“跳”、“玩”之意。“波都拉”是当地最为盛大的民间传统宗教节日之一。据史料记载,从明万历八年开始一直延续至今,已有400多年的历史。因法师跳神时手持单面扇形羊皮鼓,边舞边用木棍敲击鼓面,其声为“(口字旁的邦)邦邦”作响,汉族人又称之为“邦邦会”。笔者在很小的时候每到农历二月二“波都拉”开始的日子,我们一些小孩们就纷纷跑去观看其神秘盛大的活动场面。父辈们总是用很诡异的眼神告诫我们,不要硬往前面去挤,小心黑衣法师的鼓声勾走你的魂魄等等的话。“波”带有很明显的东北鲜卑萨满教的遗存,如今在互助土族较为聚集的东沟乡姚马村、五十乡柳家村等土族较为聚集的地区,每到农历二月二、四月八都有“跳biang biang”的习惯。
  
  而今进入大众视野中的所谓“土族安召纳顿节”是近十几年来才兴起的一种给予新内容的活动。“安召”土族语叫“仟交日”,意为“跳动”、“扭摆”。“安召”一词最初是一些热衷于研究土族民间文学的当代学者,自以为是地把土族“安召索罗罗”舞蹈中的“安召”首音,强加到土族所有的舞蹈中笼统称之为“安召”了。其实“安召”是一种“圆圈”舞蹈形式,而不是指节日,土族语并没有实际意思,藏语意为“一边转圈一边跳舞”,可以看出互助土族深受藏文化影响极深。土族“安召”舞主要流行于今天青海省互助土族自治县的东沟、丹麻、五十等一带,是土族人歌颂人畜两旺,五谷丰登,祝愿吉祥如意的一种无伴奏圆圈歌舞。古时作为游牧民族的互助土族人在战胜敌人、狩猎归来等时,围着毡帐或夜幕下的篝火,把酒起舞的祭祀舞蹈,之后渐渐演变成现在以圆舞曲和圆形队伍为基本特征的舞蹈形式;而“纳顿”土族意虽为“玩耍之意”,但它的确是一种类似于节日的重大民间活动,而不是单纯的舞蹈,其活动分很多程序,也有很多不同种类的民间舞蹈等参与其中。“纳顿”历史悠久,源远流长,是群众自发组织起来的一种大型民间庆祝、娱乐、祭祀活动,主要流传于青海省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三川土族地区。“纳顿”是土语“玩耍”的音译,和蒙古族的“那达慕”含义一样,意为“娱乐”。每年从农历七月十二日开始,一直持续到农历九月十五日,历时近2个月,所以有人称“纳顿节”是“世界上最长的狂欢节”。我们从“纳顿节”中的傩舞表演《三将》、《五将》等看出,“纳顿”既保留有萨满文化的痕迹,同时又深受汉文化影响。因此,“安召”和“纳顿”是两个完全不同性质、不同概念的文化现象,前者是受藏文化影响较深的一种舞蹈,后者是受汉文化影响较深的一种民间活动(节日)。1992年青海土族研究会成立后,为促进社会和谐和民族团结,推进互助、民和、大通等土族地区社会经济、文化的发展,便提出了每年盛夏举行“土族安召纳顿节”的倡议,时至今日“土族安召纳顿节”已举行了十一届,已成为土族地区的一个盛大节日。“安召”作为一种娱乐性的舞蹈,在土族婚礼中必不可少。这些传统文化、民间风俗和民族习惯一直以来贯穿于土族社会整个的生产和生活之中,特别在土族的婚礼中表现得尤为突出,体现得更为淋漓尽致。如,居住在互助县五十乡地区的在新娘哭嫁启程时,长辈用绑有哈达或丝绸的箭牌(俗称神箭或保护神),碰其头部,以示吉祥,不难看出这是一种原始的自然或祖先崇拜,带有很明显的萨满教的痕迹。
  
  现今国家高度重视民族传统文化,土族婚礼也已被列为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而土族作为一个古老的边远少数民族,其很多民族的东西都与非遗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在这个多元开放的时代,在传承好本民族语言、服饰,以及民族习俗,保护和发扬好民族独有的传统文化,是一个民族生死存亡的关键,更是文化工作者义不容辞的职责和使命。
  
  四
  
  土族人结婚基本上由说亲、定亲、迎亲(送亲)和婚礼四个程序组成。土族婚礼中的唱词,一般都用藏语演唱,也有部分是用纯土语演唱,从这点我们不难看出,土族先祖吐谷浑在青立国三百五十年间与西域各国的经济、文化往来日益频繁,后又被吐蕃灭亡后的漫长岁月中,在逐渐形成土族并发展的过程中受藏文化影响较深。由于当时的吐蕃实行政教合一的统治政策,青海又是藏传佛教的重要传播区。早在东汉末年,青海东部湟水河谷地区已有僧人活动,并建有佛塔。随着吐蕃势力东渐,佛教由内地和吐蕃两个渠道不断传人青海。公元11世纪后,藏传佛教进入空前的活跃时期,青海成为藏传佛教再度弘传的重要基地。因而土族全民信仰藏传佛教,深受藏文化影响也就不难理解了。在土族中受藏传佛教影响痕迹尤为明显的当属婚礼了,如:土族新娘哭嫁起程时,父亲用“淮尔恰”(藏文经书),碰其头部,以示吉祥,这是一种典型的对藏传佛教经书至高无上的尊崇。
  
  过去土族男女结婚承袭的全是包办婚姻,现在某些土族集聚的较为偏僻的村庄还依然存在,一切受命于父母,基本上是先结婚后谈恋爱。1日时,一些只生有女孩的土族人家,父母从众多的姑娘中选择其中一位,等她长到十七、八岁谈婚论嫁的年龄时,为其从旁系亲属中选择一名男子招赘入门;而在一些更为偏僻的脑山地区,还流行一种很特别的“戴天头”的婚俗。“戴天头”顾名思义“为天神而改头”,就是在没有生男孩的家庭,不管家里生有几个女孩,父母选择其中一位姑娘待成人后,邀请村里德高望重的长辈老人为其举行“戴天头”仪式,将姑娘的发型改为已婚妇女的头饰,改发后意味着姑娘已经是妇女了,但她既不出嫁也不招赘女婿,一生待在娘家,因而她生的孩子只知其母不知其父,这大概是远古母系社会母权至高无上习俗的一种遗存,也是一种犹如汉族“河伯娶妻”类似的传统迷信的婚姻劣俗。可喜的是,进入上世纪七八十年代以后,这一婚姻习俗随着社会的进步和时代的发展,以及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即便是最落后的土族村庄再也见不到这一婚俗了,它已从土族的社会生活中彻底消声匿迹了。
  
  古人云:“天上无云不成雨,地上无媒不成婚”,这是土族人结婚的写照。土族男子长到十八九岁时,父母便托付一位德高望重的人为其说媒,这便是说亲,因此土族婚礼中“哇日瓦”(媒人),在土族男女结婚时起着不可替代的重要角色。从说亲、定亲、迎亲(送亲)到婚礼,“哇日瓦”便一直奔忙于男、女方家之间。为了能使男方家少出点彩礼,“哇日瓦”靠三寸不烂之舌,不厌其烦到女方家求情、下话。婚亲是否成功,全看“哇日瓦”的能耐。土族婚礼中“哇日瓦”地位很高,普遍受到人们的尊重,尤其在迎亲和婚礼当天更受到极高的礼遇。土族男女除非私奔,不然结婚绝对少不了“哇日瓦”;而作为迎亲使者的“纳什信”只有在迎亲和婚礼中出现,但也不是绝对的。在婚礼中“纳什信”可有可无(根据女方家的需求而定),如女方家要举行一个体面的、热闹的婚礼就需要有“纳什信”,一般少则一人,多则有四人,即男方家从自家的亲朋好友中推选一名或二名或三四名能歌善舞者担任“纳什信”,因此能歌善舞是选择“纳什信”的必需条件。如女方家对婚礼不太讲究,则婚礼中不需要有“纳什信”,但为了一个折中的说法和理由,需有一位象征性的人物——“牵马且(即为新娘“牵马的人”,土族语称为“牵马且”)”,这人一般由新郎的弟弟或由新郎自己亲自担任。如女方家不太讲究体面,则婚礼中就根本不需要“纳什信”,也不需要“牵马且”,由“哇日瓦”一人代替“纳什信”或“牵马且”的职责,一切从简了,这并不影响婚礼的举行,只是淡化了婚礼的热闹气氛而已。
  
  土族婚礼中,婚礼这天是“哇日瓦”最为风光的时刻,也是“哇日瓦”最能体现身价的时刻。婚礼的前一天晚上,等到日落西山时,迎亲的“哇日瓦”身着打了绸缎或条纹外边的皮袄,头戴虎皮帽,和头戴白毡帽,身穿白褐褂(不勒腰带)的“纳什信”,从男方家出发,一路高歌,来到女方家(进门时女方家的姑娘用柏树枝沾上水,向纳什信抛三下,以示吉祥,而今却发展成一种娱乐性很强的戏弄了,被女方姑娘直接用桶泼水戏弄),献上男方家的彩礼之后,“哇日瓦”便坐在热炕上喝酒猜拳、唱曲(或休息)直到天亮。而“纳什信”则投入到真正的工作之中,被姑娘们一次又一次拉到院中,对歌跳“安召舞”,一直折腾到半夜(这个时间,一般要请当地的巫师或寺院阿卡根据新娘新郎的属相卜算或查经书,这是受萨满教和藏传佛教影响),为新娘举行改发仪式。第二天东方出现鱼肚白时(这个时间也是按新娘新郎的属相卜算的,同前),“纳什信”便唱着歌引领新娘哭嫁启程,等到大门口时,“纳什信”便逃之天天,早早跑到新郎家,脱了白褐褂和白毡帽,成为普通人中的一员,到这时“纳什信”“玩耍取悦”的使命便彻底完成。而“哇日瓦”从新娘哭嫁启程开始,便加入到送亲队伍中,浩浩荡荡向新郎家走来。到了新郎家,“冠戴”新郎、新娘,为新郎的亲朋好友献礼献哈达“摆针线”等婚礼上的一切重要工作,都由“哇日瓦”来主持完成,可见“哇日瓦”在土族婚礼中的重要性。
  
  因此,在土族婚礼中“哇日瓦”与“纳什信”是两个完全不同的人物,“哇日瓦”作为土族婚礼中的媒人,是不可缺少的重要人物,是推进婚礼成功的必要人物;“纳什信”代表“迎亲使者”,只起着活跃婚礼热闹气氛的角色,可有可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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