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动员会上的讲话
在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动员会上的讲话
同志们:
在全党深入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是党的十八大做出的一项战略部署,是学习贯彻落实十八大精神的重大举措,是全面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的重要抓手,是有序实现十八大确定的奋斗目标和工作任务的坚强保证。就此,笔者从理论层面和实践层面思考,认为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明确总体要求是基础,明确基本原则是根本,明确分批实施是关键,明确工作步骤是核心,明确组织领导是保障。
明确总体要求是基础。一是推动科学发展。就是要求基层党组织认真履行职责,进一步切实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本地区科学发展规划、思路、举措;党员进一步践行科学发展观,以模范行动影响和带领广大群众努力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二是促进社会和谐。就是要求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及时了解群众思想动态,主动排查矛盾纠纷,做好化解工作。三是服务人民群众。就是要求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充分尊重群众,紧紧依靠群众,认真倾听群众呼声,及时反映群众意愿,主动关心群众疾苦,帮助群众解决生产生活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多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四是加强基层组织。就是要求基层党组织优化组织设置,扩大组织覆盖,创新活动方式,积极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增强党员队伍的生机活力,造就高素质的基层党组织带头人队伍,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通过基层党组织建设,带动其他各类基层组织建设。五是提高党员素质。党员践行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坚定性进一步增强,对新时期提高执政能力、保持先进性和纯洁性的要求进一步明确,理想信念进一步坚定,宗旨意识进一步加强,创先争优能力进一步提升,先锋模范作用进一步发挥。
明确基本原则是根本。一是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务求实效。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精神,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发展。把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与推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紧密结合起来,与推动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事业发展紧密结合起来,不搞形式主义,不做表面文章,切实做到教育活动与推动工作两不误、两促进。二是坚持正面教育为主,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树立和宣传先进典型,弘扬正气。引导党员增强教育实践活动的自觉性,主动查找和切实解决自身存在的问题,同时互相帮助,共同进步。开展主题实践活动,为党员加强党性锻炼、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创造条件。三是发扬党内民主,走群众路线。尊重党员的民主权利,调动党员参加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积极性。坚持一切为了群众、为了群众一切,树立群众观念,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坚持从群众来、到群众中去,广泛听取群众意见,自觉接受群众的评议和监督。四是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发扬表率作用。从中央到地方的各级党员领导干部都要以普通党员的身份参加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带头参加教育实践活动,带头查找问题,带头制定和落实整改措施。党员领导干部尤其要认真解决党性观念、廉洁从政、求真务实、联系群众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党员领导干部还要认真负责地抓好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五是坚持区别情况,分类指导。根据党政机关、城市基层和农村等各方面党员的不同情况,有针对性地提出提高执政能力和保持先进性、纯洁性的具体要求,确定各自的重点教育实践内容和重点解决的问题。对新经济和社会组织中、流动人员中的党员、下岗失业中的党员和离退休职工中的党员等,可在坚持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基本要求的前提下,采取切合实际的方式方法,开展有效的教育活动。
明确分批实施是关键。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分三批进行,每批半年左右时间。第一批:县及县以上党政机关和部分企事业单位。对象包括中央和地方各级党政机关,全国和地方各级人大、政协机关,各级法院、检察院和人民团体,中央金融机关总部机关,中央、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中央直属机关、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和地方各级机关管理的部分事业单位,部分中央企业的总部机关,铁道部所属铁路局、铁路分局机关。第二批:城市基层和乡镇机关。对象包括街道社区和社会团体、社会中介组织,中央金融机构的省级分支机构、派出机构和市、县分支机构及其营业网点,部署和地方所属高等院校、中等专业学校、城市中小学校,尚未参加第一批集中教育活动的中央企业及其他企事业单位,乡镇机关及其直属单位、县(市、区)派出驻乡镇的基层单位。第三批:农村和部分党政机关,时间为半年左右。对象包括党的组织关系在乡镇、村的企业事业单位,农村中小学校等,承担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组织和指导工作的中央和地方有关机关、部门。
明确工作步骤是核心。一是教育动员。主要抓好思想发动、集中培训、学习讨论三个环节。开展走访活动,结合实际,上好党课,运用集中学习、分散学习、专题辅导、典型引导、送教上门、结对帮学、邮寄资料等多种方式推动学习教育活动。二是分析评议。主要抓好开展征求意见和谈心活动、撰写党性分析材料、开好专题民主生活会、认真搞好评议四个环节。三是整改提高。主要抓好制定整改方案、认真进行整改、公布整改情况、建立长效机制四个环节。首先是制定整改方案环节。制定整改方案要做到“四个围绕”的总体要求,围绕“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着力解决群众观念问题,围绕“科学发展、改善民生”着力解决永续发展问题,围绕“惜岗敬业、创先争优”着力解决服务群众问题,围绕“作风转变、清正廉洁”着力解决廉政从政问题,党员根据查摆出来的问题、党支部群众意见,制定个人整改措施,基层党组织和领导机关抓住普遍性问题、倾向性问题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重点,分解整改任务,落实整改责任,及时通报情况,接受群众监督。其次是认真进行整改环节。具备整改条件的马上整改,努力能够解决的限期整改,一时解决不了的逐步整改,需要综合治理的联合整改,事关群众利益的长期整改。再次是公布整改情况环节。公布整改情况,听取群众意见,接受社会监督。第四是建立长效机制环节。根据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实际,建立各项长效机制,拓展和巩固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如建立联帮责任机制,排解民生困难、扶贫帮困、产业开发、上学就医、公平就业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建立群众工作机制,解决社会治安、群众上访、机关办事等群众反映突出的难点问题;建立便民服务机制,破解庸懒散奢、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群众反映较大的焦点问题;建立反腐惩防机制,遏制铺张浪费、生活奢侈、贪污腐败等群众反映激烈的重点问题;建立党建责任机制,突破组织功能虚化、党员能力弱化、民企党建淡化等群众反映集中的基点问题。
明确组织领导是保障。一是建立领导责任制。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领导关系,原则上按照党组织隶属关系确定。党的组织关系在地方的中央所属企事业单位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由地方党委领导,上级主管部门协助配合。各地区各部门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落实领导和指导责任。对那些软弱涣散、不能领导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基层党组织,要先进行整顿,在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二是建立党员领导干部联系点制度。各级党员领导干部都要根据不同批次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特点,结合各自分工确定联系点。通过深入联系点调查研究、督促检查、具体指导,使联系点成为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示范点。要帮助联系点找出工作差距,理清发展思路,解决实际问题。三是建立督查制度。在第一批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时,中央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要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央直属机关、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及中央和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中央金融机关、部分中央企业派出督导组,各地区各部门也要向所属地方和单位派出督导组。在第二批和第三批开展时,中央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要向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有关部门派出巡回检查组,各地区各部门也要向所属地方和单位派出督导组或巡回检查组。督导组和巡回检查组通过各种有效方式,了解所去地方和单位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情况,提出建议,督促解决问题,防止形式主义,防止走过场。四是建立群众监督评价制度。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情况要及时向群众公布,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充分吸收群众参与,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在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结束前,采取群众代表评议和在群众中随机抽样调查等形式,由上级党组织对下一级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进行群众满意度测评。多数群众不满意的,必须及时“补课”。各级党组织要在坚持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基本要求的前提下,结合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实际,积极探索,大胆创新,运用行之有效的活动方式和载体,丰富活动内容,强化活动效果,使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充分体现时代性和创造性。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结束后,从地方到中央,自下而上要表彰一批优秀共产党员和先进基层党组织。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