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环境卫生整洁行动考评方案
农村环境卫生整洁行动考评方案
根据省市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考核评估方案,巩固2012年农村环境卫生整洁行动成果,全面推进我镇环境卫生整洁行动深入开展,全面提升我镇环境卫生管理水平,努力创造整洁、舒适、健康的居住环境,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和健康水平,根据《2013年隆回县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考评方案》,特制定本考评方案。
一、考核对象
五个工作片、55个村(居)、镇属各部门单位。
二、考核内容
(一)镇机关和村级卫生
主次街道卫生:无积存暴露垃圾,无乱堆乱放乱搭,无坑洼积水,有密闭垃圾收集设施,有适量的果皮箱或垃圾桶,无乱贴乱画现象。有宣传标语和宣传栏。
农贸市场管理:功能分区,无占道经营,无积存暴露垃圾,沟渠畅通,厕所卫生,畜禽销售相对集中。
小餐饮店卫生:环境整洁卫生,垃圾密闭收集,有三防设施。
交通秩序:车辆定点停放,交通要道无摆摊设点,行人遵守交通秩序。
小江河沿岸卫生:小江河无漂浮垃圾污物,沿岸无积存暴露垃圾。
镇机关生活垃圾:镇机关设有垃圾填埋场,集中进行无害化处理。
(二)村组、农户卫生
村容环境卫生:道路平整无坑洼,路边田边无垃圾,无敞口露天粪池及臭水沟渠、塘洼,垃圾入池集中收集,辖区范围内溪河、水库、水渠、沙坑无垃圾污物漂浮,水边岸边无倾倒丢弃垃圾,无占道堆物、晒谷、阻碍交通。有宣传标语和宣传栏。
农户卫生:房前屋后无垃圾,室外有垃圾桶(箱),无乱泼乱倒现象,杂物、柴草、生产用具摆放整齐,排水沟畅通无臭,家禽牲畜圈养,厕所卫生,无露天粪坑。
三、考核评估方法
(一)镇“行动”领导小组将组织对各村(居)、镇属部门单位、重点路段环境卫生整洁行动进行定期考评,年内不少于2次,采取暗访形式进行,对扣分点进行拍照编号记录。每次评选结果予以通报。
(二)镇将按县检查方法,对镇属各部门、55个村(居)、重点路段分半年、年终两次检查评比。半年检查对行动慢、效果差、排名靠后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年终将两次检查的结果进行综合排名,将排名结果及时公布。
(三)奖惩措施
对每次在全镇排名前三名的村(居)委员会、工作片、镇属各有关单位给予通报表彰,并分别奖现金;对排名后三名不符合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要求的乡镇,给予通报批评,并扣减绩效考核分值3、2、1分。
四、工作要求
(一)为保证全镇环境卫生考核评比工作客观公正,考核组成员要严格按照评分标准和考核程序进行检查,不受外界干扰,结论要实事求是。
(二)严格遵守考核纪律,考核评估结果由镇环境卫生整洁行动领导小组审定后统一公布,考核期间不得擅自透露考核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