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届三中全会“改革决定”对教育的直接影响
十八届三中全会“改革决定”对教育的直接影响
1、素质教育将会长期坚持。《决定》中首先强调完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增强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实践能力。显然,素质教育的旗帜将会继续高举。
家长对策:素质教育无论怎么喊,只能是理论的格调,它的教育效果和教学质量都无法用固定的标准去衡量。我们家长要注重自身行为的端正,以期给孩子起到表率作用。但切忌用虚的内容,代替固化的分数指标。只要有学校,就会有考试。让孩子考高分,是万载不变的选择。
2、重点中学和实验班,会被某些政策明令禁止。《决定》中提到:实行公办学校标准化建设和校长教师交流轮岗,不设重点学校重点班,破解择校难题,标本兼治减轻学生课业负担。
家长对策:重点中学可能不会被学校自身所强调,学校也不会公开分实验班,校长和老师会彼此换换学校,支教活动将会增多。但是,只要存在着985与普通本二的区别,在家长意识里就会有重点中学与普通中学的区别。重点班将会以更加巧妙的方式存在。择校难题不会解决。学校越是减轻学生课业负担,家长越会对孩子课业加码。对立志考名牌大学的家长和学生而言,课业负担如果减轻,就意味着前途黯淡。
3、学校自主招生的规模和数量将会扩大,学生选择考学渠道相对增多,但多次考试会弄得人心惶惶,魂不守舍,很折腾人;只要有人为的因素存在,腐败的因素就会增多。
《决定》中提出“探索招生和考试相对分离、学生考试多次选择、学校依法自主招生”,改来改去,容易改乱。最后,无论怎么自主,学生怎么选择,都得按分数来。这么化整为零的考试,更是增加了家长和学生的思想负担。
家长对策:依然坚守高考。无论怎么改,高考依然是社会阶层流动的主要渠道。其他方式,只能是“伴舞”而已。
4、未来几年,会取消文理科,外语的分值肯定会少于语文和数学。
鉴于北京在高考上的示范作用,未来几年,语文分数在高考中的比重肯定增加。如果取消文理科,那么,理科和文科的分数比重,有可能降低。高考有可能考5科,语文、数学、文综、理综、英语。而英语的分数显然不会跟语文和数学并肩。不过,外语想一年多考,对家长和考生是一种折磨,会随之出现一些“并发症”。
家长对策:语文和数学的分数,将是考试中的“大户”,要避免孩子的偏科。考试科目和比重的调整,将会导致一些孩子在学习精力的分配上发生误差。语文学习成为重中之重,从小培养孩子的阅读能力、提高孩子的阅读量,必须从小抓起。
5、未来教育改革的几大困难。
一是素质教育依然会跟应试教育发生冲突。理由:前者解决不了社会阶层流动的公平问题,后者才是“平二代”“贫二代”阶层上升的主要渠道。
二是取消重点中学和重点班、划片招生,很难彻底地落实。理由: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依然会有相当多的学校跟上级部门“藏猫猫”。下级对学校的监管,会因为社会各界对升学率的呼声而有所调整或放松。
三是高考规则的改动,将会带来考生和家长的巨大的心里波动。理由:鉴于高考的公平性压倒一切,高考无论怎么改革,对于绝大多数考生而言,“一考定终身”的局面不会改变。初步的改革,只能慢慢来,甚至只能是换汤不换药。如果自主招生中掺杂不正之风,将会进一步恶化社会风气。
附:《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关于教育的论述
(42)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完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形成爱学习、爱劳动、爱祖国活动的有效形式和长效机制,增强学生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强化体育课和课外锻炼,促进青少年身心健康、体魄强健。改进美育教学,提高学生审美和人文素养。大力促进教育公平,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构建利用信息化手段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的有效机制,逐步缩小区域、城乡、校际差距。统筹城乡义务教育资源均衡配置,实行公办学校标准化建设和校长教师交流轮岗,不设重点学校重点班,破解择校难题,标本兼治减轻学生课业负担。加快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培养高素质劳动者和技能型人才。创新高校人才培养机制,促进高校办出特色争创一流。推进学前教育、特殊教育、继续教育改革发展。
推进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探索招生和考试相对分离、学生考试多次选择、学校依法自主招生、专业机构组织实施、政府宏观管理、社会参与监督的运行机制,从根本上解决一考定终身的弊端。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试行学区制和九年一贯对口招生。推行初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加快推进职业院校分类招考或注册入学。逐步推行普通高校基于统一高考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综合评价多元录取机制。探索全国统考减少科目、不分文理科、外语等科目社会化考试一年多考。试行普通高校、高职院校、成人高校之间学分转换,拓宽终身学习通道。
深入推进管办评分离,扩大省级政府教育统筹权和学校办学自主权,完善学校内部治理结构。强化国家教育督导,委托社会组织开展教育评估监测。健全政府补贴、政府购买服务、助学贷款、基金奖励、捐资激励等制度,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