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习得与学得的差异看英语语法教学的重要性
从习得与学得的差异看英语语法教学的重要性
辽宁省大洼县第三高级中学 张 艳
【摘 要】通过对克拉申习得—学得区别假说的分析,结合我国英语学习者的语言学习环境、年龄特点及母语、第二语言习得与外语学习的差异,表明教师应重新认识加强语法教学的重要性。
【关键词】习得;学得;外语;语言学习环境
二十世纪70、80年代西方国家的第二语言教学理论发生重大变革。自然法派认为,学习语言与语言教学应该折射出母语学习的过程。如果为外语学习者提供像母语那样的环境,学习者就会顺利地掌握第二语言的语法,错误纠正也会自然进行。与此同时,在改革初期中国的外语学习需求猛烈增长,某些专家观察到即使学生学习了几年的外语,仍然无法流利地用所学语言与其国家的人交流,这就是所谓的“哑巴英语”,他们将这种现象归咎于当时课堂上主推的以语法教学为主的英语教学法,根据国外自然法派的理论,他们认为这种传统的方法应该摒弃。他们认为只要在教材中大量出现情景对话、课堂上大量用英语进行教学和交流,以学生为中心、多说多练,为学生创造语言环境,学生凭借模仿便可以掌握并使用英语交流。
多年来的实践表明,这样不考虑实际情况、急功近利的做法所引发的结果并不尽如人意。这几年许多国内外许多学者都已经关注这个问题,他们纷纷发表文章指出这种轻视语法教学的弊端。但由于公众的错误导向和多年来固定模式的养成,语法教学在我国英语教育界并没引发人们足够的关注。
克拉申认为,只有习得才能直接促进第二语言能力的发展,才是人们使用语言时的生产机制;而有意的对语言结构的了解是学得的结果,只能在语言运用中起监控作用,而不能看做语言能力自身的一部分。克拉申在他的另一个与习得—学得区别假说密切相关的输入假说中简化了外语学习的过程,将它等同于儿童母语习得,片面地夸大了输入的作用。他的监检假设认为语言习得能引导我们讲第二语言,并直接关系到我们说话的流利程度;而语言学习只起监检或编辑的作用。
对于这一点,笔者认为恰恰相反,我认为检验功能在外语学习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就像在繁忙的十字路口没有红绿灯或没有监督的交通将成为一个烂摊子。习得派为主的教学法忽视了意识性在学习者认知能力中的作用。学习者在学习外语的潜意识或无意识状态,努力地投入到交际使用的语言,对语言输出监控缺乏认识,虽然在某些情况下,可能会促进语言流畅输出,但在相同的弱化语法的准确性,学习者可能犯同样的错误而自己却不知道,导致这种错误达到是难以纠正的地步。
一、学会区分本地和外国语言学习差异
我们知道,母语是一个人的本民族语言,是我们在婴儿期和幼儿学习的语言。母语能力是“习得”,因为儿童是在天生的交际作用的客观语境下,通过同化和适应来学习语言,他们的语言习得过程和智力成长的过程是一样的。他不需要掌握完整的语言形式,用它来表达自己的想法。“外语”,一般是指本国以外的国家使用的语言,它是不可能与母语一样具有相同或更重要的地位。习得是很难把握的。在非目标语言国家学习另一种语言,大多数的外语学习者是在母语习得后进行外语学习的,他们的目标语言输入后是有限的。他们学到母语的同时,而对周围的事物、社会、生活有了独特的理性思维,形成了思维定势。其情感,认知因素将对学习者产生重大影响。母语负迁移对外语学习的影响不容忽视。要有意识地比较和归纳,以帮助学习者掌握目标语言的系统特定的语法规则,以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二、我们必须弄清楚外语和第二语言之间的差异
戴炜栋先生说:“英语作为外语的教学与英语作为第二语言的教学在许多方面存在质与量的区别。”改革开放以来国内国外语言教学理论对于第二语言习得研究借用大多来自西方国家。事实上,我们的学生学习英语的环境是完全不同的。第二语言习得是指移民到一个新的国家,在当地的语言环境,学习当地的语言。在大量的语言输入的刺激下,通过模仿基本掌握听说一般的交际语言。在中国,学习者在非目的语国家学习母语外的另一种语言,英语是我们的一门外语,多数学习者接触到的只有少量的课堂或课后阅读和听力训练材料,大部分都是经过精心挑选。离开课堂后学生缺少反复刺激的英语学习环境,很难通过听更多的方式来掌握语言的法律。在这种情况下,外语的能力,主要依赖于“学习”。
在我国,即使是在英语教学极大范围普及的今天,由于条件限制,全国各地开设英语课程的情况不一样。即使从小学开始学英语,也已接近语言发展的最佳期的末端。在超过这个年龄段以外,再强调模仿、背诵为主的听说领先的原则,显然已经不适合学生的年龄特点。人到了青春期已无法自动习得某一新的语言。随着年龄的增长,模仿、记忆能力减弱,逻辑思维能力却在增强。而青少年和成年人的特点是他们的智力和抽象思维能力已相当发达,习惯于对新知识进行理性思维,对任何语言现象都想进行精确、细致的分析, 具有探索和归纳各种语法现象的能力。因此我们应该充分利用这种逻辑思维能力,更多地引导学习者对目的语的语言知识进行系统的学习和归纳,找出规律性的东西,以提高语言的准确性。
受西方某些第二语言教学流派,尤其是以克拉申为代表的习得派的影响,我国英语教学从二十世纪80年代以来一直有轻视语法教学的错误。实践已经证明的是,在采集环境条件的情况下,必须有意识地学习,把语言作为一个主题的形式被规则约束系统学习。这种有意识地注意语法规则的理解记忆的大脑潜意识操作提供可理解的语言输入。然后在实践的基础上,理解和强化,使他们能够快速,准确地掌握语言技能。为了引导学习者自觉地运用语言知识,正确地使用一种外国文字。当然,我们应该学习英语作为第二语言教学理论适用的内容。处理学得与习得的关系上,坚持“外语是学会的”,坚持“学得为主,习得为辅。”正像Ellis和Rathbone所认为的那样,语法教学应成为语言教学内容的一部分。无论理论界、教材编写者以及从事大中小学各个年龄层次英语教学的教师和所有英语学习者都应该重新认识它的重要性。
【参考文献】
[1]戴炜栋。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英语教学“一条龙”体系[J].外语教学与研究
[2]何自然。外语是学会的[J].
[3]张正东。外语立体化教学法的原理与模式[M].北京:科学出版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