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县防范和处理邪教工作有关情况的调查
根本措施和治本之策来抓,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并在具体工作中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取得了一些成功的经验和做法。
1、领导重视、机构健全、协调有力是做好防范处理邪教工作的关键。今年以来,我们深刻认识和看待处理“法化功”问题,把这项工作牢牢抓在手上。某县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某某、某某同志换届后一上任,就把处理“×××”问题作为全县一项极其重要的政治任务来抓,多次听取工作汇报,及时就防范和处理“×××”等邪教工作作出指示,要求措施硬、方法活、成效大。县委副书记张某、县委政法委书记韩某、副县长田某亲自研究工作的思路、方法,经常深入到乡村、部门检查督导工作。在我县财政较紧、经济工作任务繁重的情况下,县委、县政府于2001年4月在全市第一批成立了处理“×××”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赋予其充分的指挥权、调度权、协调权,现有工作人员3人。解决了用房、办公设备问题。拨款筹建了县法制培训学校。县委、县政府还与各乡镇、县直各单位签订了《某县解决和处理“×××”问题责任书》,从工作任务到责任追究,将处理邪教问题工作逐一落实到乡镇、县直单位,并将这项工作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精神文明创建工作、“三个代表”学教活动结合在一起,形成了长效工作机制。
2、充实发挥县、乡两级法制学习班的作用,做好教育转化工作是防范和处理邪教工作的重中之重。教育转化工作是处理和解决“×××”等邪教问题工作的治本之策。为此,我们始终将教育转化工作紧紧抓在手上,2001年6月,我县在全市较早建立起符合“五有”标准的县法制培训学校,当年举办四期学习班,转化“×××”顽固分子13人,在以后历次敏感期办班过程中,充分发挥了教育转化和有效监控“×××”重点人员主阵地的作用。2002年以来,我们在防范和处理“×××”等邪教工作重点乡镇陆续建立起各乡镇自己的法制学习班,并不断督促、指导各乡镇规范办班程序,提高办班质量,巩固转化成果。据统计,截至目前,各乡镇监控、教育“×××”人员642人次,县、乡两级法制学习班(法制培训学校)在教育转化广大受邪教困扰的群众工作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加强县、乡两级法制学习班的建设,使办班经常化、做到常年办班,教育转化工作常抓不懈,是巩固与“×××”等邪教组织斗争成果,始终掌握斗争主动权的关键所在。
3、加大宣传力度,形成反邪教浓厚社会氛围,是做好防范和处理邪教育的前提和基础。崇尚科学,反对邪教,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在教育转化工作中,我们始终抓住宣传这一社会舆论工具,开展经常性的揭批活动,及时转播、转载中央及省市有关“×××”邪教组织的重要评论、重要新闻及国内外反邪教的重要报道,在本县电台、电视台、报纸播放刊登,做到家喻户晓,让广大群众深刻认识到“×××”组织反人类、反社会、反科学的邪恶本质。适时组织、工、青、团、妇及各乡镇、部门召开不同形式的座谈会,让社会各界针对“×××”人员制造的天安门自焚案、抛尸案、杀人案等进行声讨、揭批,不断提高对邪教的认识。组织乡镇、部门充分利用标语、广告牌、黑板报等多种形式进行揭批。从而唤起全社会的共识,自觉行动起来,崇尚科学,反对邪教,帮助亲人朋友和身边的人远离邪教。
4、坚持深挖打击,加大震慑力度,是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工作的必要手段。教育转化工作越来越难,已转化人员容易反复的一个重要原因是有“×××”有幕后指挥者,“×××”顽固分子暗地里鼓动蛊惑,传播信息。基于此,我们在坚持教育转化工作的同时,坚持打字当头,打现行,挖团伙,抓幕后指挥,对顽固不化、屡教不改、对政府教育充耳不闻的死硬分子,予以坚决打击。县防范办与县公安局紧密配合,通过蹲坑巡逻、监控布防、设特情、上技侦等手段,在打击“×××”邪教现行活动方面,取是了重大战果。今年以来,先后抓获1名公安部督“×××”顽固分子安××,破获了“×××”地下串联案1起。抓获“×××”现行分子7名,查获“×××”非法宣传品200多份,有力地震慑了“×××”分子的气焰。通过严打斗争,使广大干部群众和一些“×××”人员进一步看到了LHZ的丑恶面目,有力地促进了教育转化等工作的开展。
三、当前防范和处理“×××”等邪教问题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对策
尽管在工作中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在实际工作中还是遇到了一定困难和问题,在执行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某些政策时,也存在一些不易操作的地方。一是“×××”案件犯罪嫌疑人的批捕程序过于繁复,不利于打击“×××”邪教组织违法犯罪活动。据走访公安局国保大队了解到的情况,当前,破获一起“×××”案件,在证据充分,事实清楚的情况下,从报捕一名犯罪嫌人到批捕再到判刑的程序过于繁复,必须经省高检审定后方能批捕,中间过程较长,与“死刑复核”程序相差无几,造成案犯嫌疑人长期羁押,容易出现意外后果,有时出现办案结束之日,也是嫌疑人释放之时的情况,极不利于严厉打击“×××”邪教组织违法犯罪活动。二是部分乡村领导干部认识还不够高。对与“×××”等邪教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尖税性认识不足,总认为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不出现进京滋事、非法串联就行了,甚至还存在有随着时间的推移,“×××”就会自然消亡的思想,还有的只忙于抓经济工作和农村税费征收,计划生育工作,对反邪教工作存在无暇顾及的思想,对本地的处理“×××”等邪教问题工作重视不够,抓得不 《关于我县防范和处理邪教工作有关情况的调查(第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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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领导重视、机构健全、协调有力是做好防范处理邪教工作的关键。今年以来,我们深刻认识和看待处理“法化功”问题,把这项工作牢牢抓在手上。某县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某某、某某同志换届后一上任,就把处理“×××”问题作为全县一项极其重要的政治任务来抓,多次听取工作汇报,及时就防范和处理“×××”等邪教工作作出指示,要求措施硬、方法活、成效大。县委副书记张某、县委政法委书记韩某、副县长田某亲自研究工作的思路、方法,经常深入到乡村、部门检查督导工作。在我县财政较紧、经济工作任务繁重的情况下,县委、县政府于2001年4月在全市第一批成立了处理“×××”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赋予其充分的指挥权、调度权、协调权,现有工作人员3人。解决了用房、办公设备问题。拨款筹建了县法制培训学校。县委、县政府还与各乡镇、县直各单位签订了《某县解决和处理“×××”问题责任书》,从工作任务到责任追究,将处理邪教问题工作逐一落实到乡镇、县直单位,并将这项工作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精神文明创建工作、“三个代表”学教活动结合在一起,形成了长效工作机制。
2、充实发挥县、乡两级法制学习班的作用,做好教育转化工作是防范和处理邪教工作的重中之重。教育转化工作是处理和解决“×××”等邪教问题工作的治本之策。为此,我们始终将教育转化工作紧紧抓在手上,2001年6月,我县在全市较早建立起符合“五有”标准的县法制培训学校,当年举办四期学习班,转化“×××”顽固分子13人,在以后历次敏感期办班过程中,充分发挥了教育转化和有效监控“×××”重点人员主阵地的作用。2002年以来,我们在防范和处理“×××”等邪教工作重点乡镇陆续建立起各乡镇自己的法制学习班,并不断督促、指导各乡镇规范办班程序,提高办班质量,巩固转化成果。据统计,截至目前,各乡镇监控、教育“×××”人员642人次,县、乡两级法制学习班(法制培训学校)在教育转化广大受邪教困扰的群众工作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加强县、乡两级法制学习班的建设,使办班经常化、做到常年办班,教育转化工作常抓不懈,是巩固与“×××”等邪教组织斗争成果,始终掌握斗争主动权的关键所在。
3、加大宣传力度,形成反邪教浓厚社会氛围,是做好防范和处理邪教育的前提和基础。崇尚科学,反对邪教,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在教育转化工作中,我们始终抓住宣传这一社会舆论工具,开展经常性的揭批活动,及时转播、转载中央及省市有关“×××”邪教组织的重要评论、重要新闻及国内外反邪教的重要报道,在本县电台、电视台、报纸播放刊登,做到家喻户晓,让广大群众深刻认识到“×××”组织反人类、反社会、反科学的邪恶本质。适时组织、工、青、团、妇及各乡镇、部门召开不同形式的座谈会,让社会各界针对“×××”人员制造的天安门自焚案、抛尸案、杀人案等进行声讨、揭批,不断提高对邪教的认识。组织乡镇、部门充分利用标语、广告牌、黑板报等多种形式进行揭批。从而唤起全社会的共识,自觉行动起来,崇尚科学,反对邪教,帮助亲人朋友和身边的人远离邪教。
4、坚持深挖打击,加大震慑力度,是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工作的必要手段。教育转化工作越来越难,已转化人员容易反复的一个重要原因是有“×××”有幕后指挥者,“×××”顽固分子暗地里鼓动蛊惑,传播信息。基于此,我们在坚持教育转化工作的同时,坚持打字当头,打现行,挖团伙,抓幕后指挥,对顽固不化、屡教不改、对政府教育充耳不闻的死硬分子,予以坚决打击。县防范办与县公安局紧密配合,通过蹲坑巡逻、监控布防、设特情、上技侦等手段,在打击“×××”邪教现行活动方面,取是了重大战果。今年以来,先后抓获1名公安部督“×××”顽固分子安××,破获了“×××”地下串联案1起。抓获“×××”现行分子7名,查获“×××”非法宣传品200多份,有力地震慑了“×××”分子的气焰。通过严打斗争,使广大干部群众和一些“×××”人员进一步看到了LHZ的丑恶面目,有力地促进了教育转化等工作的开展。
三、当前防范和处理“×××”等邪教问题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对策
尽管在工作中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在实际工作中还是遇到了一定困难和问题,在执行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某些政策时,也存在一些不易操作的地方。一是“×××”案件犯罪嫌疑人的批捕程序过于繁复,不利于打击“×××”邪教组织违法犯罪活动。据走访公安局国保大队了解到的情况,当前,破获一起“×××”案件,在证据充分,事实清楚的情况下,从报捕一名犯罪嫌人到批捕再到判刑的程序过于繁复,必须经省高检审定后方能批捕,中间过程较长,与“死刑复核”程序相差无几,造成案犯嫌疑人长期羁押,容易出现意外后果,有时出现办案结束之日,也是嫌疑人释放之时的情况,极不利于严厉打击“×××”邪教组织违法犯罪活动。二是部分乡村领导干部认识还不够高。对与“×××”等邪教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尖税性认识不足,总认为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不出现进京滋事、非法串联就行了,甚至还存在有随着时间的推移,“×××”就会自然消亡的思想,还有的只忙于抓经济工作和农村税费征收,计划生育工作,对反邪教工作存在无暇顾及的思想,对本地的处理“×××”等邪教问题工作重视不够,抓得不 《关于我县防范和处理邪教工作有关情况的调查(第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