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编制工作经验交流材料
创新机制强化监督努力把编办工作做实做强
近几年来,为进一步加强机构编制管理,巩固机构改革成果,防止机构编制再度膨胀,推进机构编制管理制度化、规范化进程,我们按照市场经济的要求,紧紧围绕市委、市人民政府的工作中心,以转变政府职能为重点,坚持实事求是、解放思想、开拓创新,积极探索适应当前形势的工作思路和方法,努力突出机构编制工作的严肃性、提高科学化管理水平,增强了编制部门在人员编制工作方面的权威性。其中最深的一点体会是:只有把机构编制工作置于全市经济与社会发展的大局中去思考、去布署,积极发挥部门自身的能动性,加强部门协作,把好关前管理,抓好事后监督,就能逐步形成一套适应当地机构编制管理的行之有效的办法,进而实现机构编制管理的各项目的。下面简要地谈谈我们的做法和体会:
一、善于在机构编制管理运行中发现问题、寻找原因
前几年,我们和其他机构编制管理部门一样,在人员编制管理方面是比较被动的,工作运行中我们感到,过去的“数字化”管理已经不能适应现实需要,其弊端十分明显:一是用人单位在编制管理方面基本处于半封闭状态,除了单位领导和人事工作人员知情掌握外,其他人员很少了解编制情况。很多情况下,往往是当事人遇到个人利益受到磨擦后才知情。二是给一些用人单位在人事工作纪律上留下了可乘之机和隐患,包括编制使用上的随意性,尤其是大系统单位,在编制性质、工资、经费来源渠道以及其他方面的弊端较多。三是鱼目混珠,吃财政空饷,长期在编不在岗,既占据编制,又冒领工资,或由所在单位长期领用该员工资。四是退(离)休人员经费来源不清,退(离)休前属于企业的人员,退(离)休后混入财政统发范围等等,使机构编制管理和用人单位在人员变更等相关问题上诸多“后遗症”。所以因为人员身份、入编性质、工资待遇等问题上访、滋事现象时有发生。针对出现问题,我们不回避矛盾、不推诿责任,积极查找属于编办工作环节上的原因,那就是机构编制管理透明度不高,管理比较粗放,编制管理程序的操作性较差,在属于我们掌握的管理资料中表现出“只见数字不见人”的状况。
二、善于探索机构编制管理新模式,把编办工作做实
为提高编制管理的有效性,强化机构编制管理的严肃性,我们从机制上入手加大管理力度,控制机构编制的增长。从1998年3月份开始,经过大量的前期调研,悉心探索,创立了“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模式雏形,从可操作性入手,重新设计制作了“机构编制管理证”。新的机构编制管理证除包括机构名称、性质、规格、经费形式等基本内容外,还增设了年末在编人员花名册和退休人员花名册,年度审核记录等内容。在编人员花名册细化到人员的姓名、性别、族别、出生年月、参加工作时间和职务等内容。不但能及时了解和掌握相关机构的名称、性质、规格、经费形式等内容及变化情况,对机构中在编人员及离(退)休人员的基本情况也能一清二楚,对机构人员增减、流动状况也可一目了然。这为建立机构编制长效动态管理奠定了基础,同时也为其他相关部门工作提供了准确的依据。
另外我们完善机构编制台账资料,重点是建立《机构编制台账》、《组织机构台账》、《退(离)休人员台账》3本台账,台账在表现形式上采取了表、图、文相结合,展示清晰,便于查阅。近几年来,对台帐的内容不断延伸,成为我市组织机构沿革、编制核定沿革、在编人员和退(离)休人员等方面的纵横向史料的宝典。目前已将三本台账的全部信息录入到微机,建立了全市机构编制人员信息库,初步实现了微机化管理。并在管理过程中不断进行完善和规范,为机构编制管理提供基础资料。
经过几年的运行和改善,现在我市已经形成了一套较为实用的“编制实名制管理”模式,包括:实名制登记程序化配套管理、微机化机构编制台账详情资料、强硬化机构编制年度审核与纠正处理。
三、善于运用机构编制管理新模式,把编办工作做强
强硬化的逢年必审的机构编制年度审核与纠正处理,是我们对机构编制实行动态管理的重要环节,作为“编制实名制管理”的组成内容之一,它可以及时掌握机构编制的执行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问题,加强机构编制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
我市的机构编制年度审核工作自1998年以来,已形成惯例。我办每年用近1到3个月的时间,对全市行政、事业单位机构的编制执行情况进行审核。主要审查在编人员是否在岗、编制与工资基金是否对应、退(离)休人员审批与退休金来源是否错位,用工行为方面是否存在违规等。针对审查过程中发现的停薪留职人员及其他原因长期在编不在岗人员、内退人员、长期病假人员、退休未减编等情况,我办经归类后主动与人事、财政等相关部门会商,按政策规定和各自的职能范围,分类予以处理、纠正。
每年年初书面通知各行政事业单位按序参加年审,对部分情况复杂的单位,我们同时组织力量到单位审核,这项工作始终得到了用工单位的积极支持与配合。仅以2003年编制审核处理为例,按照惯例,2004年初,我办对2003年编制执行情况进行了审核,发现全市各种情况的在编不在岗人员113人。其中,停薪留职人员及其他原因长期在编不在岗人员69人,内退人员20人,长期病假人员13人,退休未减编4人,其他情况7人。年审后我办立即与人事、财政等相关部门领导开会商讨,马上着手纠正。对长期由职工个人或用工单位冒领工资的,予以停发工资,并要求用工单位清退已领工资;对调出人员、死亡人员及其他情况未予销编的立即注销编制;对于混岗混编的予以“正位”处理;对于违反规定单位内部搞“停薪留职”的予以纠正,当事人要么返回单位上班,要么注销编制;对其他形式在编不在岗人员,针对不同情况分别予以了处理,达到正本清源。这样做,既杜绝了吃财政空饷,减少了财政开支,规范了用工行为,严肃了人事工作纪律,也维护了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的严肃性。
四、加强监督管理维护编制管理的权威性
加强机构编制监督管理,是机构编制部门的基本职责。我们感到监督管理工作能否产生良好的效应,前提是良好的外部环境和有效的监督管理运行机制,核心是我们自身行为的公正、公道。近几年来,我们在监督管理工作上始终抓住机构编制管理政策和办事程序、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等几个基本方面:
一是切实把好机构编制审批关,严格控制机构编制数量,防止机构编制膨胀
严格执行党政机构改革“三定”方案,严禁擅自设立机构、提高机构规格和变更机构名称。严格控制人员编制数量。严格执行机构编制“一支笔”审批制度,凡涉及机关事业单位职能配置、机构编制和领导职数增减事宜,全部报经机构编制部门办理。健全和完善机构编制管理和人事调配、财政预算管理相互配套的一条龙运行机制。
二是坚持机构编制管理政策和办事程序,把好编制入口关
凡属入编进人,除极个别情况外,均报编办办理或由编办提交编委会研究决定。近年来由于大中专毕业生和转业、退伍军人指令性分配安置等原因,一些用工单位和相关职能部门在把握政策上口径不一,不按分配工作程序操作,人为地形成分配事实。针对这种不良倾向,我们及时向市委、市人民政府提出了《关于加强编制控制,严格办事程序,切实减轻财政负担的建议》,从做好政策把关和宣传疏导工作、严格分配工作的业务程序、坚持层层把关、堵住源头、严肃工作纪律等5个方面提出了具体措施,引起了市委、市人民政府和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促使相关业务部门和用人单位统一了思想,提高了认识,做好宣传疏导工作,严格分配业务程序,堵住源头,严肃工作纪律,明确工作责任,有效遏制了超编进人的势头,在一定幅度内减轻了财政负担。
三是营造机构编制监督管理工作良好的外部环境,强化综合调控
机构编制工作,从单纯业务角度看是编办一家的事,但从业务的涉及面看,仅凭编办一家从管理到管理,往往效果欠佳。领导的理解支持,综合部门的密切配合,管理对象的积极参与等,都是我们对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的主要元素和必备条件。在日常工作中,我们始终注意加强与相关综合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及用工单位之间密切合作,本着“协作、支持、监督”的原则,遇事同相关部门主动沟通,坦诚合作,有效地避免了部门之间相互推诿、相互制肘,提高了工作效率。改变了编制部门一家守关,两目相视的管理格局。逐步形成了以编办、人事、财政等相关部门联动的运行体制和约束机制,建立了机构编制与经费预算相结合的约束管理机制。工作中,我们坚持平等协商,和睦相处,和谐协作,各部门形成了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携手把关、齐抓共管的格局。通过财政预算管理手段,强化编制管理;通过编制核定,确定人头经费。充分调动各部门自觉控编的积极性与责任感,为我办正常有序地开展编制管理工作营造了良好的外部环境。
《机构编制工作经验交流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