扎实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努力打造为民务实清廉公安机关
扎实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努力打造为民务实清廉公安机关
作者/黄关春
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是党中央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各级公安机关应当站在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三个必然要求”的高度,真正将其作为新形势下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重大决策来认识,作为顺应群众期盼、加强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马克思主义执政党建设的重大部署来深化,作为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大举措来落实,切实把教育实践活动摆到新时代“大考”中来思考,以高度的政治自觉积极投身到活动中来。
一、深刻领会中央、省委和部党委决策部署,充分认清新形势下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意义
公安机关是党领导下的一支执法纪律部队,代表的是党的形象,行使的是国家的权力。深入学习贯彻中央、省委和部党委的决策部署,扎实开展好这次教育实践活动,对于充分履行肩负的职责使命,做好新形势下的群众工作,提高作风建设水平,推动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的发展进步,意义重大而深远。(一)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是实现新时期党的执政目标、保障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的客观需要。党的十八大确立了“两个百年”奋斗目标,习近平同志提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吉林省委也描绘了富民强省、加快发展振兴的宏伟蓝图。实现这些目标,必须紧紧依靠人民群众,以优良的党风把人民凝聚在一起,真正赢得人民群众的拥护和支持。公安机关是党治国理政的重要依靠力量,是党和政府联系群众的窗口和桥梁,在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全省发展大局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必须通过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进一步打牢宗旨意识、群众观念,树立和保持为民务实清廉的良好作风,积极当好实现“两个百年”目标、中国梦和吉林发展振兴的建设者和捍卫者。
(二)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是加强和改进群众工作、推动公安工作实现新发展的现实需要。当前,公安机关在维护稳定、处突安保、治安管控、公共安全管理等领域的新任务及新挑战不断出现,人民群众对公安执法、行政管理以及服务等领域的新要求、新期待日益增多。应对这些问题,最根本的就是要做好新形势下的群众工作,一方面要切实发挥好专群结合优势,不断壮大公安工作的群众基础;另一方面要切实维护好人民群众的利益,不断提升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必须抓住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这个难得的契机,对公安机关的群众观念、群众路线进行一次大反思、大树立,提高群众工作本领、探索群众工作机制,促进全省公安工作取得新的进步。
(三)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是改进公安机关作风、建设为民务实清廉过硬队伍的迫切需要。作风是素质的外化,直接影响公安机关形象,决定公安队伍的战斗力。总体看,当前我省公安队伍的作风素质是过硬的,是一支靠得住、打得赢、值得信赖的队伍。但是,对照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作风上还存在一些不适应、不符合的问题。尤其在厅机关层面,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奢靡之风和工作不落实的问题仍然突出。必须以坐不住的责任感、等不得的紧迫感、拖不起的危机感立即行动起来,按照“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拿出整风的精神对自身的作风之弊、行为之垢来一次彻底的大排查、大检修、大扫除,真正打造一支为民务实清廉的过硬队伍。
二、正视“四风一顽症”突出问题,高标准、高质量推进教育实践活动
敢于正视问题是找准问题、解决问题的关键。结合厅机关首批开展教育实践活动,厅党委紧紧围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奢糜之风和工作不落实这“四风一顽症”,主动梳理、公开通报了5 种27 个不良作风的表现,树起了开展活动的“靶心”,让全体党员干部民警对准焦距、找准穴位、抓住要害,切实在活动中把自身问题找出来、解决掉。突出抓好四个方面:
(一)抓好学习教育,在打牢思想基础上下功夫。坚持把学习教育作为第一要务,务求在认识上有新提高、观念上有新转变、境界上有新升华。在组织学好党史、党章和党的十八大报告等必学篇目的基础上,采取理论中心组学习、专家辅导讲座、英模事迹报告、革命传统宣讲、警示教育、开展主题实践等多种有效形式,活化学习内容,提升学习效果。坚持开门搞活动,以虚怀若谷、从谏如流的态度和勇气,多渠道听取意见建议。重点开展好“三个大走访”,从厅党委成员、中层干部到每名民警,分别深入基层、企业和民间广泛联系走访,增强征求意见的针对性,增进与基层和群众的感情。
(二)抓好查摆整改,在解决实际问题上下功夫。查摆问题准不准、分析问题透不透、整改问题实不实,直接决定整个活动的质量和效果。具体要抓住“三个重点对象”,即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窗口单位、热点部门和岗位;做到“三个严格”,即严格标准、严格把关、严格验收;坚持“四个不放过”,即问题查不准不放过、剖析不深不放过、批评流于形式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放过。实事求是地查摆问题,对照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和“四风一顽症”的表现,认真查找自身存在的差距和不足,深刻剖析根源、认清危害。以整风精神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严肃认真地召开一次高质量的民主生活会,让党员干部民警红红脸、出出汗、排排毒、治治病,激发转变作风、干事创业的正能量。雷厉风行落实整改,坚持边学边改、边查边改,能改的马上改,让群众和基层看到改进作风的新变化、新气象。一时整改不了的,制定系统的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时限和责任领导,跟踪督办、一抓到底,取信基层、取信群众。
(三)抓好建章立制,在探索长效机制上下功夫。围绕固化作风整治成果,推进警务工作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效能化,重点探索完善四个机制:一是干部管理机制。健全完善干部选拔任用、表彰奖励、问效追责等方面的制度体系,促进干部队伍作风好转,引领机关作风转变。二是精细化管理机制。规范完善办文办会、公务接待、车辆装备管理、基建项目管理、业务流程等方面的管理制度,提高精细化管理水平,提升机关工作效能。三是群众工作机制。健全完善联系服务群众、警务公开、群众评价、民意主导警务等方面的制度机制,实现群众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四是党风廉政和惩防腐败机制。坚持教育、制度、监督并重,从根本上遏制“四风一顽症”,铲除消极腐败现象滋生的土壤。
(四)抓好成果转化,在引领实践推动工作上下功夫。着眼把转变作风的最终成效体现在提升公安工作效能和水平上,精心组织开展好五个实践活动:一是扎实开展爱民实践活动。重点组织好新农村建设、薄弱村及贫困村帮扶等活动,进一步密切与人民群众的感情联系。二是扎实开展执法实践活动。重点组织好公共安全隐患整治百日行动及保卫餐桌安全、打假、打传、车辆号牌清理、取保候审专项治理等专项行动,解决好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三是扎实开展服务发展实践活动。优化服务“三重一小”工作,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助推民营经济发展。四是扎实开展服务基层实践活动。重点实施“两优两强”战略,抓实“两做一推”,抓好“双十工程”,夯实公安工作根基。五是扎实开展群众工作典型选树活动。采取“走访基层一线、关注基础工作、寻找最美群众工作单位和民警”形式,选树一批群众工作先进典型,以点带面深入推进和谐警民关系建设。
三、以好的作风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教育实践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把开展活动本身当成一次转变作风的实践,真正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劲头把活动抓实、抓好、抓出成效。
(一)突出领导带头转作风。坚决防止出现“开展活动对下不对上”、“上级有病、下级吃药”等问题。厅党委首先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带头学习、带头查摆、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带头整改问题。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也要以身作则、正人先正己、当好表率。厅领导小组办公室带头贯彻作风建设的新要求,把好的作风体现在推进活动的全过程。
(二)突出活动特色转作风。活动的安排部署和方法措施坚决防止出现“拿来主义”、“照葫芦画瓢”、“上下一般粗”等问题。注重体现公安特色,把侧重点放在解决群众关注的执法、管理、服务等作风问题上;注重体现实践特色,立足实践抓教育,重在推动工作,避免“空对空”;注重体现机关特色,重视解决“机关病”、“衙门作风”,提高领导指挥和服务基层水平。
(三)突出强力督导转作风。坚决防止出现“认认真真走过场”、“雨过地皮湿”等现象。督导组既要坚持严格督导,把规定动作做到位,又要加强分类指导,把自选动作做扎实。敢于较真、敢于碰硬、敢于担当,发现问题就地解决,达不到要求的坚决不予通过,走过场的一律推倒重来。
(四)突出宣传引导转作风。坚决防止出现“上头热下边冷”、“自说自话”、“自弹自唱”等问题。立足思想发动搞宣传,打消少数同志的观望心理和心头疑虑;立足发动群众搞宣传,让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主动参与到活动中来;立足展示成果搞宣传,及时总结宣传活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大力宣传爱民典型和先进事迹,引导活动健康深入开展。
(五)突出统筹推进转作风。坚决防止出现“搞活动一哄而上”、“工作顾此失彼、单打一”等问题。正确处理好教育实践活动与当前工作的关系,坚持统筹兼顾、科学摆布,协调推进各项中心工作,做到活动与工作两不误、两促进、双提升,真正以一流的作风、一流的队伍、一流的业绩、一流的形象,向基层和人民群众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
(作者:吉林省人民政府副省长、省公安厅厅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