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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管理规章制度范本



  第一百零四条 产育假:
  
  1.女23周岁以下生育第一胎的,产假6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生育时难产的(如剖腹产、III 度会阴破裂等)可增加产假30天;
  
  2.女24周岁以上生育第一胎的,产假天90;难产可增加30天;
  
  3.产假期满后至婴儿1周岁,每工作日享有哺乳假1小时。
  
  5.产假期间,工资照发,不影响原有福利待遇。
  
  第一百零五条 员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时,丧假3天;异地奔丧的适当另给路程假。假期内工资和津贴照发。
  
  第一百零六条 员工按国家规定享有年休假,年休假由劳动人事部会同各部门统筹安排员工休假。因工作需要不能享受年假的,每天增发50%的日工资。
  
  第六节 辞职、辞退、开除
  
  第一百零七条 公司有权辞退不合格的员工。员工有辞职的自由。但均须按本制度规定履行手续。
  
  第一百零八条 试用人员在试用期内辞职的应向劳动人事部提出辞职报告,到劳动人事部办理辞职手续。
  
  用人部门辞退试用期人员,须填报“辞退员工审批表”,经批准后到人事部办理辞退手续。
  
  第一百零九条 员工与公司签订聘(雇)用合同后,双方都必须严格履行合同。员工不得随便辞职,用人部门不准无故辞退员工。
  
  第一百一十条 合同期内员工辞职的,必须提前1个月向公司提出辞职报告,由用人单位签署意见,批准后由劳动人事部办理辞职手续。
  
  第一百一十一条 员工未经批准而自行离职的,公司不予办理任何手续;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负赔偿责任。
  
  第一百一十二条 员工必须服从部门安排,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凡有违反并经教育不改者,公司有权予以解聘、辞退。
  
  第一百一十三条 公司对辞退员工持慎重态度。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不得辞退合同期未满的员工。确需辞退的,必须填报“辞退员工审批表”,提出辞退理由,经劳动人事部核实,对符合聘用的领导批准后,通知被辞退的员工到劳动人事部办理辞退手续。未经劳动人事部核实和领导批准的,不得辞退。
  
  第一百一十四条 辞退员工,必须提前10天通知被辞退者。
  
  第一百一十五条 聘(雇)用期满,合同即告终止。员工或公司不续签聘(雇)用合同的,到劳动人事部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第一百一十六条 员工严重违反规章制度、后果严重或者违法犯罪的,公司有权予以开除。
  
  第一百一十七条 员工辞职、被辞退、被开除或终止聘(雇)用,在离开公司以前,必须交还公司的一切财物、文件及业务资料,并移交业务渠道。否则,劳动人事部不予办理任何手续,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负赔偿责任。
  
  第五章 行政管理制度
  
  第一节 总则
  
  第一百一十八条 为完善公司的行政管理机制,建立规范化的行政管理,提高行政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使公司各项行政工作有章可循,照章办事,制定制度。
  
  第二节 文件收发规定
  
  第一百十九条 公司文件由指定的拟稿人拟稿,属董事会秘书核稿,属公司文件由办公室主任拟稿。文件形成后,属董事会的由董事长签发,属公司的由总经理签发。
  
  第一百二十条 已签发的文件由核稿人登记,并按“×企、董、工、”等内容编号后打印。
  
  第一百二十一条 打印文件校对后,送拟稿人核稿人审查合格,方能复印、盖章。
  
  第一百二十二条 文件由办公室负责报送。送件人应把文件内容、报送日期、部门、接件人等事项清楚,并报告报送结果。
  
  第一百二十三条 经签发的文件原稿有专人负责存档。
  
  第一百二十四条 外来的文件由办公室专人负责签收。签收人应于接件当日即按文件的要求报送给有关部门,不得积压迟误,属急件的,应在接后即时报送。
  
  第三节 文件打印、复印管理规定
  
  第一百二十五条 文印人员应遵守公司的保密规定,不泄露工作中接触的公司保密事项。
  
  第一百二十六条 打印文件,应按文件收发规定由主管领导签署,电报、传真、复印由部门主任签署。
  
  打印文件、复印文件等资料,均需分类逐项登记,以备查验。
  
  第一百二十七条 电报、电传、传真、文件、复印件应及时发送给有关人员。因积压迟误而致工作失误、损失的,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第一百二十八条 复印机由专人管理,非专管人员不准乱开机复印。
  
  第一百二十九条 公司全体员工应爱护各种设备,节约用纸,降低消耗、费用。对种设备应按规范要求操作、保养,发现故障,应及时报请维修,以免影响工作。
  
  第四节 办公用品领用规定
  
  第一百三十条 公司各部门所需的办公用品,由办公室统一购置,各部门按实际需要领用。
  
  第一百三十一条 所有员工对办公用吕必须爱护,勤俭节约,杜绝浪费,禁止贪污,努力降低消耗、费用。
  
  第一百三十二条 购置日常办公用品或报销正常办公费用,由办公室主任审批,购置大宗、高级办公用品,必须按财务管理规定报总经理批准后始得购置。
  
  第五节 电话使用规定
  
  第一百三十三条 电话为办公配备,禁止员工为私事拨打长途电话。
  
  第一百三十四条 联系业务时应尽量减少挂发长途电话,降低费用。
  
  第六节 车辆使用管理规定
  
  第一百三十五条 公司车辆必须为公司业务服务,各部门公务用车,由部门领导先向办公室报告,说明用车事由、地点、时间、办公室根据需要统筹安排派车。
  
  第一百三十六条 职员因公务需要经车队安排可以派车。
  
  第一百三十七条 车辆驾驶专人专车,专车专管。
  
  第一百三十八条 车辆在下班后或节假日应按指定的地点停放,并采取必要的防盗措施。
  
  第一百三十九条 车辆如需送厂修理,须事前报主管领导批准。
  
  第一百四十条 司机必须凭主管部门的派车通知出车,否则按私事用车处理。
  
  第一百四十一条 使用车辆应办的各项手续由司机本人负责办理。否则,由此所引起的罚款、处理、损失等由本人负责。
  
  第六章 合同管理制度
  
  第一节 总则
  
  第一百四十二条 为加强经济合同管理,减少失误,提高经济效益,根据《经济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一百四十三条 公司各部门及下属公司、企业对外签订的各类经济合同一律适用本制度。
  
  第一百四十四条 经济合同管理是企业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搞好经济合同管理,对于公司经济活动的开展和经济利益的取得,都有积极的意义。各级领导干部、法人委托人以及其他有关人员,都必须严格遵守、切实执行本制度。各有关部门必须互相配合,共同努力,搞好公司以“重合同、守信誉”为核心的经济合同管理工作。
  
  第二节 经济合同的签订及管理
  
  第一百四十五条 签订经济合同,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政策及有关规定。
  
  第一百四十六条 签约人在签订经济合同之前,必须认真了解对方当事人的情况。包括:对方单位是否具有法人资格、有否经营权、有否履约能力及其资信情况,对方签约人是否法定代表人或法人委托人及其代理权限。做到既要考虑本方的经济效益,又要考虑对方的条件和实际能力,防止上当受骗,防止签订无效经济合同,确保所签合同有效、有利。
  
  第一百四十七条 签订经济合同,必须贯彻“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等价有偿”的原则和“价廉物美、择优签约”的原则。
  
  第一百四十八条 签订经济合同,如涉及公司内部其他单位的,应事先在内部进行协商,统一平衡,然后签约。
  
  第一百四十九 经济合同采用书面格式,并必须采用统一的经济合同文本。
  
  第一百五十条 合同对方当事人权利、义务的规定必须明确、具体、文字表达要清楚、准确。
  
  合同内容应注意的主要问题是:
  
  1.部首部分,注意写明供需双方的全称、签约时间和签约地点。
  
  2.正文部分,注意:产品名称应具体详细;数量要明确计量单位、计量方法、正负尾差等;运输方式及运费负责应具体明确;交(提)货期限、地点及验收方法应明确;价金必须执行现行的国家定价或国家指导价、市场调节价;违约责任有法定违约金的按规定写明,法律没规定或规定不具体的,应具体写明约定的违约金数额、比例及计算方法。
  
  3.结尾部分:双方都必须使用合格的印章------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不得使用财务章或业务章等不合格印章;注明合同有效期限。
  
  第一百五十一条 签订经济合同,除合同履行地在我主所在地外,签约时应力争协议合同由我方所在区、县人民法院管辖。
  
  第一百五十二条 签订购货合同应以现款为主,不准赊销;确需赊销或代销的,由总经理审批。
  
  第一百五十三条 任何人对外签订合同,都必须以维护本公司合法权益和提高经济效益为宗旨,决不允许在签订经济合同时假公济私、损公肥私、谋 取私利,违者依法严惩。
  
  第一百五十四条 经济合同的正式签订前,必须按规定上报领导审查批准后,方能正式签订。
  
  第一百五十五条 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与对方当事人发生纠份的,应按《经济合同法》等有关法规和本《制度》规定妥善处理。
  
  第一百五十六条 合同原件交由财务部专人统一管理,按年收集,统计缴纳印花税。合同管理要建立合同档案。每一份合同都必须有一个编号,不得重复或遗漏。每一份合同包括合同正本、副本及附件,合同文本的签收记录,合同分批履行的情况记录,变更、解除合同的协议(包括文书、电传等),均应妥善保管。
  
  第七章 考勤制度
  
  第一百五十七条 为加强劳动管理,维护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制订本制度。
  
  第一百五十八条 员工必须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上班时间不得擅自离开作岗位,外出办事须经所属部门负责人同意。
  
  第一百五十九条 劳动人事部负责考勤统计,每月将员工出勤情况汇总后按公司薪酬制度编制工资表,报财务部门审核。
  
  第一百六十条 严格请、销假制度。员工因私事请假3天以内的(含3天),由主管部门的领导批准,4天以上的,报总经理批准,公司部门负责人请假,一律由总经理批准,请病假必须持有医院证明,并经领导批准,未经批准而擅离工作岗位的按旷工处理。
  
  第一百六十一条 旷工1-2天的每天扣发2天工资和奖金,连续旷工3天至5天的,扣发半个月的工资和奖金,连续旷工6天至10天的,扣发1个月的工资和奖金,连续旷工11天至14天的,扣发1个月的工资和2个月的奖金。对旷工者并视情节轻重给予处分。
  
  连续旷工15天经上或年累计旷工30天以上的,按规定予以除名等处分。
  
  第一百六十二条 上班时间禁止对外出私事、饮茶、或未经批准接待亲友,违反者当天按旷工处理。
  
  第一百六十三条 迟到、早退按月累计,每达3次按旷工1天处理。
  
  第一百六十四条 员工按国家规定享受公休假、婚假、产育假时,必须报主管领导批准,未经批准者按旷工处理。
  
  第一百六十五条 员工病假期间只发给工资,具体按如下执行:
  
  1.病假在1个月经上2个月以内的按下列标准发放 (按现行工资标准计算):1年工龄(指参加工作后的工龄,以下同)的发60%,2年工龄发70%,3年工龄发80%,4年工龄发90%,5年工龄发100%;
  
  2.病假超过2个月的,从第三十个月起按下列标准发放:1年工龄发50%,2年工龄发60%,3年工龄发70%,4年工龄发80%,5年工龄发90%;
  
  3.病假超过6个月的,从第七个月起按下列标准发给:工龄不满5年的发50%,工龄5年以上的发80%。
  
  第一百六十七条 员工的考勤情况,由各部门负责人进行监督。
  
  第八章 保密制度
  
  第一百六十八条 为保守公司秘密,维护公司发展和利益,制定本制度。
  
  第一百六十九条 全体员工都有保守公司秘密的义务。故意或过失泄露公司秘密的,视情节及危害后果予以行政处分或经济处罚,直至予以除名。
  
  第九章 安全保卫制度
  
  第一百七十条 为维护正常的生产秩序、工作秩序,确保财产安全和生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百七十一条 安全保卫工作,要认真落实责任制,指派专人负责,对本企业的安全保卫工作负全责。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解决。
  
  第一百七十二条 公司设保卫干事,负责安全保卫工作。
  
  第一百七十三条 经常对全体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对新员工要认真执行“先培训,后上岗”的规定,进行安全培训。
  
  第一百七十四条 企业所有的固定资产应接保险要求购买保险,确保固定资产安全。
  
  第一百七十五条 落实防火措施:
  
  1.办公室、仓库的消防栓,不得用作他用,企业应定期检查消防栓是否完好无损;
  
  第一百七十六条 抓好安全用电:
  
  1.电线、电器残旧不符合规范的,应及时更换;
  
  2.严禁擅自接驳电源和使用额外电器,不准在办公场所使用电炉;
  
  第一百七十七条 落实防盗措施:
  
  1.办公大楼应有门卫;办公房间无人在内时要关好门窗和电灯;
  
  2.财务室、仓库等重要部门要安装自动报警器,下班时要接通报警器的电源;
  
  3.重要部门的房间要设置铁闸铁窗,
  
  4.车辆停放时应采取必要的防盗措施。
  
  第一百七十八条 工作人员要有高度的责任感,要经常检查,督促安全保卫措施的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消除隐患。因对工作不负责任而造成事故的,一律追究责任;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第一百七十九条 全体员工都有遵守本制度及有关安全规范的义务。凡违章造成事故的,一律追究责任,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章 晋升制度
  
  第一节 总则
  
  第一百八十条 ,为鼓励员积极向上、多做贡献及奖励先进、选拔贤能,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百八十一条, 本制度所指的晋升,是指公司对符合晋升条件的员工给予工资的晋级或职务的升迁。
  
  第一百八十二条, 公司员工工作努力、业绩突出者,均可成为被晋升的对象。对员工的晋升应当严格要求,公平对待。
  
  第二节 分则
  
  第一百八十三条 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都予晋升工资一级;
  
  1.忠于公司,在公司效力满1年且表现良好者;
  
  2.积极做好本职工作,突出受到公司表彰者;
  
  3.对公司发展提出重大建议为公司采纳,并产生重大经济效益者;
  
  4.领导亏损单位扭亏为盈,经营管理有方者;
  
  5.有其他突出贡献,董事会或总经理认为该给予晋级嘉奖者。
  
  对成绩特别突出或贡献特别重大者,可给予晋升二级;同时具备领导才能者,可给予提升行政职务一级。
  
  第一百八十四条 晋升程序如下:
  
  1.员工推荐、本人自荐或单位提名;
  
  2.人事部审核;
  
  3.董事会或总经理批准。
  
  第一百八十五条 晋升手续由劳动人事部负责办理。
  
  第十一章 奖惩制度
  
  第一节 总则
  
  第一百八十六条 为严明纪律,奖励先进,处罚落后,调动员工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益和经济效益,制订本制度。
  
  第一百八十七条 对员工的奖惩实行以精神鼓励和思想教育为主、经济奖惩为辅的原则。
  
  第一百八十八条按本公司规定,每个月的 奖金退后一个月发,本制度适于本公司全体员工。
  
  第一百八十九条 本制度适用于未注明条款的其他各项规章制度。
  
  第二节 奖励
  
  第一百九十条 本公司设立以下奖励方法:
  
  1.大会表扬;
  
  2.奖金奖励;
  
  3.晋升提级。
  
  第一百九十一条 对下列表现之一的员工,应当给予奖励:
  
  1.遵纪守法,执行公司规章制度,思想进步,文明礼貌,团结互助,事迹突出;
  
  2.一贯忠于职守、积极负责,廉洁奉公,全年无出现事故;
  
  3.完成计划指标,经济效益良好;
  
  4.积极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为公司采纳;
  
  5.全年无缺勤,积极做好本职工作;
  
  6.维护公司利益,为公司争得荣誉,防止或挽救事故与经济损失有功;
  
  7.维护财经纪律,抵制歪风邪气,事迹突出;
  
  8.其他对公司作出贡献,董事会或总经理变为应当给予奖励的。
  
  第一百九十二条 奖励程序如下:
  
  1.员工推荐、本人自荐或单位提名;
  
  2.劳动人事部审核;
  
  3.董事会或总经理批准。
  
  第三节 处罚
  
  第一百九十三条 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经批评教育不改的,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扣除一定时期的奖金、扣除部分工资、警告、记过、降级、辞退、开除等处分:
  
  1.违反国家法规、法律、政策和公司规章制度,造成经济损失或不良影响的;
  
  2.违反劳动法规,经常迟到、早退、旷工、消极怠工,没完成生产任务或工作任务的;
  
  3.不服从工作安排和调动、指挥,或无理取闹,影响生产秩序、工作秩序的;
  
  4.拒不执行董事会决议及总经理、经理或部门领导决定,干扰工作的;
  
  5.工作不负责,损坏设备、工具,浪费办公用品,造成经济损失的;
  
  6.玩忽职守,违章操作或违章指挥,造成事故或经济损失的;
  
  7.滥用职权,违反财经纪律,挥霍浪费公司资财,损公肥私,造成经济损失的;
  
  8.财务人员不坚持财经制度,丧失原则,造成经济损失的;
  
  9.搬弄是非,破坏团结,损害他人名誉或领导威信,影响恶劣的;
  
  10.泄露公司秘密,把公司客户介绍给他人或向客索取回扣、介绍费的;
  
  11.有其他违章违纪行为,董事会或总经理应予以处罚的。
  
  员工有上述行为,情节严重,触犯刑律的,提交司法部门依法处理。
  
  第一百九十四条 员工行为造成公司经济损失的,责任人除按上条规定承担应负的责任外,按以下规定赔偿公司损失:
  
  1.造成经济损失5万元以下(含5万元),责任人赔偿10%-50%;
  
  2.造成经济损失5万元以上的,由总经理或董事会决定责任人应赔偿的金额。
  
  第一百九十五条 对员工进行处分,应书面通知本人,并记入档案。
  
  第一百九十六条 受处分的员工,在处罚事项未了结之前,不得调离公司(公司宣布辞退、开除的除外)
  
  企业管理制度的执行,是企业管理的实践者。他们既有联系又有区别:制度是文件,是命令;执行是落实,是实践;制度是执行的基础,执行是制度的实践,没有制度就没有执行;没有执行,制度也只是一只空壳。所以要想贯彻落实企业管理制度还需做到以下几个方面:
  
  1、需要加强企业管理制度和执行所设的内容在员工中的透明度。员工是企业管理制度落实到位的主要对象。如果员工连遵守什么、怎样遵守都不明白或不完全明白,就是没有目的或目的(目标)不明确,后果将导致公司制定的管理制度流产。企业管理制度是员工在工作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制度遵守得好坏,取决于员工的工作态度和责任心。如果员工把平时的工作表现和制度执行的好坏程度分开来衡量自己是不恰当的。因为制度和工作在性质上不可分,是相互联系和依存的。制度遵守得好,工作起来就好,就顺心,没有压力;反过来,工作上的每一次过失和失误,大多是不遵守制度、遵守制度不彻底而引起的。因此,遵守企业管理制度虽然提倡自觉性,但同时不能忽略强制性,对少数员工实行罚款、辞退、开除等执行措施是很有必要的。
  
  2、企业管理人员在制度和执行上应做到“自扫门前雪”。管理人员有宣贯公司管理制度的义务和责任,制度的拟定者和执行者都应把心态放正,不要渗杂个人感情在制度中。同时要杜绝一问三不知。在企业管理制度的执行上对执行者要做到相互监督,落实,要防止陷进“一根烟、一杯酒、你我大家是朋友”的工作怪圈,这非常不利于企业管理制度的执行。
  
  企业管理制度执行本身就具有强制性的特征。没有过硬的强化手段,有些刚建立的企业管理制度就是一纸空文。一般地讲,制度的制定,来自于基层,也适应于基层,为基层服务。因此,建立持久的强化执行方案是完成管理制度最有效的方法。当一种企业管理制度,经过一定阶段强化执行后,它就逐渐形成了一种习惯,甚至可以成为一种好的企业传统发扬下去。
  
  企业管理人员应有好的决心,才有好的制度执行力。优秀的领导应从宏观角度去监督指导企业管理制度执行的程度,随时检查纠正,调整执行方案、执行方法,不断完善企业管理制度,推动公司制度的执行在干部、员工的行为中的深入度,坚持用诚实可信、勤恳踏实的务实敬业作风去感化和影响自己的下属,为自己的工作服务,为企业服务。
  
  2013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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